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亞洲集團2月8日宣布將通過“項目債券”的方法,為多個百萬光伏電站項目籌集總額約為67億日元的資金。該項目債券獲得了評級投資信息中心(R&I)的“A”評級,新生信托銀行將發行有價證券、實施信托貸款(通稱:項目債券)。
項目債券的機制(出處:日經BP社)
項目債券的贊助商為JAG國際能源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為JAG Investment Management,中介為高盛證券公司。
R&I曾于2015年6月26日宣布,對資助岡山縣玉野市、岐阜縣多治見市的光伏發電事業的項目融資(JAG百萬光伏電站綠色項目債券信托4ABL/受益權,發行金額67.7億日元),授予預備評級“A”。
“項目債券”是指在項目需要的事業費中,負債部分不向金融機構貸款,而是通過發行債券,向投資者籌集資金的金融方法。“項目融資”是以項目本身產生的現金流為還款資本,從銀行貸款。而項目債券則是以項目產生的現金流為償還資本,通過向眾多的投資者銷售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日本亞洲集團在2014年7月也曾宣布,以相同的證券化方案,為3個百萬光伏電站項目籌集到了總額約為44億日元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