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備受社會各界矚目的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式拉開帷幕。近日,新一輪電改配套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改革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本次電力體制改革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通過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在發電側和用電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將徹底改變我國供用電模式。歸根結底,此輪電力體制改革就是要同時發揮好“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促進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形成高效的電力運行新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電力生產一直在計劃模式下運行,由政府根據電力供需形勢編制年度發電計劃方案,對電力供應進行宏觀調控。發電計劃在維持我國電力供需平衡、保障電力有序生產、促進電力工業平穩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電力供需形勢趨緩,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化推進,嚴格按照發電計劃進行電力生產的必要性已經逐步弱化。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簡而言之就是允許發電企業直接參與競爭,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獲得發電量,并逐步擴大市場化電量的比例,實現電力電量平衡從計劃手段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市場手段為主。同時,通過保留部分發用電計劃,一是保障居民、農業和重要公共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用電需求,二是確保維護電網調峰調頻和安全穩定運行,三是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依照規劃保障性收購和消納。那么,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包括哪些內容,又將帶來哪些好處?
一、用好“看不見的手”,高效配置電力資源
市場的“看不見的手”是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工具。在保障公益性用電和調節性發電的基礎上,通過在發用電兩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形成合理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還原電力企業、消費者的市場主體地位和電力的商品屬性,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形成正確的電力價格信號,引導資源優化配置。在市場化的條件下,價格由供需雙方根據自己的成本和用電價值,互相競爭共同形成正確的價格信號,使發電企業和用戶根據價格信號進行決策,從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發電企業可以在高電價期間多賣,低電價期間少賣;用戶在高電價期間少用,低電價期間多用,從而提高用電效率和減少用戶用電支出,進而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同時,市場化的電價可以體現不同時段和不同區域的電力供求狀況,從而引導發電投資合理流向不同區域,優化電源建設布局;用戶也可以根據電價的高低選擇不同的落點,優化工商業用戶資源投入。
有效引導發電企業降低能耗水平,提高電力生產效率。現行發電計劃模式下,每個省內電廠的年度發電量基本相同,發電企業的經營效益主要由發電計劃決定,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節能的主觀能動性較弱。改革后,發電企業的發電量不再受到計劃限制,發電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成本相互競爭,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價低者勝。相比現在的計劃模式,更能促進發電企業主動改善經營水平,提高運營效率,降低能耗水平,最終達到降低電力生產整體成本的目的,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二、用好“看得見的手”,保障基本供用電需求
有序推進是電力體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正是遵循了漸進性的改革規律,才取得了經濟發展的巨大成就。我國電力行業是一個具備高度特殊性和復雜性的領域,在引入“看不見的手”以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的同時,還需要兼顧居民、農業和重要公用事業用電的安全性和價格的合理性,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需要以及兼顧節能減排,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目標。因此,電力體制改革需要在政府這一“看得見的手”的系統統籌下,有序地、逐步地引入“看不見的手”,最終形成適合我國實際發展需要的電力體制機制。
保留公益性用電計劃,保障居民、農業和重要用戶用電。我國仍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人均收入水平還不高。長期以來,對于涉及民生、社會服務的基本用電需求,一直是通過價格管制來保障的。一旦完全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用電價格,這些用電價格極有可能明顯上漲,影響人民日常生活。本次改革中保留了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重點用戶的發用電計劃,繼續執行政府定價,并通過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優先保障公益性用電,從而實現保障民生的目標。
保留調節性發電計劃,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是電力市場發展的基礎。因此,基于電力特性,發電側必須與用電側相匹配,通過保留電網運行所需要的調峰調頻發電計劃,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當前,我國能源需求壓力巨大,環境污染嚴重、霧霾頻繁發生,對節能減排和治理大氣污染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我國政府已向國際社會多次承諾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受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經濟特性影響,其發電價格較高,難以與火電等傳統能源同臺競爭。因此,改革方案中保留了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計劃,繼續執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并將進一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的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電,發滿電,持續健康發展。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是我國電力運行由傳統的計劃模式向市場模式過渡的創造性路徑,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和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發用電計劃的有序縮減,將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掃除體制障礙,促進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穩妥有序推進。
長期以來,我國電力生產一直在計劃模式下運行,由政府根據電力供需形勢編制年度發電計劃方案,對電力供應進行宏觀調控。發電計劃在維持我國電力供需平衡、保障電力有序生產、促進電力工業平穩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電力供需形勢趨緩,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化推進,嚴格按照發電計劃進行電力生產的必要性已經逐步弱化。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簡而言之就是允許發電企業直接參與競爭,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獲得發電量,并逐步擴大市場化電量的比例,實現電力電量平衡從計劃手段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市場手段為主。同時,通過保留部分發用電計劃,一是保障居民、農業和重要公共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用電需求,二是確保維護電網調峰調頻和安全穩定運行,三是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依照規劃保障性收購和消納。那么,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包括哪些內容,又將帶來哪些好處?
一、用好“看不見的手”,高效配置電力資源
市場的“看不見的手”是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工具。在保障公益性用電和調節性發電的基礎上,通過在發用電兩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形成合理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還原電力企業、消費者的市場主體地位和電力的商品屬性,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形成正確的電力價格信號,引導資源優化配置。在市場化的條件下,價格由供需雙方根據自己的成本和用電價值,互相競爭共同形成正確的價格信號,使發電企業和用戶根據價格信號進行決策,從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發電企業可以在高電價期間多賣,低電價期間少賣;用戶在高電價期間少用,低電價期間多用,從而提高用電效率和減少用戶用電支出,進而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同時,市場化的電價可以體現不同時段和不同區域的電力供求狀況,從而引導發電投資合理流向不同區域,優化電源建設布局;用戶也可以根據電價的高低選擇不同的落點,優化工商業用戶資源投入。
有效引導發電企業降低能耗水平,提高電力生產效率。現行發電計劃模式下,每個省內電廠的年度發電量基本相同,發電企業的經營效益主要由發電計劃決定,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節能的主觀能動性較弱。改革后,發電企業的發電量不再受到計劃限制,發電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成本相互競爭,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價低者勝。相比現在的計劃模式,更能促進發電企業主動改善經營水平,提高運營效率,降低能耗水平,最終達到降低電力生產整體成本的目的,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二、用好“看得見的手”,保障基本供用電需求
有序推進是電力體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正是遵循了漸進性的改革規律,才取得了經濟發展的巨大成就。我國電力行業是一個具備高度特殊性和復雜性的領域,在引入“看不見的手”以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的同時,還需要兼顧居民、農業和重要公用事業用電的安全性和價格的合理性,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需要以及兼顧節能減排,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目標。因此,電力體制改革需要在政府這一“看得見的手”的系統統籌下,有序地、逐步地引入“看不見的手”,最終形成適合我國實際發展需要的電力體制機制。
保留公益性用電計劃,保障居民、農業和重要用戶用電。我國仍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人均收入水平還不高。長期以來,對于涉及民生、社會服務的基本用電需求,一直是通過價格管制來保障的。一旦完全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用電價格,這些用電價格極有可能明顯上漲,影響人民日常生活。本次改革中保留了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重點用戶的發用電計劃,繼續執行政府定價,并通過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優先保障公益性用電,從而實現保障民生的目標。
保留調節性發電計劃,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是電力市場發展的基礎。因此,基于電力特性,發電側必須與用電側相匹配,通過保留電網運行所需要的調峰調頻發電計劃,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當前,我國能源需求壓力巨大,環境污染嚴重、霧霾頻繁發生,對節能減排和治理大氣污染提出了更高要求。作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我國政府已向國際社會多次承諾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受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經濟特性影響,其發電價格較高,難以與火電等傳統能源同臺競爭。因此,改革方案中保留了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計劃,繼續執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并將進一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的能力,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電,發滿電,持續健康發展。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是我國電力運行由傳統的計劃模式向市場模式過渡的創造性路徑,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和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發用電計劃的有序縮減,將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掃除體制障礙,促進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穩妥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