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下達〈2015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合理安排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促進區域、城鄉、產業協調發展。
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城鄉、產業建設用地。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用地,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用地計劃指標;對農村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單列,單列指標不得低于國家下達計劃總量的3%至5%。重點支持光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養老、文化、醫療、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建設;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輔助設施建設用地,要單列安排用地計劃指標。
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城鄉、產業建設用地。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用地,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用地計劃指標;對農村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單列,單列指標不得低于國家下達計劃總量的3%至5%。重點支持光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養老、文化、醫療、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建設;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輔助設施建設用地,要單列安排用地計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