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消息:臺灣樂福太陽能今(22)日表示,上週五(19日)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告訴,控告由昇陽科(3561-TW)擔任代表人的新能光電,侵害樂福太陽能臺灣發明第I409962號彩色太陽能電池專利,致使樂福遭受營業損失。
樂福說,目前先在臺灣提起訴訟,但不排除繼續在海外以發明第I409962號同系列之國外專利組合,對新能光電提告求償。
「若放任缺乏創新研發及品牌行銷的廠商,任意剽竊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那將是臺灣產業的悲歌。」樂福太陽能董事長錢正治表示,「唯有讓專利保護的杰出光電精品,持續在全球舞臺上發光發熱,才能讓世界看見臺灣」。
此案系爭專利(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I409962號)及同系列國外專利組合,為樂福自2008年開始提出申請,并于2012年起陸續在各國獲證。
樂福指控,新能光電以該項專利技術所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之Rainbow Cell彩色太陽能電池片系列產品,皆涉及侵害樂福在國內外之專利權。
樂福從去(2013)年起對疑似侵權產品進行長達1年以上之證據蒐集及查證,透過第三方專業實驗室的分析化驗及鑑定機構的比對確認,研判已掌握侵權事證,始對新能提出專利訴訟。
樂福說,將全力捍衛其股東及國內外客戶的權利,除對新能光電提出損害賠償,并訴請法院禁止新能光電繼續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權產品。針對其已製造、販賣之同類產品,則應全數回收,并銷毀生產工具及原料。
樂福說,目前先在臺灣提起訴訟,但不排除繼續在海外以發明第I409962號同系列之國外專利組合,對新能光電提告求償。
「若放任缺乏創新研發及品牌行銷的廠商,任意剽竊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那將是臺灣產業的悲歌。」樂福太陽能董事長錢正治表示,「唯有讓專利保護的杰出光電精品,持續在全球舞臺上發光發熱,才能讓世界看見臺灣」。
此案系爭專利(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I409962號)及同系列國外專利組合,為樂福自2008年開始提出申請,并于2012年起陸續在各國獲證。
樂福指控,新能光電以該項專利技術所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之Rainbow Cell彩色太陽能電池片系列產品,皆涉及侵害樂福在國內外之專利權。
樂福從去(2013)年起對疑似侵權產品進行長達1年以上之證據蒐集及查證,透過第三方專業實驗室的分析化驗及鑑定機構的比對確認,研判已掌握侵權事證,始對新能提出專利訴訟。
樂福說,將全力捍衛其股東及國內外客戶的權利,除對新能光電提出損害賠償,并訴請法院禁止新能光電繼續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權產品。針對其已製造、販賣之同類產品,則應全數回收,并銷毀生產工具及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