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中國經濟轉型和改革的關鍵時期,“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制定的成敗,也是決定經濟轉型和改革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因素之一。以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為視角,以霧霾治理和應對氣候變化為背景,“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有什么樣的革命性思路和相適應的戰略性調整?
經濟發展“新常態”使得能源需求增長減緩,能源企業的發展重點隨之生變。過去幾十年,為了支持經濟增長,滿足能源需求是首要發展目標,主要矛盾是能源供給能力不足,因此能源行業重在規模擴張。而隨著經濟增長放緩,能源供需已經由不足轉為相對過剩,提高效率逐漸成為能源發展的首要目標,能源市場化改革和有效競爭日益重要。
我國政府提出的四項“能源革命”(能源生產、能源消費、能源技術、能源體制)需有機結合。中國的一次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除了要符合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外,還將受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約束。
“十三五”將是能源體制和價格改革的重要推進期,需與戰略規劃保持一致。能源改革雖有共識,但順利改革是有條件的,主要是能源改革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和公眾的接受程度。因此,改革比較好的時機應該是在能源供需相對寬松,能源價格低迷,且可以預期今后一段時間仍將低迷的時期。近年來,國內外能源供需格局產生了巨大變化,十分有利于中國推進能源改革,因此“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盡可能體現和促進能源改革。
任何國家的能源產業發展都難以回避政府的行政干預,問題在于政府以何種方式進行干預,“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應該通過改革盡可能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同時也需要政府以更為市場化的手段來進行必要的行政干預。比如說,行政審批權一直都被用來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的盲目投資和擴張,但是近十年行政產能調控收效甚微,因此可能需要從更為市場化的角度來解決產能過剩問題。
還應該盡量縮小中央和地方能源規劃的差異,以保障整體能源戰略規劃的實施。有必要將地方的能源發展狀況納入到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中,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發布地區能源發展報告來監督地方能源產業的發展,以確保其發展與中央政府的戰略規劃相一致,服從國家能源大局的需要。
“十三五”期間,節能依然是能源發展的主要環節,戰略規劃需要將節能(能源需求側管理)作為平衡能源需求的有效組成部分。以往的能源戰略規劃主要通過能源強度、碳強度等相對指標進行節能減排約束。“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通過能源消費總量、環境排放總量以及清潔能源發展目標來硬化節能減排指標。
能源安全也是能源戰略規劃的一個重要目標,因此“十三五”戰略規劃需要提前布局,提前應對國際能源格局急劇變化,以保障能源安全。“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提前布局石油替代,降低我國對外能源依賴,減少國際油價波動對國內的影響。長期而言,可再生能源、儲能技術、微網和電動汽車有效結合,可以形成對傳統化石能源(包括石油)的有效替代。
因此,“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重點關注清潔能源、電動汽車和儲能技術的創新,因為技術創新導致的成本下降是確定、可靠和永久性的。
“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還需要關注東西部產業轉移和西部地區的環保問題。東部要素成本和環境成本的提高將迫使高耗能產業向西部轉移,因此東西部地區的產業轉移和資源流動將成為“十三五”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需要把握好轉移的速度和規模,在發展西部的同時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并同時考慮東部地區經濟發展中的能源消耗和排放,以及西部地區的增長和對能源基礎設施的要求,通過吸取國際上區域保護的相關經驗教訓,設計有效的政策組合,尤其是在政策措施選擇與路徑設計上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正確把握能源需求是一個有效能源戰略規劃的起點。能源需求預測和規劃應當符合中國階段性經濟增長的規律,能源投資規劃應避免短期化,滿足能源需求依然是能源規劃的主要目標,需要對中國能源安全做更為廣義的界定,能源安全必須兼顧石油戰略儲備、低碳的能源供應多元化和能源市場發展。
(作者為廈門大學能源經濟與能源政策協同創新中心主任)
經濟發展“新常態”使得能源需求增長減緩,能源企業的發展重點隨之生變。過去幾十年,為了支持經濟增長,滿足能源需求是首要發展目標,主要矛盾是能源供給能力不足,因此能源行業重在規模擴張。而隨著經濟增長放緩,能源供需已經由不足轉為相對過剩,提高效率逐漸成為能源發展的首要目標,能源市場化改革和有效競爭日益重要。
我國政府提出的四項“能源革命”(能源生產、能源消費、能源技術、能源體制)需有機結合。中國的一次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除了要符合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外,還將受到溫室氣體減排的約束。
“十三五”將是能源體制和價格改革的重要推進期,需與戰略規劃保持一致。能源改革雖有共識,但順利改革是有條件的,主要是能源改革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和公眾的接受程度。因此,改革比較好的時機應該是在能源供需相對寬松,能源價格低迷,且可以預期今后一段時間仍將低迷的時期。近年來,國內外能源供需格局產生了巨大變化,十分有利于中國推進能源改革,因此“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盡可能體現和促進能源改革。
任何國家的能源產業發展都難以回避政府的行政干預,問題在于政府以何種方式進行干預,“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應該通過改革盡可能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同時也需要政府以更為市場化的手段來進行必要的行政干預。比如說,行政審批權一直都被用來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的盲目投資和擴張,但是近十年行政產能調控收效甚微,因此可能需要從更為市場化的角度來解決產能過剩問題。
還應該盡量縮小中央和地方能源規劃的差異,以保障整體能源戰略規劃的實施。有必要將地方的能源發展狀況納入到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中,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發布地區能源發展報告來監督地方能源產業的發展,以確保其發展與中央政府的戰略規劃相一致,服從國家能源大局的需要。
“十三五”期間,節能依然是能源發展的主要環節,戰略規劃需要將節能(能源需求側管理)作為平衡能源需求的有效組成部分。以往的能源戰略規劃主要通過能源強度、碳強度等相對指標進行節能減排約束。“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通過能源消費總量、環境排放總量以及清潔能源發展目標來硬化節能減排指標。
能源安全也是能源戰略規劃的一個重要目標,因此“十三五”戰略規劃需要提前布局,提前應對國際能源格局急劇變化,以保障能源安全。“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提前布局石油替代,降低我國對外能源依賴,減少國際油價波動對國內的影響。長期而言,可再生能源、儲能技術、微網和電動汽車有效結合,可以形成對傳統化石能源(包括石油)的有效替代。
因此,“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需要重點關注清潔能源、電動汽車和儲能技術的創新,因為技術創新導致的成本下降是確定、可靠和永久性的。
“十三五”能源戰略規劃還需要關注東西部產業轉移和西部地區的環保問題。東部要素成本和環境成本的提高將迫使高耗能產業向西部轉移,因此東西部地區的產業轉移和資源流動將成為“十三五”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需要把握好轉移的速度和規模,在發展西部的同時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并同時考慮東部地區經濟發展中的能源消耗和排放,以及西部地區的增長和對能源基礎設施的要求,通過吸取國際上區域保護的相關經驗教訓,設計有效的政策組合,尤其是在政策措施選擇與路徑設計上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正確把握能源需求是一個有效能源戰略規劃的起點。能源需求預測和規劃應當符合中國階段性經濟增長的規律,能源投資規劃應避免短期化,滿足能源需求依然是能源規劃的主要目標,需要對中國能源安全做更為廣義的界定,能源安全必須兼顧石油戰略儲備、低碳的能源供應多元化和能源市場發展。
(作者為廈門大學能源經濟與能源政策協同創新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