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0日,昔日新能源首富彭小峰帶著綠能寶蟄伏歸來,這款由陽光動力能源互聯網股份公司(Solar Power Efficiency Internet,下稱“SPI”)斥5億美元巨資打造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甫一推出就因10%高收益率、秒殺余額寶等標簽而賺足眼球。
最新信息顯示,短短253天,綠能寶的“美桔”系列產品已經從“美桔1號”上線到“美桔”103號以上,并且產品系列還推出了“美橙”“美柚”“金桔”“充電樁”“電動車”等數個品種。
然而,究竟綠能寶是實物融資租賃還是變相的眾籌集資?其高收益率和相伴而生的風險又該如何保障?
平臺模式爭議
根據介紹,綠能寶模式中,投資者承擔出租人角色,將購買的綠能寶產品委托綠能寶租賃給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使用,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則按月向投資者支付租金(由綠能寶代發),鎖定期為3~1080天不等。
一位光伏行業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直言,綠能寶的模式其實和互聯網眾籌集資并無太大區別,通過這一平臺,綠能寶可以盤活一些小散資金,用于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建設。
對于類似質疑,綠能寶的多位高管則強調,綠能寶有別于傳統的P2P模式,采取的是能看見具體實物的融資租賃模式。SPI集團副總裁、綠能寶執行總裁程劍平表示,綠能寶的每一筆投資背后都對應著一個太陽能發電板的實物。
不過,更讓外界關注的是綠能寶的“身份”認定。
據悉,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向境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以上均不包含需經銀監會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所列業務)。
目前看,無論按照銀監會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還是依據商務部印發的《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綠能寶現有的融資租賃方式都疑似違規。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紅煒指出,中國光伏缺少一個規范的網絡金融平臺,綠能寶應當盡快取得證監會的合格“眾籌”平臺資格,或者取得銀監會的合格P2P平臺資格。
另據報道,為解決上述問題,綠能寶已經向銀監會申請金融租賃牌照。記者就此致電SPI綠能寶董事長彭小峰求證,但未得到回應。隨后,記者致電綠能寶官網,工作人員強調,綠能寶是一個實物融資租賃平臺,但對申請金融租賃牌照事宜未置可否。
風險隱憂待解
盡管質疑聲未曾停息,但綠能寶熱度不減。開賣不到2個月,綠能寶旗下的“美桔”產品就已賣出2億元。截至目前,綠能寶已經推出了“美桔”“美橙”“美柚”“金桔”“充電樁”“電動車”等六種系列產品,其中,“充電樁”“電動車”均已售罄。
綠能寶推出的首款產品“美桔1號”,年化收益為10%,幾乎是傳統理財產品的2倍。如今,盡管綠能寶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都已降至6%~8%,但仍高于傳統的理財產品。一些“美桔”產品的鎖定期長達1080天,其年化收益率也高達10.5%。彭小峰曾表示,目前分布式太陽能電站收益率在12%~18%,而綠能寶只是拿出8%~10%的收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綠能寶所投資的電站項目幾乎都是分布式光伏電站,大部分都采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
SPI開發總監林陽曾以蘇州電價為例算了一筆賬,如果自發自用,則用電企業每度電付費0.86元,國家給予每度電0.42元補貼,當地政府再給予每度0.1元補貼,綠能寶每發一度電可獲得1.38元,余電上網為每度電1元,這是比較穩定和可預測的收益。
但現實是,分布式光伏困境一直難以突破,外界擔憂投資收益難以保障。對此,綠能寶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回應稱,綠能寶的每款產品都有固定的收益率,即使未來電站的發電情況出現波動也不會影響到收益。
另外,綠能寶在第三方資金托管、承租人經營等方面仍缺乏透明度。
10月6日,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致電綠能寶,該公司的員工表示,綠能寶是實物租賃模式,有別于P2P平臺,投資資金并沒有設置第三方資金托管平臺。不過,該員工強調,綠能寶受商務部監管,會按規定定期向商務部匯報融資資金的具體動向。
記者還發現,“美桔6號”產品用于江蘇美亮順源500KW項目一期200KW工程,該工程的承租人為美亮電力(蘇州)有限公司,而這家公司與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法人均為夏侯敏,兩家公司地址一致,均位于蘇州工業園區環府路66號。
除此之外,“金桔68號”產品計劃用于連云港海州經開區5MW項目,該項目的承租人為新維太陽能電力工程(蘇州)有限公司,其法人及所在地亦與上述兩家公司一致。
記者了解到,今年年初,SPI就把運營總部落戶上海,并且在其旗下成立了多家子公司,除了綠能寶外,分別還有美桔科技、美太投資、美橙電力、新維電力、新維智能等多個業務平臺。
從目前綠能寶官網公開的產品介紹中可知,除上述工程項目外,“美柚2號”“美柚3號”所在的安徽肥西縣200戶300.9KW項目和肥西縣人民醫院200KW項目的承租人均為合肥美橙電力有限公司,其與SPI旗下的美橙電力關系不言自明。
按照綠能寶的投資模式,投資者購買的綠能寶產品將委托綠能寶租賃給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使用。但從公開資料看,部分電站項目承租人實為綠能寶的關聯公司。
最新信息顯示,短短253天,綠能寶的“美桔”系列產品已經從“美桔1號”上線到“美桔”103號以上,并且產品系列還推出了“美橙”“美柚”“金桔”“充電樁”“電動車”等數個品種。
然而,究竟綠能寶是實物融資租賃還是變相的眾籌集資?其高收益率和相伴而生的風險又該如何保障?
平臺模式爭議
根據介紹,綠能寶模式中,投資者承擔出租人角色,將購買的綠能寶產品委托綠能寶租賃給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使用,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則按月向投資者支付租金(由綠能寶代發),鎖定期為3~1080天不等。
一位光伏行業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直言,綠能寶的模式其實和互聯網眾籌集資并無太大區別,通過這一平臺,綠能寶可以盤活一些小散資金,用于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建設。
對于類似質疑,綠能寶的多位高管則強調,綠能寶有別于傳統的P2P模式,采取的是能看見具體實物的融資租賃模式。SPI集團副總裁、綠能寶執行總裁程劍平表示,綠能寶的每一筆投資背后都對應著一個太陽能發電板的實物。
不過,更讓外界關注的是綠能寶的“身份”認定。
據悉,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向境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以上均不包含需經銀監會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所列業務)。
目前看,無論按照銀監會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還是依據商務部印發的《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綠能寶現有的融資租賃方式都疑似違規。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紅煒指出,中國光伏缺少一個規范的網絡金融平臺,綠能寶應當盡快取得證監會的合格“眾籌”平臺資格,或者取得銀監會的合格P2P平臺資格。
另據報道,為解決上述問題,綠能寶已經向銀監會申請金融租賃牌照。記者就此致電SPI綠能寶董事長彭小峰求證,但未得到回應。隨后,記者致電綠能寶官網,工作人員強調,綠能寶是一個實物融資租賃平臺,但對申請金融租賃牌照事宜未置可否。
風險隱憂待解
盡管質疑聲未曾停息,但綠能寶熱度不減。開賣不到2個月,綠能寶旗下的“美桔”產品就已賣出2億元。截至目前,綠能寶已經推出了“美桔”“美橙”“美柚”“金桔”“充電樁”“電動車”等六種系列產品,其中,“充電樁”“電動車”均已售罄。
綠能寶推出的首款產品“美桔1號”,年化收益為10%,幾乎是傳統理財產品的2倍。如今,盡管綠能寶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都已降至6%~8%,但仍高于傳統的理財產品。一些“美桔”產品的鎖定期長達1080天,其年化收益率也高達10.5%。彭小峰曾表示,目前分布式太陽能電站收益率在12%~18%,而綠能寶只是拿出8%~10%的收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綠能寶所投資的電站項目幾乎都是分布式光伏電站,大部分都采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
SPI開發總監林陽曾以蘇州電價為例算了一筆賬,如果自發自用,則用電企業每度電付費0.86元,國家給予每度電0.42元補貼,當地政府再給予每度0.1元補貼,綠能寶每發一度電可獲得1.38元,余電上網為每度電1元,這是比較穩定和可預測的收益。
但現實是,分布式光伏困境一直難以突破,外界擔憂投資收益難以保障。對此,綠能寶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回應稱,綠能寶的每款產品都有固定的收益率,即使未來電站的發電情況出現波動也不會影響到收益。
另外,綠能寶在第三方資金托管、承租人經營等方面仍缺乏透明度。
10月6日,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致電綠能寶,該公司的員工表示,綠能寶是實物租賃模式,有別于P2P平臺,投資資金并沒有設置第三方資金托管平臺。不過,該員工強調,綠能寶受商務部監管,會按規定定期向商務部匯報融資資金的具體動向。
記者還發現,“美桔6號”產品用于江蘇美亮順源500KW項目一期200KW工程,該工程的承租人為美亮電力(蘇州)有限公司,而這家公司與江蘇綠能寶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法人均為夏侯敏,兩家公司地址一致,均位于蘇州工業園區環府路66號。
除此之外,“金桔68號”產品計劃用于連云港海州經開區5MW項目,該項目的承租人為新維太陽能電力工程(蘇州)有限公司,其法人及所在地亦與上述兩家公司一致。
記者了解到,今年年初,SPI就把運營總部落戶上海,并且在其旗下成立了多家子公司,除了綠能寶外,分別還有美桔科技、美太投資、美橙電力、新維電力、新維智能等多個業務平臺。
從目前綠能寶官網公開的產品介紹中可知,除上述工程項目外,“美柚2號”“美柚3號”所在的安徽肥西縣200戶300.9KW項目和肥西縣人民醫院200KW項目的承租人均為合肥美橙電力有限公司,其與SPI旗下的美橙電力關系不言自明。
按照綠能寶的投資模式,投資者購買的綠能寶產品將委托綠能寶租賃給電站項目方(或充電樁項目方)使用。但從公開資料看,部分電站項目承租人實為綠能寶的關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