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報道,即將出臺的《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主要精神可以概括為“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即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獨立,加強規劃。
對于“新電改”方案,盡管有一種聲音認為其略顯保守,但在更多的業界人士看來,方案不僅破除了電網“獨買獨賣”的壟斷格局,亦符合改革需循序漸進的規律。而未來電改的大方向,仍然是最終實現“輸配分離”。
對于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領域,特別是在我國剛剛興起的分布式電源領域,人們對此番新電改的核心內容——“售電側改革”(配售分離),即售電業務放開則顯得更為喜聞樂見。
航禹太陽能董事劉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網的配售分離,將在未來催生一大批售電公司,而它們間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將一改分布式發電,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難題(自發自用以外的余量上網部分,甚至是全額上網)。同時,這也會倒逼光伏發電成本的進一步下降(平價上網),吸引更多的資本投向分布式光伏領域”。
分布式光伏的瓶頸
目前,我國最主要的分布式電源依次為燃氣發電、光伏、風電、生物質能、垃圾發電等。“相對而言,分布式光伏是其中最不受條件(地理、傳輸等)限制的一種。”劉楊向記者介紹,“盡管不同的條件會對收益率產生影響,但幾乎任何地方都可以應用分布式光伏”。
得益于自身的優勢以及政策的扶持,近兩年來,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均獲得了長足發展。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此前曾介紹,2014年,我國光伏發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2805萬千瓦,同比增長60%,其中光伏電站2338萬千瓦,分布式467萬千瓦。光伏年發電量約25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超過200%。全國新增并網光伏發電容量1060萬千瓦,約占全球新增容量的1/4,占我國光伏電池組件產量的1/3,實現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平均年增1000萬千瓦目標,其中新增光伏電站855萬千瓦,分布式205萬千瓦。
不過,分布式光伏的發展也并非一帆風順。其中的阻礙包括由分布式光伏并網難、屋頂資源獲得難等種種原因引發的余電上網難,全額上網難。
在諸多業界人士看來,雖然分布式光伏的一大特點就是可根據負荷設計為“自發自用”,以提高太陽能利用率。但相比之下,在自發自用的基礎上,實現余電的就近消納則是一種更為合理的方式。
電改為分布式光伏鋪路
這也正是政策指引的方向,“新電改”方案的內容之一,也是光伏人為“新電改”歡呼的重要原因。
此前,由國家能源局2013年頒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文件中,就曾明確“鼓勵項目投資經營主體與同一供電區內的電力用戶在電網企業配合下以多種方式實現分布式光伏發電就近消納”,“在經濟開發區等相對獨立的供電區統一組織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電上網部分可向該供電區內其他電力用戶直接售電”。
而為了破解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難題,“新電改”方案也將重點解決發電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問題,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其他電源、電網的銜接。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電源項目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建設資金補貼或單位發電量補貼,由項目投資補助轉向發電運營補助。
同時,明確分布式電源主要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積極發展融合先進儲能技術、信息技術的微電網和智能電網技術,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依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此外,“新電改”全面放開了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市場。準許個人投資建設的分布式電源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準許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電源。
對于“新電改”方案,盡管有一種聲音認為其略顯保守,但在更多的業界人士看來,方案不僅破除了電網“獨買獨賣”的壟斷格局,亦符合改革需循序漸進的規律。而未來電改的大方向,仍然是最終實現“輸配分離”。
對于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領域,特別是在我國剛剛興起的分布式電源領域,人們對此番新電改的核心內容——“售電側改革”(配售分離),即售電業務放開則顯得更為喜聞樂見。
航禹太陽能董事劉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網的配售分離,將在未來催生一大批售電公司,而它們間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將一改分布式發電,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難題(自發自用以外的余量上網部分,甚至是全額上網)。同時,這也會倒逼光伏發電成本的進一步下降(平價上網),吸引更多的資本投向分布式光伏領域”。
分布式光伏的瓶頸
目前,我國最主要的分布式電源依次為燃氣發電、光伏、風電、生物質能、垃圾發電等。“相對而言,分布式光伏是其中最不受條件(地理、傳輸等)限制的一種。”劉楊向記者介紹,“盡管不同的條件會對收益率產生影響,但幾乎任何地方都可以應用分布式光伏”。
得益于自身的優勢以及政策的扶持,近兩年來,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均獲得了長足發展。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此前曾介紹,2014年,我國光伏發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2805萬千瓦,同比增長60%,其中光伏電站2338萬千瓦,分布式467萬千瓦。光伏年發電量約25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超過200%。全國新增并網光伏發電容量1060萬千瓦,約占全球新增容量的1/4,占我國光伏電池組件產量的1/3,實現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平均年增1000萬千瓦目標,其中新增光伏電站855萬千瓦,分布式205萬千瓦。
不過,分布式光伏的發展也并非一帆風順。其中的阻礙包括由分布式光伏并網難、屋頂資源獲得難等種種原因引發的余電上網難,全額上網難。
在諸多業界人士看來,雖然分布式光伏的一大特點就是可根據負荷設計為“自發自用”,以提高太陽能利用率。但相比之下,在自發自用的基礎上,實現余電的就近消納則是一種更為合理的方式。
電改為分布式光伏鋪路
這也正是政策指引的方向,“新電改”方案的內容之一,也是光伏人為“新電改”歡呼的重要原因。
此前,由國家能源局2013年頒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文件中,就曾明確“鼓勵項目投資經營主體與同一供電區內的電力用戶在電網企業配合下以多種方式實現分布式光伏發電就近消納”,“在經濟開發區等相對獨立的供電區統一組織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電上網部分可向該供電區內其他電力用戶直接售電”。
而為了破解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難題,“新電改”方案也將重點解決發電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問題,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其他電源、電網的銜接。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電源項目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建設資金補貼或單位發電量補貼,由項目投資補助轉向發電運營補助。
同時,明確分布式電源主要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積極發展融合先進儲能技術、信息技術的微電網和智能電網技術,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依法全額保障性收購。
此外,“新電改”全面放開了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市場。準許個人投資建設的分布式電源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準許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