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特急”文件提出,統籌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創新光伏電站金融產品和服務。
據《通知》,國家能源局于第四季度組織編制下年度光伏電站建設年度實施計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國家能源局下達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一個月內,明確各光伏電站項目的容量及投資主體。
《通知》還要求統籌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選擇太陽能資源豐富、未利用土地面積大、電網送出條件好的地區,編制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規劃。
《通知》提出11項要求,包括高度認識有序推進光伏電站建設的重要性;加強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創新光伏電站建設和利用方式;以年度規模管理引導光伏電站與配套電網協調建設;規范光伏電站資源配置和項目管理;加強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管理;創新光伏電站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加強光伏電站建設運行監管工作;加強監測及信息統計和披露。(王毅)
據《通知》,國家能源局于第四季度組織編制下年度光伏電站建設年度實施計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國家能源局下達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一個月內,明確各光伏電站項目的容量及投資主體。
《通知》還要求統籌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選擇太陽能資源豐富、未利用土地面積大、電網送出條件好的地區,編制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規劃。
《通知》提出11項要求,包括高度認識有序推進光伏電站建設的重要性;加強光伏電站規劃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基地建設;創新光伏電站建設和利用方式;以年度規模管理引導光伏電站與配套電網協調建設;規范光伏電站資源配置和項目管理;加強電網接入和并網運行管理;創新光伏電站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加強光伏電站建設運行監管工作;加強監測及信息統計和披露。(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