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來股份”、“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3,200萬股,公司股東可公開發售股份不超過64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總量不超過3,2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843號文核準。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的剩余報價及申購情況,綜合參考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老股轉讓計劃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6.42元/股。根據發行價格和募集資金量,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2,988萬股,其中發行新股數量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
3、本次發行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申購,網下發行有效申購量為106,770萬股,為網下初始發行數量1,800萬股的59.32倍,為回撥后網下發行數量873.9萬股的122.18倍;網上發行初步申購倍數為304.63倍,回撥后網上申購倍數為171.19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和總體申購情況,于2014年8月28日(T日)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的發行規模進行調節。回撥后,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的10%,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9.25%。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2,114.1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70.75%。
4、本次網下最終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2014年8月20日(T-6日)公布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公告》”)中列示的配售原則對所有有效報價對象進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終獲配總量為484.2975萬股(其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126.747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357.5501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55.42%;企業年金和保險機構的最終獲配數量為187.3055萬股(其中,企業年金和保險機構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72.4972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14.8083萬股),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1.43%;其他投資者最終獲配數量為202.2970萬股(其中,其他投資者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35.655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66.6416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3.15%。
5、本次發行的網下發行申購繳款工作已于2014年8月28日(T日)結束。參與網下申購的股票有效報價對象繳付的申購資金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資,本次網下發行過程由北京市海潤律師事務所進行了見證。
6、根據2014年8月27日(T-1日)公布的《發行公告》,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送達最終獲配通知。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的要求,主承銷商對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資格進行了核查和確認。
1、總體申購情況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最終收到的資金有效申購結果,主承銷商經核查確認:按照初步詢價結果,應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對象數量為77家,實際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對象數量為77家。全部有效報價對象均參與了網下申購,并均按照《發行公告》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了申購款,有效申購資金為1,753,163.4萬元,有效申購數量為106,770萬股。
2、剔除無效申購情況
根據《發行公告》和《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4年修訂),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對象未按時在T日9︰30-15︰00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錄入申購信息的,其新股申購無效。有效報價對象劃出申購資金的賬戶與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登記備案的資金賬戶不一致、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的,其新股申購全部無效。不同有效報價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由托管銀行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實際劃撥資金的有效報價對象名單。若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沒有包括在名單中的投資者的新股申購無效;若托管銀行未能及時提供名單,且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則共用銀行賬戶的有效報價對象的新股申購全部無效。
經核查確認,77家有效報價對象均為有效申購。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申購,網下發行有效申購量為106,770萬股,為網下初始發行數量1,800萬股的59.32倍,為回撥后網下發行數量873.9萬股的122.18倍;網上發行初步申購倍數為304.63倍,回撥后網上申購倍數為171.19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和總體申購情況,于2014年8月28日(T日)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的發行規模進行調節。回撥后,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的10%,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9.25%。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2,114.1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70.75%。
三、配售原則及實施情況
(一)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回撥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及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結果協商確定最終網下配售結果。如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于回撥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則按以下原則進行配售:
1、投資者分類
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以后,主承銷商將對參與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同類投資者將獲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資者分為三類: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劃分為A類,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劃分為B類,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劃分為C類。
2、本次公開發行中老股轉讓數量大于零的配售原則
(1)首先將回撥后(如有)扣除老股轉讓數量后的網下新股發行數量(以下簡稱“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40%向A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新股發行數量向B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無鎖定申購量的未獲配部分以及C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
(2)若A類無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4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無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
(3)首先將本次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40%向A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老股轉讓數量向B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有鎖定申購量的未獲配部分以及C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
(4)若A類有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4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有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
(5)向B類優先配售的最終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圍內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申購情況協商確定,以確保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的配售比例,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的配售比例。
3、本次公開發行中老股轉讓數量為零時,按照以下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1)首先將回撥后(如有)本次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40%向A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向B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申購量未獲配的部分以及C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向B類優先配售的最終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圍內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申購情況協商確定,以確保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的配售比例,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的配售比例。
(2)若A類的有效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40%時,其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的有效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申購量全額獲配。
4、零股的處理原則
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后精確到1股,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A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A,則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B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B,則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C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申購時間最早的配售對象。
5、分類配售完成后,須確保A類獲配數量占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含新股和老股)的比例不低于40%,B類獲配數量占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且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若有效配售對象中A類、B類的有效申購不足安排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向C類配售剩余部分。
(二)配售實施情況
本次網下有效申購數量為106,770萬股,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
1、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最終獲配總量為484.2975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126.747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357.5501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55.42%。
2、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最終獲配數量為187.3055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72.4972萬股,老股轉讓數量114.8083萬股),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1.43%。
3、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最終獲配數量為202.2970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35.655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66.6416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3.15%。
(三)配售結果符合配售原則
1、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最終獲配總量占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55.42%,大于40%的預設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最終獲配總量占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21.43%,大于10%的初始比例;
2、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中,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為0.85814083%,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為0.33013297%,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0.22340476%,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老股轉讓數量(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中,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為2.05370534%,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為1.33033951%,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0.59429957%,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
3、本次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含無限售和有限售的股份),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為1.50496426%,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為0.61230958%,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0.45976591%,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
本次網下發行有效報價對象的最終獲配情況如下:
注:(1)上表內的“獲配數量”是根據《初步詢價公告》及《發行公告》中規定的配售原則進行處理后的最終配售數量;
(2)表中有效報價對象可通過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應退申購多余款金額。如有疑問請投資者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系。
五、老股轉讓的具體安排
本次轉讓老股的股東為發行前持股時間超過36個月的股東。鑒于公司發行前所有股東均滿足老股轉讓的條件,經全體原股東協商確定,原股東將按照下述公式計算確定各自的老股轉讓數量,即:某一原股東公開發售老股數量=本次老股轉讓總數量×本次發行前該股東所持股份占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公司股東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東公開發售股票數量如出現小于1股的情況,則按取整數處理,相應的余股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集中發售。具體老股轉讓安排如下:
本次公開發售股份后公司股權結構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六、網下申購多余資金退回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計算各有效報價對象實際應付的申購金額,并將有效報價對象2014年8月28日(T日)劃付的有效申購資金減去申購金額后的余額于2014年9月1日(T+2日)9:00前,向結算銀行發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七、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
根據主承銷商出具的發行人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結合相對估值和絕對估值,研究員認為發行人合理的市值區間為33.28-38.40億元。初步詢價截止日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41“其他制造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8.45倍。
八、持股鎖定期限
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獲配的股票包括兩種限售期安排:無限售和自愿設定12個月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九、凍結資金利息的處理
有效報價對象申購款(含獲得配售部分)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關于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6]78號)的規定處理。
十、發行費用概算
本次發行中,由發行人承擔的發行費用約為3,570.58萬元:其中承銷費用為2,428.47萬元,保薦費用100萬元,審計及驗資費:404萬元、律師費:350萬元、用于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272萬元、材料印刷費:2.61萬元、發行手續費:13.5萬元。
由公開發售股份的股東承擔的發行費用,即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承銷費約為660.62萬元。
十一、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上述網下投資者對本公告所公布的網下配售結果如有疑問,請與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聯系。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0531-68889785
發行人: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的剩余報價及申購情況,綜合參考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老股轉讓計劃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6.42元/股。根據發行價格和募集資金量,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2,988萬股,其中發行新股數量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
3、本次發行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申購,網下發行有效申購量為106,770萬股,為網下初始發行數量1,800萬股的59.32倍,為回撥后網下發行數量873.9萬股的122.18倍;網上發行初步申購倍數為304.63倍,回撥后網上申購倍數為171.19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和總體申購情況,于2014年8月28日(T日)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的發行規模進行調節。回撥后,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的10%,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9.25%。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2,114.1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70.75%。
4、本次網下最終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2014年8月20日(T-6日)公布的《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公告》”)中列示的配售原則對所有有效報價對象進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終獲配總量為484.2975萬股(其中,公募及社保基金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126.747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357.5501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55.42%;企業年金和保險機構的最終獲配數量為187.3055萬股(其中,企業年金和保險機構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72.4972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14.8083萬股),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1.43%;其他投資者最終獲配數量為202.2970萬股(其中,其他投資者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35.655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66.6416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3.15%。
5、本次發行的網下發行申購繳款工作已于2014年8月28日(T日)結束。參與網下申購的股票有效報價對象繳付的申購資金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資,本次網下發行過程由北京市海潤律師事務所進行了見證。
6、根據2014年8月27日(T-1日)公布的《發行公告》,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送達最終獲配通知。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的要求,主承銷商對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資格進行了核查和確認。
1、總體申購情況
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最終收到的資金有效申購結果,主承銷商經核查確認:按照初步詢價結果,應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對象數量為77家,實際參與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對象數量為77家。全部有效報價對象均參與了網下申購,并均按照《發行公告》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了申購款,有效申購資金為1,753,163.4萬元,有效申購數量為106,770萬股。
2、剔除無效申購情況
根據《發行公告》和《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4年修訂),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對象未按時在T日9︰30-15︰00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錄入申購信息的,其新股申購無效。有效報價對象劃出申購資金的賬戶與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登記備案的資金賬戶不一致、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的,其新股申購全部無效。不同有效報價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由托管銀行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實際劃撥資金的有效報價對象名單。若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沒有包括在名單中的投資者的新股申購無效;若托管銀行未能及時提供名單,且申購資金不足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則共用銀行賬戶的有效報價對象的新股申購全部無效。
經核查確認,77家有效報價對象均為有效申購。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申購,網下發行有效申購量為106,770萬股,為網下初始發行數量1,800萬股的59.32倍,為回撥后網下發行數量873.9萬股的122.18倍;網上發行初步申購倍數為304.63倍,回撥后網上申購倍數為171.19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發行公告》公布的回撥機制和總體申購情況,于2014年8月28日(T日)決定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的發行規模進行調節。回撥后,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為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的10%,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29.25%。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2,114.1萬股,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70.75%。
三、配售原則及實施情況
(一)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回撥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及參與網下申購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結果協商確定最終網下配售結果。如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于回撥后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則按以下原則進行配售:
1、投資者分類
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以后,主承銷商將對參與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同類投資者將獲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資者分為三類:將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劃分為A類,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劃分為B類,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劃分為C類。
2、本次公開發行中老股轉讓數量大于零的配售原則
(1)首先將回撥后(如有)扣除老股轉讓數量后的網下新股發行數量(以下簡稱“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40%向A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新股發行數量向B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無鎖定申購量的未獲配部分以及C類無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
(2)若A類無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4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無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新股發行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
(3)首先將本次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40%向A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老股轉讓數量向B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有鎖定申購量的未獲配部分以及C類有鎖定申購量同比例配售。
(4)若A類有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4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有鎖定的有效申購數量不足網下老股轉讓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對應申購量全額獲配。
(5)向B類優先配售的最終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圍內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申購情況協商確定,以確保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的配售比例,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的配售比例。
3、本次公開發行中老股轉讓數量為零時,按照以下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1)首先將回撥后(如有)本次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40%向A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其次將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的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向B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最后將剩余可配售股份向A類和B類申購量未獲配的部分以及C類所有申購量同比例配售。向B類優先配售的最終比例在初始比例的范圍內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申購情況協商確定,以確保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的配售比例,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的配售比例。
(2)若A類的有效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40%時,其申購量全額獲配;若B類的有效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時,其申購量全額獲配。
4、零股的處理原則
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后精確到1股,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A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A,則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B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B,則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C類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統一分配給申購時間最早的配售對象。
5、分類配售完成后,須確保A類獲配數量占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含新股和老股)的比例不低于40%,B類獲配數量占網下實際發行數量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不高于10%),且A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類,B類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類。若有效配售對象中A類、B類的有效申購不足安排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向C類配售剩余部分。
(二)配售實施情況
本次網下有效申購數量為106,770萬股,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為873.9萬股,其中,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234.9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639萬股(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為639萬股)。
1、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最終獲配總量為484.2975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126.747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357.5501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55.42%。
2、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最終獲配數量為187.3055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72.4972萬股,老股轉讓數量114.8083萬股),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1.43%。
3、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最終獲配數量為202.2970萬股(其中,獲配的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為35.6554萬股,老股轉讓數量為166.6416萬股(限售12個月)),占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23.15%。
(三)配售結果符合配售原則
1、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最終獲配總量占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55.42%,大于40%的預設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最終獲配總量占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21.43%,大于10%的初始比例;
2、新股發行數量(無限售)中,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為0.85814083%,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為0.33013297%,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0.22340476%,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老股轉讓數量(即本次公開發行中設定12個月限售期的股票數量)中,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為2.05370534%,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為1.33033951%,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0.59429957%,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
3、本次網下實際發行數量(含無限售和有限售的股份),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為1.50496426%,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為0.61230958%,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比例0.45976591%,滿足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企業年金和保險產品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資機構及個人的配售比例。
本次網下發行有效報價對象的最終獲配情況如下:
注:(1)上表內的“獲配數量”是根據《初步詢價公告》及《發行公告》中規定的配售原則進行處理后的最終配售數量;
(2)表中有效報價對象可通過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應退申購多余款金額。如有疑問請投資者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系。
五、老股轉讓的具體安排
本次轉讓老股的股東為發行前持股時間超過36個月的股東。鑒于公司發行前所有股東均滿足老股轉讓的條件,經全體原股東協商確定,原股東將按照下述公式計算確定各自的老股轉讓數量,即:某一原股東公開發售老股數量=本次老股轉讓總數量×本次發行前該股東所持股份占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公司股東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東公開發售股票數量如出現小于1股的情況,則按取整數處理,相應的余股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集中發售。具體老股轉讓安排如下:
本次公開發售股份后公司股權結構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六、網下申購多余資金退回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計算各有效報價對象實際應付的申購金額,并將有效報價對象2014年8月28日(T日)劃付的有效申購資金減去申購金額后的余額于2014年9月1日(T+2日)9:00前,向結算銀行發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七、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
根據主承銷商出具的發行人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結合相對估值和絕對估值,研究員認為發行人合理的市值區間為33.28-38.40億元。初步詢價截止日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41“其他制造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8.45倍。
八、持股鎖定期限
網下投資者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獲配的股票包括兩種限售期安排:無限售和自愿設定12個月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九、凍結資金利息的處理
有效報價對象申購款(含獲得配售部分)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關于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6]78號)的規定處理。
十、發行費用概算
本次發行中,由發行人承擔的發行費用約為3,570.58萬元:其中承銷費用為2,428.47萬元,保薦費用100萬元,審計及驗資費:404萬元、律師費:350萬元、用于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272萬元、材料印刷費:2.61萬元、發行手續費:13.5萬元。
由公開發售股份的股東承擔的發行費用,即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承銷費約為660.62萬元。
十一、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上述網下投資者對本公告所公布的網下配售結果如有疑問,請與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聯系。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0531-68889785
發行人:蘇州中來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