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農林水產省3月10日發布了《農山漁村今后可再生能源應有的導入方式相關研討會》報告。
該研討會是農林水產省從“以當地為主體的可再生能源尚未廣泛擴大”這一問題出發設置的專家會議。由一橋大學研究生院經濟學研究科副教授山下英俊負責。從2014年10月起已經舉辦了5次,此次整理成了報告。
光伏發電的設置主體(按面積計算)(出處:農林水產省根據經濟產業省的工廠選址動向調查制作)
報告中介紹了各地區詳細的光伏發電設置主體。其中,當地企業占22%,縣內企業占21%,首都圈企業占40%,其他占17%(按面積計算,根據經濟產業省的工廠選址動向調查計算的2012年1月~2013年12月的合計值)。當地企業只占兩成左右,利潤外流的情況非常明顯。
在各類型中,當地可獲得的利潤比例示意圖(出處:農林水產省《農山漁村今后的可再生能源導入方式相關研討會報告》)
引導開展“合作型”業務
作為目標,研討會提出了非“外部主導型”,而是“當地主導型”可再生能源業務,揭示了農林漁業從業者和團體實施的“農業經營一體型”,和市町村及非營利組織(NPO)法人實施的“社區一體型”的可能性。
“當地主導型”難以實現時,對要以“外部主導型”開展的業務,則應使當地主體從計劃階段就參與其中,以引導形成“合作型”業務。對合作型業務,提出了由當地部分出資的“當地參與型”,和外部運營商將利潤返還的“當地保護型”的可能性。
實現上述目標所需的對策,有“與當地形成共識”、“培養人才”、“順利籌資”、“固定價格收購制度的改進”等。另外,對市町村,則要求建立“利用農山漁村可再生能源法”及“條例制定”等的環境。
還有,作為中長期的方向,還就瞄準電力零售全面自由化后,當地產可再生能源的銷售、可再生能源地產地消的促進等,闡述了通過這些措施實現“地區自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