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推進光伏發電項目,加快清潔能源的開發和利用,華東能源監管局向安徽、上海兩地電網企業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發電并網運行有關監管要求的通知》,進一步加大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工作監管力度,確保光伏發電項目有效實施。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流程和制度,規范相關工作標準;無歧視開放光伏發電市場,電網企業不得無故拒絕光伏發電并網申請,不得拒絕或拖延應由電網企業出資建設的接入工程及相關工程;電網企業應確保光伏發電電量優先上網,全額收購上網電量,按規定及時支付發電電費和國家相關補貼的轉付工作;電網企業應建立光伏發電的監測、統計、信息交換和信息公開工作體系,定期向華東能源監管局報送相關信息,發電運營主體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申請流程和制度,規范相關工作標準;無歧視開放光伏發電市場,電網企業不得無故拒絕光伏發電并網申請,不得拒絕或拖延應由電網企業出資建設的接入工程及相關工程;電網企業應確保光伏發電電量優先上網,全額收購上網電量,按規定及時支付發電電費和國家相關補貼的轉付工作;電網企業應建立光伏發電的監測、統計、信息交換和信息公開工作體系,定期向華東能源監管局報送相關信息,發電運營主體應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