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來股份”、“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3,200萬股,公司股東可公開發售股份不超過64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總量不超過3,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843號文核準。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承銷商”)協商決定本次發行數量為2,988萬股,其中新股發行2,349萬股,老股轉讓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本次發行將于2014年8月28日(T日)分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下發行電子化平臺實施。
發行人、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二)本次發行后擬在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發行人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在制度與規則方面與主板市場存在一定差異,包括但不限于發行上市條件、信息披露規則、退市制度設計等,這些差異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
(三)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4年8月20日(T-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獲配的股票包括兩種限售期安排:無限售期和自愿承諾12個月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五)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于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老股轉讓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
1、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的規定,發行人所屬行業為C41“其他制造業”。
截止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41“其他制造業”的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8.45倍。本次發行價格16.42元/股對應的2013年攤薄后市盈率為20.95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靜態市盈率均值52.59倍,低于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
2、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網上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投資者若不認可本次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建議不參與本次申購。
3、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
(六)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七)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計劃募集資金為35,000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16.42元/股和發行新股數量2,349萬股計算的募集資金總額為38,570.58萬元,扣除發行人應承擔的發行費用3,570.58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35,000萬元。
(八)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九)請投資者務必關注投資風險:若2014年8月28日(T日)出現網下申購不足,將中止本次發行;若T日出現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按照網下配售原則進行配售;網下配售后仍然認購不足的,由主承銷商推薦其他投資者認購或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十)本次發行中,新股部分為可流通股,老股轉讓部分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12個月。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于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愿承諾。
(十一)如果本次發行成功,發行人募集資金數量將為35,000萬元,發行人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如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長,將給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等盈利指標帶來負面影響,也將對發行人資金管理運營及內部控制提出挑戰。
(十二)本次發行結束后,需經深交所批準后,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準,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十三)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并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任何懷疑發行人是純粹“圈錢”的投資者,應避免參與申購。
(十四)本特別風險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來股份”、“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3,200萬股,公司股東可公開發售股份不超過64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總量不超過3,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843號文核準。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承銷商”)協商決定本次發行數量為2,988萬股,其中新股發行2,349萬股,老股轉讓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本次發行將于2014年8月28日(T日)分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下發行電子化平臺實施。
發行人、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二)本次發行后擬在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發行人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創業板市場在制度與規則方面與主板市場存在一定差異,包括但不限于發行上市條件、信息披露規則、退市制度設計等,這些差異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
(三)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4年8月20日(T-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獲配的股票包括兩種限售期安排:無限售期和自愿承諾12個月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五)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于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老股轉讓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
1、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的規定,發行人所屬行業為C41“其他制造業”。
截止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41“其他制造業”的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8.45倍。本次發行價格16.42元/股對應的2013年攤薄后市盈率為20.95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靜態市盈率均值52.59倍,低于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
2、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網上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投資者若不認可本次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建議不參與本次申購。
3、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
(六)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七)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計劃募集資金為35,000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16.42元/股和發行新股數量2,349萬股計算的募集資金總額為38,570.58萬元,扣除發行人應承擔的發行費用3,570.58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35,000萬元。
(八)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九)請投資者務必關注投資風險:若2014年8月28日(T日)出現網下申購不足,將中止本次發行;若T日出現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按照網下配售原則進行配售;網下配售后仍然認購不足的,由主承銷商推薦其他投資者認購或主承銷商余額包銷。
(十)本次發行中,新股部分為可流通股,老股轉讓部分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鎖定12個月。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于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愿承諾。
(十一)如果本次發行成功,發行人募集資金數量將為35,000萬元,發行人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如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長,將給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等盈利指標帶來負面影響,也將對發行人資金管理運營及內部控制提出挑戰。
(十二)本次發行結束后,需經深交所批準后,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準,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十三)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并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任何懷疑發行人是純粹“圈錢”的投資者,應避免參與申購。
(十四)本特別風險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