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薄膜發電集團(HTF)日前首次公開與漢能集團為其下游項目業務計劃所簽署的薄膜產品供應協議,截止日期至2017年。
HTF表示,與漢能集團所簽署的總供應協議規定了從2015至2017財年內每年所購買的光伏組件數量,其中包括1.5GW的a-Si/Si-Ge薄膜組件。
HTF在2014年對旗下兩個a-Si生產廠內的設備和自動化系統進行購置、安裝與認證,以為漢能集團的訂單做準備。
漢能集團同時還計劃通過這一總供應協議購入70MW柔性CIGS薄膜組件和80MW傳統玻璃/CIGS玻璃薄膜組件。
其他附屬合同還包括530萬平方米的BIPV薄膜組件,據推測應為a-Si技術產品。漢能集團同時還計劃購入110MW nc-Si薄膜組件。
在價格方面,據稱“在經過了公平磋商之后”,合約價格具有很高的成本競爭優勢。
a-Si/Si-Ge薄膜組件的購入價格被設置在“不超過”3.3元/瓦的水平上(US$0.53/W)。柔性CIGS組件定價為4.1元/瓦(US$0.66/W),傳統CIGS組件為3.76元/瓦(US$0.60/W)。
nc-Si薄膜組件的價格則不超過3.6元/瓦(US$0.58/W)。BIPV薄膜電池板的價格則為1300元/平方米(US$207.91/m2)。
但是,合約的支付條款卻并不是完全由貨物裝運狀態(如FOB條款等)來決定的,主供應協議要求,在相關“供應子合同”執行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的費用,并在主供應協議獲得漢能集團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20%的費用。
組件交付后30個工作日內,再次支付45%的費用;余下的5%費用需在產品交付滿一年后的5個工作日內付清,或在漢能集團為所交付的太陽能電池板出具質保證書后付清,兩者取較早日期執行。
同時,漢能集團還將對年度支付額度設置上限,其中2015年為159.143億港幣(約合20.5億美元),并同樣適用于主供應協議中的其余年度。
HTF表示,與漢能集團所簽署的總供應協議規定了從2015至2017財年內每年所購買的光伏組件數量,其中包括1.5GW的a-Si/Si-Ge薄膜組件。
HTF在2014年對旗下兩個a-Si生產廠內的設備和自動化系統進行購置、安裝與認證,以為漢能集團的訂單做準備。
漢能集團同時還計劃通過這一總供應協議購入70MW柔性CIGS薄膜組件和80MW傳統玻璃/CIGS玻璃薄膜組件。
其他附屬合同還包括530萬平方米的BIPV薄膜組件,據推測應為a-Si技術產品。漢能集團同時還計劃購入110MW nc-Si薄膜組件。
在價格方面,據稱“在經過了公平磋商之后”,合約價格具有很高的成本競爭優勢。
a-Si/Si-Ge薄膜組件的購入價格被設置在“不超過”3.3元/瓦的水平上(US$0.53/W)。柔性CIGS組件定價為4.1元/瓦(US$0.66/W),傳統CIGS組件為3.76元/瓦(US$0.60/W)。
nc-Si薄膜組件的價格則不超過3.6元/瓦(US$0.58/W)。BIPV薄膜電池板的價格則為1300元/平方米(US$207.91/m2)。
但是,合約的支付條款卻并不是完全由貨物裝運狀態(如FOB條款等)來決定的,主供應協議要求,在相關“供應子合同”執行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30%的費用,并在主供應協議獲得漢能集團審批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20%的費用。
組件交付后30個工作日內,再次支付45%的費用;余下的5%費用需在產品交付滿一年后的5個工作日內付清,或在漢能集團為所交付的太陽能電池板出具質保證書后付清,兩者取較早日期執行。
同時,漢能集團還將對年度支付額度設置上限,其中2015年為159.143億港幣(約合20.5億美元),并同樣適用于主供應協議中的其余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