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2015年7月16日晚間)報道:漢能薄膜發電集團有限公司(HK566,下稱“漢能薄膜”)發布公告表示,不同意香港證監會此前強制其停牌的決定,并計劃提起申述,尋求盡快復牌。
漢能薄膜在公告中指出,香港證監會要求其停牌的決定,是基于不公平及不合理的基準,并不符合股東及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漢能薄膜已經通知香港證監會,擬根據香港證券市場規則第9條,向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要求取消證監會此前指令,并尋求盡快恢復股票交易。如有必要,漢能薄膜擬通過司法途徑,對香港證監會的決定提出反對。
公告顯示,漢能薄膜于2015年6月9日收到香港證監會的函件,表示證監會有意向根據證券及期貨規則第8(1)條行使權力,要求其提交漢能薄膜的母公司漢能控股集團(以下簡稱“漢能控股”)2011年至2014年的財務報表,以及漢能控股集團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償還貸款詳細情況。
漢能薄膜稱,在收到香港證監會函件后,立刻尋求了法律意見,并一直積極主動與香港證監會溝通,希望回應及釋除香港證監會的疑慮。但由于上述材料屬于非公開的資料,涉及漢能控股的內部事務以及李河君的個人事務,漢能薄膜對此并無控制權,因此無法提供相關文件或資料。
漢能薄膜表示,其已經向香港證監會提供了該公司獨立董事搜集到的所有相關資料,并提出對公司進行大型重組的可行建議,以大幅削減或終止當前與漢能控股的持續關聯交易、加強公司現金狀況,使公司可以繼續拓展及發展與獨立第三方的業務。漢能薄膜認為,上述資料已足以解釋香港證監會對其持續經營能力以及能否向市場妥善提供最新消息的關注。
但盡管漢能薄膜一再嘗試、解釋及說明,香港證監會仍然認為漢能薄膜所提交的文件、解釋以及重組建議,不能完全回應其關注事項,并堅持發出指令要求漢能薄膜停牌。
漢能薄膜表示,目前公司業務及運作正常,香港證監會過往以及現在,均沒有對該公司或其公司董事提出任何過失或不正當行為的指稱。漢能薄膜將繼續盡力回應香港證監會的關注事項,并尋求盡快恢復股票交易。
漢能薄膜在公告中指出,香港證監會要求其停牌的決定,是基于不公平及不合理的基準,并不符合股東及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漢能薄膜已經通知香港證監會,擬根據香港證券市場規則第9條,向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要求取消證監會此前指令,并尋求盡快恢復股票交易。如有必要,漢能薄膜擬通過司法途徑,對香港證監會的決定提出反對。
公告顯示,漢能薄膜于2015年6月9日收到香港證監會的函件,表示證監會有意向根據證券及期貨規則第8(1)條行使權力,要求其提交漢能薄膜的母公司漢能控股集團(以下簡稱“漢能控股”)2011年至2014年的財務報表,以及漢能控股集團主席李河君的重大未償還貸款詳細情況。
漢能薄膜稱,在收到香港證監會函件后,立刻尋求了法律意見,并一直積極主動與香港證監會溝通,希望回應及釋除香港證監會的疑慮。但由于上述材料屬于非公開的資料,涉及漢能控股的內部事務以及李河君的個人事務,漢能薄膜對此并無控制權,因此無法提供相關文件或資料。
漢能薄膜表示,其已經向香港證監會提供了該公司獨立董事搜集到的所有相關資料,并提出對公司進行大型重組的可行建議,以大幅削減或終止當前與漢能控股的持續關聯交易、加強公司現金狀況,使公司可以繼續拓展及發展與獨立第三方的業務。漢能薄膜認為,上述資料已足以解釋香港證監會對其持續經營能力以及能否向市場妥善提供最新消息的關注。
但盡管漢能薄膜一再嘗試、解釋及說明,香港證監會仍然認為漢能薄膜所提交的文件、解釋以及重組建議,不能完全回應其關注事項,并堅持發出指令要求漢能薄膜停牌。
漢能薄膜表示,目前公司業務及運作正常,香港證監會過往以及現在,均沒有對該公司或其公司董事提出任何過失或不正當行為的指稱。漢能薄膜將繼續盡力回應香港證監會的關注事項,并尋求盡快恢復股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