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何考慮制定和發布《指導意見》?
答: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是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關系著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的落地實施,對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支撐作用。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銀行業支持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主要是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推動國家重大戰略落地。 2014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重點實施“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三大戰略。2015年初,《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啟動實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項目”。隨后,三大戰略的頂層設計規劃及重點領域投融資的相關政策依次出臺。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大戰略的工作部署,發展改革委先后推出了包括糧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氣及礦產資源保障、信息電網油氣等重大網絡、健康養老服務、生態環保、清潔能源、新興產業等在內的重大項目工程包。此外,新的工程包也在籌劃之中。適時出臺《指導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工作部署,指導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是促進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發展改革委所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具有以下特點:第一,有利于調結構、補短板,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第二,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意義,可促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第三,符合“十二五”規劃和相關規劃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第四,具備一定工作基礎,能夠盡早推進見效。因此,引導銀行業支持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對遏制當前經濟下行風險,實現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目標有著重要意義。
三是加強風險防范,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持重大項目建設中,要注重風險管控并切實承擔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要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業化原則自主審貸,從項目合規性的確認、還款保障條件的落實、貸中貸后管理工作的開展、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項目授信風險,實現服務實體經濟與防范金融風險相結合。
2.《指導意見》中所指重點領域重大工程的具體范圍?
答:總體上看,與落實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相關的重大項目,均屬于《指導意見》引導銀行業支持的范圍。實際操作中,以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重大工程包為依托和對象開展重點支持。目前,已發布的工程包包括糧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氣及礦產資源保障、信息電網油氣等重大網絡、健康養老服務、生態環保、清潔能源、新興產業等,今后應會有新的工程包陸續推出。
3.《指導意見》會否影響商業銀行獨立審貸并加大金融風險?
答:《指導意見》強調銀行業要堅持獨立審貸,有效控制金融風險并承擔相應的風險控制主體責任。首先,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保項目建設的合規性。在明確項目正式取得各類審批(核準)文件的同時,確保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并與貸款配套使用,確保項目實施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再有,要切實落實還款保障條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業化原則自主審貸,全面、深入評估項目風險,嚴格把關。此外,要做好貸中貸后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發放和使用貸款,堅持專款專用。對各類可能影響貸款質量的因素進行動態監測分析,對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最后,要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通過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強化項目全周期風險管理、完善風險緩釋機制等手段,防范銀行業內外部風險、表內外風險的交叉傳導。
4.《指導意見》提出哪些激勵政策?
答:《指導意見》中對于銀行業的激勵政策,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鼓勵金融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進行金融創新。通過實施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開展信貸創新;通過靈活運用排污權、各類預期收益權等進行抵質押擔保方式創新;探索開展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模式創新。鼓勵發揮信托功能支持鐵路發展基金募集;鼓勵針對政府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特點開展金融服務創新。
二是鼓勵開展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信貸政策,綜合考慮項目特點,實施精細化、差別化的分類管理。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自身定位和優勢特點,有區別、有側重地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予以支持。
三是鼓勵銀行間同業協作。鼓勵銀行業在項目規劃、項目評審評級、授信額度核定、還款安排、貸款管理及風險化解等方面的合作與協調,通過建立資源共享、運作順暢、服務高效的同業合作機制,有效防范過度授信、多頭授信及集團客戶風險。
5.如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
答:一方面,發展改革部門將通過進一步健全項目清單,搭建重大工程項目信息平臺等方式,加強與銀行業監管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共享的時效性。另一方面,銀行業監管部門也將積極與發展改革部門進行溝通聯系,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答: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是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關系著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的落地實施,對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支撐作用。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銀行業支持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主要是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推動國家重大戰略落地。 2014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重點實施“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三大戰略。2015年初,《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啟動實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項目”。隨后,三大戰略的頂層設計規劃及重點領域投融資的相關政策依次出臺。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大戰略的工作部署,發展改革委先后推出了包括糧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氣及礦產資源保障、信息電網油氣等重大網絡、健康養老服務、生態環保、清潔能源、新興產業等在內的重大項目工程包。此外,新的工程包也在籌劃之中。適時出臺《指導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工作部署,指導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是促進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發展改革委所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具有以下特點:第一,有利于調結構、補短板,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第二,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意義,可促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第三,符合“十二五”規劃和相關規劃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第四,具備一定工作基礎,能夠盡早推進見效。因此,引導銀行業支持重點領域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對遏制當前經濟下行風險,實現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目標有著重要意義。
三是加強風險防范,確保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持重大項目建設中,要注重風險管控并切實承擔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要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業化原則自主審貸,從項目合規性的確認、還款保障條件的落實、貸中貸后管理工作的開展、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項目授信風險,實現服務實體經濟與防范金融風險相結合。
2.《指導意見》中所指重點領域重大工程的具體范圍?
答:總體上看,與落實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相關的重大項目,均屬于《指導意見》引導銀行業支持的范圍。實際操作中,以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重大工程包為依托和對象開展重點支持。目前,已發布的工程包包括糧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氣及礦產資源保障、信息電網油氣等重大網絡、健康養老服務、生態環保、清潔能源、新興產業等,今后應會有新的工程包陸續推出。
3.《指導意見》會否影響商業銀行獨立審貸并加大金融風險?
答:《指導意見》強調銀行業要堅持獨立審貸,有效控制金融風險并承擔相應的風險控制主體責任。首先,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保項目建設的合規性。在明確項目正式取得各類審批(核準)文件的同時,確保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并與貸款配套使用,確保項目實施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再有,要切實落實還款保障條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商業化原則自主審貸,全面、深入評估項目風險,嚴格把關。此外,要做好貸中貸后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發放和使用貸款,堅持專款專用。對各類可能影響貸款質量的因素進行動態監測分析,對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最后,要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通過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強化項目全周期風險管理、完善風險緩釋機制等手段,防范銀行業內外部風險、表內外風險的交叉傳導。
4.《指導意見》提出哪些激勵政策?
答:《指導意見》中對于銀行業的激勵政策,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鼓勵金融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進行金融創新。通過實施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開展信貸創新;通過靈活運用排污權、各類預期收益權等進行抵質押擔保方式創新;探索開展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等融資模式創新。鼓勵發揮信托功能支持鐵路發展基金募集;鼓勵針對政府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特點開展金融服務創新。
二是鼓勵開展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信貸政策,綜合考慮項目特點,實施精細化、差別化的分類管理。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自身定位和優勢特點,有區別、有側重地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予以支持。
三是鼓勵銀行間同業協作。鼓勵銀行業在項目規劃、項目評審評級、授信額度核定、還款安排、貸款管理及風險化解等方面的合作與協調,通過建立資源共享、運作順暢、服務高效的同業合作機制,有效防范過度授信、多頭授信及集團客戶風險。
5.如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
答:一方面,發展改革部門將通過進一步健全項目清單,搭建重大工程項目信息平臺等方式,加強與銀行業監管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共享的時效性。另一方面,銀行業監管部門也將積極與發展改革部門進行溝通聯系,配合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