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在農村應用的阻力
但是,盡管有很大的需求,盡管有很大的意義,但新能源在農村的推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實證明,在農村層面上,促成重大的能源方式的轉變也相當具有挑戰性。我國三十年來在農村的沼氣推廣工作的不成功,證明了這一點。
事實上,許多因素都阻礙著農村新能源的應用。
首先是文化的障礙。如果一個人像陳光標一樣到農村給農民發現金,或者像大領導一樣下農村對農民說些好聽話,農民是一定會高高興興地接受的。但是,新能源不能像現金或好話一樣簡單地交給農民并獲得接受,而是必須要針對具體的環境和具體的人群,把道理說清楚,讓農民充分了解了,才有可能獲得他們的認可和接受。絕大部分農民知道“城里人”用電的情形,他們知道城里人是不用沼氣也不用太陽灶的。那么,為什么在農村他們就不得不建設沼氣池和安裝太陽灶,如果沒有把道理講通,很可能會被認為這依然是一種對農村的歧視技術。在許多城市大規模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之前,農村使用熱水器的也不多,直到許多城市屋頂安裝之后,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的安裝才迅速普及。這就是文化的障礙。
其次,是習慣的障礙。用柴火做飯燒水,已經是幾千年的習慣。換成沼氣爐,沒有煙熏得眼睛直流眼淚,對農民當然是好事;使用太陽灶,更加干凈,還不用打柴,當然也是好事。但是,陰天下雨的時候怎么辦?如果太陽灶的旋轉機構出問題,燒一壺水,讓農民不停地對著太陽調整太陽灶,如果燒飯的過程中沼氣不足了,燒成了夾生飯,農民會覺得還不如去撿點柴火燒水方便,最多去買點蜂窩煤燒煤爐,至少心理有底。這就是習慣的障礙。
各個國家的歷史經驗都證明,如果單純試圖通過政府大張旗鼓地推行的措施大規模引入某種公共服務,包括新能源在內,并不見得會取得好的效果。在新能源給農民帶來好處的同時,同時一定會帶來新的不便,這些不便需要時間去適應或者去改變。這是很多新生事物推廣的前提條件。遺憾的是,所有的新技術一定會帶來新的問題,所以,要想讓一件“好的”東西被認可,并不是想當然就一定會被大家接受的,除了技術上的問題要解決外,還需要很多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
第三,是技術專制主義的障礙。許多大型新能源公司在農村進行試點或示范項目時,不管當地的情況,忽視當地的產業狀況,把當地政府官員的工作做通后,強行地安裝了大片的光伏電池板,通過了驗收和并網后,大功就告成了。所有的人,包括項目公司、批準項目的上級政府的官員、當地政府領導都皆大歡喜,為項目劃上了句號。這些公司很少與新能源的真正用戶----農民商量過項目的可行性,他們派市場人員走訪鎮政府和縣政府,派技術人員到現場看一眼,然后就開始進行設計、施工。姑且將這些公司的做法稱為“技術專制主義”,如果項目公司是外國公司,甚至可以稱之為“技術帝國主義”。農民從這種方式中感受到的不是友善,而是一種“侵略”,至少是“侵犯”。這種項目往往得不到當地農民的配合,最終歸于失敗。
第四,是腐敗的障礙。新能源的推廣意味著政府的補貼。政府補貼的受益者,應當是農民,但首先享受利益的是設備提供商和項目公司。為了拿到補貼,有時設備提供商會想到行賄。而有時候,官員通過為村民爭取的補貼使得村民可以用上了滿意的電力,他們會要求村民“分享”部分補貼給他們。而村民認為這只是官員們又一個貪污的渠道,當然也不會熱心來應用。如果光伏發電占了他們的土地,即便是荒山荒坡地,農民也會本能地認為有政府官員從中漁利了,也會產生抵觸情緒。解決腐敗問題也許很難,但只要做到公開透明,消除農民的疑慮,就會打消他們心中的一些誤解和臆測,也會有利于項目的推進和成功。
第五,還有資金的障礙。農村地區的農民很少有能力自己具備安裝新能源設施的資金。在政府補貼改為發電的度電補貼后,與大型地面電站和城市工業廠房的屋頂發電項目相比,項目公司也很難為農村的小型項目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因此,目前大部分農村的新能源項目還是依賴于政府的示范項目的扶持資金,這也使得示范項目建成后,不僅起不到“示范”的作用,反而示范項目本身不久就成為了文物,如果還沒有成為廢墟的話。
現在不少農村設立的村鎮銀行以及原來的農村信用社,其實可以考慮為農民在這方面提供一些資金。即便在美國的一戰后,農村能源也十分落后,后來羅斯福新政鼓勵美國農村成立“電力合作社”,使得農村的電力很快應用開來,我國的合作社和公社本來就有基礎。鑒于農村的能源實現的最佳的方式絕對不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應該以村鎮為單位,因此,某種形式的合作社還是必要的。這樣,也更容易籌集到資金。
如何克服阻力?
與在農村推廣其它的一些對農民有實際好處的新生事物一樣,新能源在農村的應用,如果能夠考慮到如下幾點,將會減少阻力,獲得成功。
首先,要讓農民充分參與。通過耐心細致地講道理,先讓農民明白項目的意圖,并且,明白地告訴農民項目實施后對他們有什么好處。現在,不少農村地區的農民對于農藥、化肥的害處和環境污染已經有了深刻的認識,他們也愿意為了環境保護做出自己的一些努力。所以,讓他們認識到新能源的好處并不是太困難的事情。
在農民認識到新能源的意義以后,還要讓農民參與到項目的討論、實施和維護中來。在當地農民中培訓維護人員,是對項目運行最好的保障。加拿大不少油田都從農民中招聘高中生,進行培訓后發給上崗證,由他們在油田中工作,從事油田的運行維護,這對于改善與農民的關系,尤其是發生泄漏時,處理對農民的賠償等事宜上,減少很多支出。我國習慣于通過政府來對付農民,但如果僅后農村新能源的實施是商業公司的話,這些經驗,用于我國的農村的新能源建設,一樣可以奏效。
第二,要重視本地的市場和投資。占了農民的土地、水面或屋頂,如果僅僅供并網發電,農民對于這些東西就沒有積極性。剪了電纜去賣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少,但是,無意的破壞和有意的忽視,則將成為常見的情景。如果農民家里的照明用的是你的電,如果他們的大棚的取暖或照明依賴于你的光伏電站,如果灌溉和供水需要你的店里,那么,所有的村民都會像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保護你的電站。而如果你能夠設法讓當地的人參與到電站的投資中來,那么,情況將會更加理想。其實,并不需要讓農民們拿出太多的資金,只要有一小部分,讓他們參與進來,就可以了。
第三,項目實施一定不要以“侵犯”的方式進行。
目前,不少光伏發電公司到農村做光伏電站,通常是通過縣里與鎮級政府洽談,然后選址后,就開始建設。一下子一片地上矗立起一片光伏電站,作為該項目公司當然很有成就感,但當地的農民看到這么大一片土地被占,而收益又和自己沒有什么關系,心理上就先產生了抵觸;如果要當地農村“自用為主”,強行讓他們使用光伏所發的電力,那么,一旦系統出了問題電力中斷,又沒有及時維修恢復,農民的第一個選擇一定是棄用這所謂的洋玩藝兒,還是回到柴火燒飯和油燈照明上去,至少這樣他們心里踏實。
反之,如果項目的調研階段與農民進行了充分的溝通,把系統的原理至少給部分村民講解清楚,使他們中間有人能夠進行使用和維修,而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也不要侵犯農民的利益,不要讓他們的習慣和文化產生太大的變化。那么,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就不會遇到大的阻力。
第四,農村新能源的推廣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味求新。農村的情況比較復雜,各地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單一片面地推行某一種新能源,例如,如果僅有光伏,那么,在陰天的時候,會給農民帶來不便,而如果當地風力較大,可以使用小風電。附近有落差水力的時候,可以考慮將小水電結合。而沼氣的使用,除了供燃燒外,還可以進行集中的發電,但一定要有規模化。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用于洗澡和供暖,也是需要保留的,有地熱條件的,就應當盡量利用地熱。只有充分發揮當地的新能源優勢,因地制宜,才能使得農村新能源項目順利實施,成功應用。這也就是為什么前面提到,要采用“農村微能源網”的方式進行農村新能源的推廣應用的原因。
總之,農村新能源的推廣,不宜采用“暴風驟雨”式的運動式推廣,因為那樣會被農民視為一種“入侵”;而應當采取“和風細雨”的潛移默化,讓農民明白新能源使用后,給他們帶來的切實好處。雖然這樣可能項目的推進在開始得時候會比較慢,但是,一旦農民接受以后,項目的復制和推廣就將非常順利,因此,這個精力是必需要花的。
但是,盡管有很大的需求,盡管有很大的意義,但新能源在農村的推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實證明,在農村層面上,促成重大的能源方式的轉變也相當具有挑戰性。我國三十年來在農村的沼氣推廣工作的不成功,證明了這一點。
事實上,許多因素都阻礙著農村新能源的應用。
首先是文化的障礙。如果一個人像陳光標一樣到農村給農民發現金,或者像大領導一樣下農村對農民說些好聽話,農民是一定會高高興興地接受的。但是,新能源不能像現金或好話一樣簡單地交給農民并獲得接受,而是必須要針對具體的環境和具體的人群,把道理說清楚,讓農民充分了解了,才有可能獲得他們的認可和接受。絕大部分農民知道“城里人”用電的情形,他們知道城里人是不用沼氣也不用太陽灶的。那么,為什么在農村他們就不得不建設沼氣池和安裝太陽灶,如果沒有把道理講通,很可能會被認為這依然是一種對農村的歧視技術。在許多城市大規模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之前,農村使用熱水器的也不多,直到許多城市屋頂安裝之后,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的安裝才迅速普及。這就是文化的障礙。
其次,是習慣的障礙。用柴火做飯燒水,已經是幾千年的習慣。換成沼氣爐,沒有煙熏得眼睛直流眼淚,對農民當然是好事;使用太陽灶,更加干凈,還不用打柴,當然也是好事。但是,陰天下雨的時候怎么辦?如果太陽灶的旋轉機構出問題,燒一壺水,讓農民不停地對著太陽調整太陽灶,如果燒飯的過程中沼氣不足了,燒成了夾生飯,農民會覺得還不如去撿點柴火燒水方便,最多去買點蜂窩煤燒煤爐,至少心理有底。這就是習慣的障礙。
各個國家的歷史經驗都證明,如果單純試圖通過政府大張旗鼓地推行的措施大規模引入某種公共服務,包括新能源在內,并不見得會取得好的效果。在新能源給農民帶來好處的同時,同時一定會帶來新的不便,這些不便需要時間去適應或者去改變。這是很多新生事物推廣的前提條件。遺憾的是,所有的新技術一定會帶來新的問題,所以,要想讓一件“好的”東西被認可,并不是想當然就一定會被大家接受的,除了技術上的問題要解決外,還需要很多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
第三,是技術專制主義的障礙。許多大型新能源公司在農村進行試點或示范項目時,不管當地的情況,忽視當地的產業狀況,把當地政府官員的工作做通后,強行地安裝了大片的光伏電池板,通過了驗收和并網后,大功就告成了。所有的人,包括項目公司、批準項目的上級政府的官員、當地政府領導都皆大歡喜,為項目劃上了句號。這些公司很少與新能源的真正用戶----農民商量過項目的可行性,他們派市場人員走訪鎮政府和縣政府,派技術人員到現場看一眼,然后就開始進行設計、施工。姑且將這些公司的做法稱為“技術專制主義”,如果項目公司是外國公司,甚至可以稱之為“技術帝國主義”。農民從這種方式中感受到的不是友善,而是一種“侵略”,至少是“侵犯”。這種項目往往得不到當地農民的配合,最終歸于失敗。
第四,是腐敗的障礙。新能源的推廣意味著政府的補貼。政府補貼的受益者,應當是農民,但首先享受利益的是設備提供商和項目公司。為了拿到補貼,有時設備提供商會想到行賄。而有時候,官員通過為村民爭取的補貼使得村民可以用上了滿意的電力,他們會要求村民“分享”部分補貼給他們。而村民認為這只是官員們又一個貪污的渠道,當然也不會熱心來應用。如果光伏發電占了他們的土地,即便是荒山荒坡地,農民也會本能地認為有政府官員從中漁利了,也會產生抵觸情緒。解決腐敗問題也許很難,但只要做到公開透明,消除農民的疑慮,就會打消他們心中的一些誤解和臆測,也會有利于項目的推進和成功。
第五,還有資金的障礙。農村地區的農民很少有能力自己具備安裝新能源設施的資金。在政府補貼改為發電的度電補貼后,與大型地面電站和城市工業廠房的屋頂發電項目相比,項目公司也很難為農村的小型項目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因此,目前大部分農村的新能源項目還是依賴于政府的示范項目的扶持資金,這也使得示范項目建成后,不僅起不到“示范”的作用,反而示范項目本身不久就成為了文物,如果還沒有成為廢墟的話。
現在不少農村設立的村鎮銀行以及原來的農村信用社,其實可以考慮為農民在這方面提供一些資金。即便在美國的一戰后,農村能源也十分落后,后來羅斯福新政鼓勵美國農村成立“電力合作社”,使得農村的電力很快應用開來,我國的合作社和公社本來就有基礎。鑒于農村的能源實現的最佳的方式絕對不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應該以村鎮為單位,因此,某種形式的合作社還是必要的。這樣,也更容易籌集到資金。
如何克服阻力?
與在農村推廣其它的一些對農民有實際好處的新生事物一樣,新能源在農村的應用,如果能夠考慮到如下幾點,將會減少阻力,獲得成功。
首先,要讓農民充分參與。通過耐心細致地講道理,先讓農民明白項目的意圖,并且,明白地告訴農民項目實施后對他們有什么好處。現在,不少農村地區的農民對于農藥、化肥的害處和環境污染已經有了深刻的認識,他們也愿意為了環境保護做出自己的一些努力。所以,讓他們認識到新能源的好處并不是太困難的事情。
在農民認識到新能源的意義以后,還要讓農民參與到項目的討論、實施和維護中來。在當地農民中培訓維護人員,是對項目運行最好的保障。加拿大不少油田都從農民中招聘高中生,進行培訓后發給上崗證,由他們在油田中工作,從事油田的運行維護,這對于改善與農民的關系,尤其是發生泄漏時,處理對農民的賠償等事宜上,減少很多支出。我國習慣于通過政府來對付農民,但如果僅后農村新能源的實施是商業公司的話,這些經驗,用于我國的農村的新能源建設,一樣可以奏效。
第二,要重視本地的市場和投資。占了農民的土地、水面或屋頂,如果僅僅供并網發電,農民對于這些東西就沒有積極性。剪了電纜去賣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少,但是,無意的破壞和有意的忽視,則將成為常見的情景。如果農民家里的照明用的是你的電,如果他們的大棚的取暖或照明依賴于你的光伏電站,如果灌溉和供水需要你的店里,那么,所有的村民都會像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保護你的電站。而如果你能夠設法讓當地的人參與到電站的投資中來,那么,情況將會更加理想。其實,并不需要讓農民們拿出太多的資金,只要有一小部分,讓他們參與進來,就可以了。
第三,項目實施一定不要以“侵犯”的方式進行。
目前,不少光伏發電公司到農村做光伏電站,通常是通過縣里與鎮級政府洽談,然后選址后,就開始建設。一下子一片地上矗立起一片光伏電站,作為該項目公司當然很有成就感,但當地的農民看到這么大一片土地被占,而收益又和自己沒有什么關系,心理上就先產生了抵觸;如果要當地農村“自用為主”,強行讓他們使用光伏所發的電力,那么,一旦系統出了問題電力中斷,又沒有及時維修恢復,農民的第一個選擇一定是棄用這所謂的洋玩藝兒,還是回到柴火燒飯和油燈照明上去,至少這樣他們心里踏實。
反之,如果項目的調研階段與農民進行了充分的溝通,把系統的原理至少給部分村民講解清楚,使他們中間有人能夠進行使用和維修,而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也不要侵犯農民的利益,不要讓他們的習慣和文化產生太大的變化。那么,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就不會遇到大的阻力。
第四,農村新能源的推廣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味求新。農村的情況比較復雜,各地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單一片面地推行某一種新能源,例如,如果僅有光伏,那么,在陰天的時候,會給農民帶來不便,而如果當地風力較大,可以使用小風電。附近有落差水力的時候,可以考慮將小水電結合。而沼氣的使用,除了供燃燒外,還可以進行集中的發電,但一定要有規模化。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用于洗澡和供暖,也是需要保留的,有地熱條件的,就應當盡量利用地熱。只有充分發揮當地的新能源優勢,因地制宜,才能使得農村新能源項目順利實施,成功應用。這也就是為什么前面提到,要采用“農村微能源網”的方式進行農村新能源的推廣應用的原因。
總之,農村新能源的推廣,不宜采用“暴風驟雨”式的運動式推廣,因為那樣會被農民視為一種“入侵”;而應當采取“和風細雨”的潛移默化,讓農民明白新能源使用后,給他們帶來的切實好處。雖然這樣可能項目的推進在開始得時候會比較慢,但是,一旦農民接受以后,項目的復制和推廣就將非常順利,因此,這個精力是必需要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