對于這個市場體系尚處建設初期的新興產業而言,業界的自律,應該擔負起更大的責任。否則,投資者除了將因缺乏自律而付出代價外,還可能將承擔市場體系不健全帶來的規則風險和社會風險追訴
近期,信息較為集中地顯示出,目前國內已建成運行的光伏電站中,因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事故正在成為顯性問題之一。甚至有調查數據顯示,竟有高達三成以上的光伏電站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設備質量隱患。
這無疑給電站持有者帶來了巨大的“消缺”壓力和投資風險。
分析人士認為,這是由于一些光伏電站投資者并不以最終持有電站經營為投資目的,而一味追求低成本、忽視電站質量的結果。
這或許將影響更多潛在投資者對這個清潔能源行業原本積極的投資熱情。他們,正是光伏電站市場一直都在期盼的行業接盤者和托底者。
一切后果,都有前因;一切前因,皆成后果。
誰在作,誰知道。
只不過,后果,卻有可能將由全行業共同買單。正如養豬的人不吃豬肉,也由此讓越來越多的人不敢再吃豬肉的原委一樣。
當然,對于那些企圖通過賣出電站套利的“偽業主”們而言,這也很有可能讓他們把電站砸在自己手里,而成為不得已的“業主”。一如“炒股”炒成了“股東”一樣。
這是市場的規律。
“業主”面面觀
幾乎在每一趟通往西部的航班上,都有光伏人;幾乎每一個光伏人,都像“業主”。
他們東奔西跑、南下北上,足跡遍布塞外荒漠、戈壁邊疆;他們躊躇滿志、信心滿滿,“歷盡艱難”,一心只為光伏。
業主,是業內對光伏電站投資所有者的俗稱。正如任何一個市場鏈條上的消費者一樣,“業主”是維系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這個群體越大,則表示產業愈健康、可持續。
似乎一夜之間,中國光伏電站市場上的“業主”們,便如雨后春筍般齊齊冒了出來。使得這個市場頓顯繁華,也讓市場指標——項目“路條”,一時洛陽紙貴。
陽光底下,總有陰影隨行。正是在這些繁榮了中國光伏應用市場的“業主”中,卻有許多人,甚至從來都沒有打算通過持有電站發電來獲得投資收益。他們的目標,是建成電站后賣出獲利。他們只是光伏電站的暫時“業主”,或可稱之為“偽業主”。
當然,這是一門生意。從商業的邏輯上,有買有賣,無可厚非。
只是,隨著一座座巨大的光伏電站沿著地平線壯觀的延伸開去,一個同樣巨大的難題也由此愈加顯現:這些電站,誰來接盤?
豬肉的劇情,看起來正在被毫無科技含量的簡單復制。
一些光伏電站正在逐漸暴露出來的質量事故和嚴重的質量隱患,或正在影響著潛在投資者們的投資熱情。
一位原本計劃成立產業基金收購光伏電站的投資公司人士告訴《太陽能發電》雜志記者,經過調研后他們認為,目前國內已建成的光伏電站中,具備投資安全邊際的潛在可收購對象非常少,除了政策及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因素外,最大的擔憂,正是對這些光伏電站的質量缺乏足夠的信心。
“我們已暫停直接收購已建成光伏電站的計劃。”他說。
隱患接連顯露
日前,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在一個論壇上公開表示,在走訪了西部一大批正在運行的光伏電站后,他發現,國內光伏電站的整體質量不容樂觀。
其中,光伏組件發電功率衰降現象較為嚴重,晶體硅組件兩三年內的衰減率在3.8%-7.0%之間,非晶硅電池組件衰減率高達20%,都明顯高于正常值。
如果這還算投資者尚可承受的范圍的話,則更多的信息顯示,情況委實難言樂觀。
有媒體報道指出:“一些建成僅兩年時間的光伏電站,部分組件的光電轉換率已經嚴重衰減了30% 以上,其他如光伏組件變黃爆裂、支架事故,也屢見不鮮,如家常便飯。”
另據公開信息,由中國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在今年上半年組織的一次大范圍光伏電站質量調查結果顯示,大約有30% 的建成三年以上的電站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甚至有建成不過三年的光伏電站的組件衰減率竟然高達68%。一些建成剛一年的電站,也因設備質量問題在成本和收益上表現出了較大的波動。
可是,國內光伏電站規模化建設的歷史,也不過才區區三年多的時間。
盡管歷史不長,中國光伏發電年度裝機容量卻已于2013年突破了10吉瓦規模,并由此成為全球最大的光伏發電年度裝機市場。對于這樣一個巨大的市場而言,如此普遍的質量問題,非同小可。
市場的難堪
“即或刨除那些以倒賣‘路條’為營生的‘皮包公司’,行業內也仍然至少有超過半數以上的投資者,并不以持有光伏電站發電獲取贏利為根本投資目的,而是希望建好電站后趕緊賣出,以此消納自身產品、獲得差額利潤。”
一位業內資深專家告訴《太陽能發電》雜志記者,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的光伏電站投資者,都是光伏上游制造業企業。其投資電站的目的更多在于消納上游產品,要么屬于不得已,要么是為博取更高利潤。
他表示,由于這樣的身份和投資立場,決定了這些投資者對電站的質量重視不足。“雖然,上游制造業企業投建光伏電站并非造成質量問題的必然邏輯原因,但不可否認的是,不少光伏系統的質量問題,確實是基于這一立場的結果。”
上海電力設計院總工程師郭家寶則認為,這其實是一個市場難題,是這個市場最難堪之處。
“由于光伏電站的投資環境還存在著諸多的不確定性,對于真正的投資者的吸引力不足,因此上游制造業企業不得不自己投資電站,以拉動產業發展。”
他對《太陽能發電》雜志記者表示,光伏電站出現的較普遍的質量問題,既有業內投資者更多只考量成本而非基于電站品質的主觀因素,也有目前國內光伏電站市場的質量體系、監管體系不健全的環境因素。
郭家寶認為,對于這個市場體系尚處建設初期的新興產業而言,業界的自律,應該擔負起更大的責任。否則,投資者除了將因缺乏自律而付出代價外,還可能將承擔市場體系不健全帶來的規則風險和社會風險追訴。
創新?還是無下限?
“為了降低組件成本,除了使用等級較低的電池片,一些企業甚至使用劣質EVA 或背板材料;而有的逆變器企業,除了將核心功率模塊由傳統一流大廠產品改為非主流供應商產品外,還大量使用成本低廉的電子元器件,乃至劣質產品;光伏支架的材料,也是一再變薄??”
據多位業內人士對本刊記者透露,在市場價格的壓力下,業內幾乎所有環節的產品生產,都有企業在盡可能的使用替代材料,或者縮減材料。
但有光伏制造企業人士則認為,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由于光伏自身的標準體系還不完善,不少環節都是參照其他行業的標準在執行,這些標準可能并不見得適合光伏,因此存在著創新的空間。
以相對較為簡單的產品——光伏組件支架為例。據一位光伏支架制造企業銷售負責人透露,由于價格競爭過于激烈,目前國內的光伏支架產品,無論材質還是材料厚度,都有減料現象。
“比如,標準規定光伏支架材料的厚度為2厘米,一些小企業的做法是,使用1.8厘米的鋼材,雙面鍍鋅各0.7厘米,加起來1.94厘米,基本符合標準規定的公差范圍。”他告訴《太陽能發電》雜志記者,目前的光伏支架標準是參照建筑鋼結構標準制定的,遠高于光伏系統的實際需求,因此縮減一些材料并不影響光伏系統的正常運行。
不過,規則一旦被突破,則就再難有下限。
郭家寶認為,光伏系統產品的標準體系確實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這也是促進光伏降低成本和提升技術的有效手段之一,但企業自主進行的標準優化或材料縮減行為,卻絕不可取。“這個口子一開,你可以薄一點,我也可以再薄一點,哪里才是底?”
“遵守規則和創新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他強調說。
社會風險的可能追訴
正如溫州人曾經的紙皮鞋生意,大家都知道這不合理,但大家都在這么玩。
或許,不少的光伏電站“偽業主”,也希望通過降低成本、積累實力。然后,等兜里有了錢,再做個“好人”。
只不過,紙皮鞋穿不死人,但如果動輒上億乃至數十億投資的光伏電站玩砸了,恐怕有的人將不得不跳樓。
隨意突破規則的后果,則是投資者將因此面臨巨大的社會風險。更多的風險,可能將在電站銷售過程中或銷售之后出現。
“當你的電廠出售,如果人家買過去不出什么問題則罷,如果出了什么問題,或者他要玩點什么花樣,找檢測機構一檢測,原來你的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好吧,我告你。這種官司誰輸誰贏毫無懸念。如果你企業倒閉了,找不到你了還好,如果你做大了,那就更好,你賠償吧。”
郭家寶表示,盡管現有的行業技術規范可能有值得改進的地方,但卻正因為有這樣一個社會認可的標準,光伏電站如果出現非人為損壞,則是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而不是人禍。如果電站設備本身不符合已有標準,一旦出現事故,即使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也必然要由投資者來承擔。
“比如房屋的抗震標準是6級,出現8級地震而死了人,這屬于自然災害。但如果只是5級地震就死了人,那就是你建筑的責任了。”郭家寶說,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但由此帶來的風險,卻很可能將由電站投資者來買單。
因此,他認為,姑且不論類似“6級地震”或“2厘米厚度”的標準如何而來,是否符合實際需求。但至少,隨意降低標準的口子絕不能輕易打開。
天使與魔鬼之間,或不過窗紙之隔。對規則的突破,既有可能是創新和進步,也有可能是偷工減料、以次充好。
對于尚未實現平價上網的光伏發電而言,通過創新降低成本和提升技術,應該鼓勵。但任何的創新,都仍然需要建立在遵守現有標準和規則的基礎上。
這是“業主”,或者說這個市場的所有玩家們,都必須尊重和承擔起的社會責任。否則,即便建成的光伏電站在質量上有著充分的設計和技術保障,但只要不符合現行標準,投資者仍有可能面臨著巨大的社會風險追訴。
而那些一味追求低成本而忽視質量的電站,則不僅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敗壞了光伏行業的聲譽那么簡單。它們猶如一顆顆地雷,即使僥幸賣出轉手,或遲或早,也必然有人要為此付出代價。
賭博者的擊鼓傳花游戲,必然是所有賭博者頭上都懸著一把隨時可能掉下來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這也正是豬肉的邏輯。
郭家寶認為,索賠的情況,一定會在將來發生。在時下的經濟語境里,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率及其良好的金融屬性,已足可傲視諸多其他產業,這正在吸引更多的長線投資者開始介入。
但對于那些寄望于賣出電站獲利的光伏電站的“偽業主”而言,可能只猜中了故事的開頭,卻沒有猜中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