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12 證券簡稱:隆基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5-046號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補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發布了《關于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5-045號),現就公司股東李春安先生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2日減持(以下簡稱“本次減持”)前后,公司一致行動人持股變化情況及所涉及后續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公司一致行動人持股變化情況
本次減持前,股東李春安先生持有 291,499,56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7.74%,加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先生和李喜燕女士分別持有的公司股份296,023,155 股和 106,675,596 股,上述三位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94,198,31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2.24% 。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20,000,000股(具體內容請詳見 2015 年 5 月 19 日相關公告);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24,000,000股(具體內容請詳見 2015 年 5 月 22 日相關公告);
2015 年 5 月 22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13,000,000 股(具體內容請詳見2015 年 5 月 23 日相關公告)。
本次減持后,股東李春安先生持有 234,499,56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4.27%,加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先生和李喜燕女士分別持有的公司股份296,023,155 股和 106,675,596 股,上述三位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37,198,31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8.77% 。
二、所涉及后續事項
上述權益變動情況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變化,亦不涉及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等后續事項。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補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發布了《關于大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5-045號),現就公司股東李春安先生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2日減持(以下簡稱“本次減持”)前后,公司一致行動人持股變化情況及所涉及后續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公司一致行動人持股變化情況
本次減持前,股東李春安先生持有 291,499,56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7.74%,加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先生和李喜燕女士分別持有的公司股份296,023,155 股和 106,675,596 股,上述三位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94,198,31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42.24% 。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20,000,000股(具體內容請詳見 2015 年 5 月 19 日相關公告);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24,000,000股(具體內容請詳見 2015 年 5 月 22 日相關公告);
2015 年 5 月 22 日,股東李春安先生減持 13,000,000 股(具體內容請詳見2015 年 5 月 23 日相關公告)。
本次減持后,股東李春安先生持有 234,499,56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4.27%,加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先生和李喜燕女士分別持有的公司股份296,023,155 股和 106,675,596 股,上述三位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37,198,31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8.77% 。
二、所涉及后續事項
上述權益變動情況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變化,亦不涉及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等后續事項。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