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問:“光伏電站收到過補貼嗎?”
某國企光伏人士答:“好像就沒見到過錢。”
電站補貼要下來了?
今天上午,某國企光伏人士(A君)告訴記者,“我們的補貼要下來了,正在開票。” “先發今年的一部分,以前的繼續欠著。”據了解,這次的補貼包含幾十兆瓦的地面電站項目,占公司年度電站總規模的1/10左右。
記者詢問另外一位業內人士補貼發放情況,他用“夠嗆”二字表達了他的悲觀情緒,“發票可以開,但錢不一定拿得到。”
記者向多位業內人士咨詢地面電站的補貼是否即將發放,有表示肯定的,也有沒聽說的。這印證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補貼一批批發放”的說法。但究竟以怎樣的標準“一批批來”,還不得而知。
“補貼拖欠涉及到可再生能源資金歷史欠賬問題,比較復雜。”孟憲淦表示,2012年以前的欠賬比較多;2013年以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到一分五,財政壓力有所緩解。
從2006年開始,國家在銷售電價中開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標準從每千瓦時1厘錢逐步提高到每千瓦時8厘錢。自2013年9月25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8厘錢提高到1.5分錢。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一年內增加收入270億元左右。
盡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所提高,但是,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對補貼資金的需求也不斷增加,近年來可再生能源資金一直處于入不敷出的狀態,補貼發放情況不容樂觀。
相關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底,可再生能源資金缺口為107億元。“就今年來說,截止三季度,仍有140億的資金缺口。” 孟憲淦表示。
據悉,中國家五大電網公司下屬的新能源公司補貼資金拖欠達到60億元,其中有一個公司被拖欠41億元。
除了資金缺口,補貼發放也存在不同部門管理的問題。2012年以前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發放歸屬發改委,2012年以后歸屬財政部。
“好像就沒有見到過錢”
2012年3月14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原則上實行按季預撥、年終清算。財政部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撥付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再及時撥付資金。
這一政策基本浮于表面。記者問上述某國企光伏人士A君:“光伏電站收到過補貼嗎?”他說:“好像就沒有見到過錢。”
根據國家發改委2013年8月發布的《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家對光伏電站實行分區域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按照光資源優劣分為每千瓦時0.9元、0.95元和1元。
孟憲淦近日表示,可再生能源缺乏比較權威的管理部門統籌和協調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發生了很多不協調的事情,比如現在比較突出的可再生能源的補貼發放問題,很多企業都拿不到補貼。
一家光伏系統集成公司的管理層(B君)直言不諱道,“上了項目就指望補貼的。不給補貼,搞電站肯定是虧本。”
這家民營企業曾經來勢兇猛地向電站砸錢,如今卻現金流枯竭,工資拖欠時有發生。B君感慨,“砸進去那么多錢,哪里還有錢?”
“為什么不賣呢?”Solarzoom記者問道。B君表示,“新疆、內蒙都是建成的電站,IRR比較好,肯定不想出售。”不愿意賣電站,但又拿不到補貼。企業矛盾重重,更是煎熬難耐。
江蘇一家國有光伏企業人士則委婉地表示,“對于補貼,只是一種期盼和等待。”他們在電站開發上已經放慢了腳步。
分布式補貼發放節奏不同
根據發改委相關政策,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補貼發放因電站容量大小而不同。
個人電站因為容量小,建的人少,補貼基本上能按季度拿到手。但工商業的分布式就不好說了。
在國家補貼每千瓦時0.42元的基礎上,各地也相繼推出了地方性補貼政策。根據Solarzoom的統計,浙江、上海、江西、江蘇、江西、河北、山東、陜西等八省及直轄市已下發了省級補貼標準。再進一步到市和縣,包括溫州市、永嘉縣、嘉興市、嘉興秀洲新區、桐鄉市、杭州市、杭州蕭山區、湖州市、麗水市、富陽市、衢州市龍游縣、江山市、寧波市、紹興市、瑞安市、安吉縣、開化縣、洞頭縣、南昌市、黃石市、洛陽市、安徽合肥、山西太原、廣州市、佛山市、桂林市在內的地區也發布了相關的分布式補貼政策。
本周,杭州市政府官網發布《關于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貼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通知指出,對杭州市2014至2015年內建設并完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月起連續補貼5年(滿60個月)。項目投資主體于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市經信委提出申請,申請補貼資金原則上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辦理一次。補貼資金從每年的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中列支安排。據悉,杭州市關于該項政策的解讀會將于下周召開。
地方積極響應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號召值得肯定,但執行細則和監管辦法仍需完善。根據國家能源局的規劃,“十三五”期間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將齊頭并進,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00GW。數字非常耀眼,但光伏行業還未發展成熟,市場化道路還在推進,對身處一線市場的光伏企業來說,亟待補貼執行到位。畢竟,錢拿到手里才踏實。
“補貼不能及時拿到就意味著企業的投資沒有收益,所以我們管理體制上還要加強統籌和協調,使政策落實。”孟憲淦表示。
某國企光伏人士答:“好像就沒見到過錢。”
電站補貼要下來了?
今天上午,某國企光伏人士(A君)告訴記者,“我們的補貼要下來了,正在開票。” “先發今年的一部分,以前的繼續欠著。”據了解,這次的補貼包含幾十兆瓦的地面電站項目,占公司年度電站總規模的1/10左右。
記者詢問另外一位業內人士補貼發放情況,他用“夠嗆”二字表達了他的悲觀情緒,“發票可以開,但錢不一定拿得到。”
記者向多位業內人士咨詢地面電站的補貼是否即將發放,有表示肯定的,也有沒聽說的。這印證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補貼一批批發放”的說法。但究竟以怎樣的標準“一批批來”,還不得而知。
“補貼拖欠涉及到可再生能源資金歷史欠賬問題,比較復雜。”孟憲淦表示,2012年以前的欠賬比較多;2013年以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到一分五,財政壓力有所緩解。
從2006年開始,國家在銷售電價中開征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標準從每千瓦時1厘錢逐步提高到每千瓦時8厘錢。自2013年9月25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8厘錢提高到1.5分錢。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一年內增加收入270億元左右。
盡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所提高,但是,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對補貼資金的需求也不斷增加,近年來可再生能源資金一直處于入不敷出的狀態,補貼發放情況不容樂觀。
相關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底,可再生能源資金缺口為107億元。“就今年來說,截止三季度,仍有140億的資金缺口。” 孟憲淦表示。
據悉,中國家五大電網公司下屬的新能源公司補貼資金拖欠達到60億元,其中有一個公司被拖欠41億元。
除了資金缺口,補貼發放也存在不同部門管理的問題。2012年以前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發放歸屬發改委,2012年以后歸屬財政部。
“好像就沒有見到過錢”
2012年3月14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發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原則上實行按季預撥、年終清算。財政部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撥付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再及時撥付資金。
這一政策基本浮于表面。記者問上述某國企光伏人士A君:“光伏電站收到過補貼嗎?”他說:“好像就沒有見到過錢。”
根據國家發改委2013年8月發布的《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家對光伏電站實行分區域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按照光資源優劣分為每千瓦時0.9元、0.95元和1元。
孟憲淦近日表示,可再生能源缺乏比較權威的管理部門統籌和協調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發生了很多不協調的事情,比如現在比較突出的可再生能源的補貼發放問題,很多企業都拿不到補貼。
一家光伏系統集成公司的管理層(B君)直言不諱道,“上了項目就指望補貼的。不給補貼,搞電站肯定是虧本。”
這家民營企業曾經來勢兇猛地向電站砸錢,如今卻現金流枯竭,工資拖欠時有發生。B君感慨,“砸進去那么多錢,哪里還有錢?”
“為什么不賣呢?”Solarzoom記者問道。B君表示,“新疆、內蒙都是建成的電站,IRR比較好,肯定不想出售。”不愿意賣電站,但又拿不到補貼。企業矛盾重重,更是煎熬難耐。
江蘇一家國有光伏企業人士則委婉地表示,“對于補貼,只是一種期盼和等待。”他們在電站開發上已經放慢了腳步。
分布式補貼發放節奏不同
根據發改委相關政策,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補貼發放因電站容量大小而不同。
個人電站因為容量小,建的人少,補貼基本上能按季度拿到手。但工商業的分布式就不好說了。
在國家補貼每千瓦時0.42元的基礎上,各地也相繼推出了地方性補貼政策。根據Solarzoom的統計,浙江、上海、江西、江蘇、江西、河北、山東、陜西等八省及直轄市已下發了省級補貼標準。再進一步到市和縣,包括溫州市、永嘉縣、嘉興市、嘉興秀洲新區、桐鄉市、杭州市、杭州蕭山區、湖州市、麗水市、富陽市、衢州市龍游縣、江山市、寧波市、紹興市、瑞安市、安吉縣、開化縣、洞頭縣、南昌市、黃石市、洛陽市、安徽合肥、山西太原、廣州市、佛山市、桂林市在內的地區也發布了相關的分布式補貼政策。
本周,杭州市政府官網發布《關于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貼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通知指出,對杭州市2014至2015年內建設并完成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月起連續補貼5年(滿60個月)。項目投資主體于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市經信委提出申請,申請補貼資金原則上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辦理一次。補貼資金從每年的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中列支安排。據悉,杭州市關于該項政策的解讀會將于下周召開。
地方積極響應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號召值得肯定,但執行細則和監管辦法仍需完善。根據國家能源局的規劃,“十三五”期間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將齊頭并進,2020年光伏裝機達到100GW。數字非常耀眼,但光伏行業還未發展成熟,市場化道路還在推進,對身處一線市場的光伏企業來說,亟待補貼執行到位。畢竟,錢拿到手里才踏實。
“補貼不能及時拿到就意味著企業的投資沒有收益,所以我們管理體制上還要加強統籌和協調,使政策落實。”孟憲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