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做好2015年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發改資環[2015]245號),并分片區召開工作部署會,全面啟動我省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
2014年,浙江省發改委按照《浙江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浙政辦[2013]144號)和《浙江省發改委關于開展實現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浙發改資環[2014]103號)等文件要求,完成了11個設區市和桐廬、海寧、慶元等9個試點縣2010-2013年度的溫室氣體清單報告編制工作,相關地區均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實清單編制資金約1300萬元(其中市級900萬元、縣級400萬元),共有60余位研究人員參與了清單報告的編制。
在2014年試點的基礎上,今年浙江省發改委進一步總結經驗,修訂完善《浙江省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在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面鋪開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各縣市區將完成2010-2014年度清單報告,實現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常態化,為下一步開展碳強度和碳總量控制、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體系打下堅實的基礎。
2014年,浙江省發改委按照《浙江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浙政辦[2013]144號)和《浙江省發改委關于開展實現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浙發改資環[2014]103號)等文件要求,完成了11個設區市和桐廬、海寧、慶元等9個試點縣2010-2013年度的溫室氣體清單報告編制工作,相關地區均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實清單編制資金約1300萬元(其中市級900萬元、縣級400萬元),共有60余位研究人員參與了清單報告的編制。
在2014年試點的基礎上,今年浙江省發改委進一步總結經驗,修訂完善《浙江省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在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面鋪開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各縣市區將完成2010-2014年度清單報告,實現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常態化,為下一步開展碳強度和碳總量控制、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體系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