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 2015 年 5 月 8 日以傳真及送達的方式發出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2015 年 5 月 18 日,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八名, 實到董事八名。公司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等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曹仁賢先生主持, 經全體董事審議和表決,會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8 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2015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子公司股權并增資的議案》,原計劃由合肥陽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新能源”)對格爾木陽光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資(以下簡稱“格爾木陽光”)2850 萬元,增資后注冊資本變更為 8550 萬元。為更好地加強對青海地區的電力投資和運營業務的管理,考慮到格爾木陽光原注冊資本尚未到位,同意將上述增資方式變更為由陽光新能源先對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增資 8550 萬元,然后該增資款全額指定為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再對格爾木陽光進行增資。增資完成后。
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 9550 萬元,其中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資 1000 萬元,占比 10.47%,陽光新能源出資 8550 萬元,占比 89.53%。
特此公告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 2015 年 5 月 8 日以傳真及送達的方式發出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2015 年 5 月 18 日,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八名, 實到董事八名。公司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等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曹仁賢先生主持, 經全體董事審議和表決,會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8 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2015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子公司股權并增資的議案》,原計劃由合肥陽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新能源”)對格爾木陽光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資(以下簡稱“格爾木陽光”)2850 萬元,增資后注冊資本變更為 8550 萬元。為更好地加強對青海地區的電力投資和運營業務的管理,考慮到格爾木陽光原注冊資本尚未到位,同意將上述增資方式變更為由陽光新能源先對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增資 8550 萬元,然后該增資款全額指定為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再對格爾木陽光進行增資。增資完成后。
陽光電源(青海)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 9550 萬元,其中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資 1000 萬元,占比 10.47%,陽光新能源出資 8550 萬元,占比 89.53%。
特此公告
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