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能源市場監管局(EMRA)近日出臺了對該國的無許可證光伏市場(即每個設施小于1兆瓦)的最新規定。該修正案發表在該國3月23日的官方公報上。 修正案中主要有三個基本變化:單個公司只能安裝一個上至1兆瓦的項目;開發商在未完成項目開發和并網通電之前,不得出售其許可證;對自我消費進行了限制——新申請安裝1兆瓦項目許可證的投資者的電表等級,必須至少是30千瓦(比率為1:30)。 該修正案還具體規定了電站連接到電網的距離:0.499兆瓦以下不得超過五公里, 0.5-1兆瓦之間的不得超過十公里。
土耳其的無許可證市場一直在推動著該國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發展, 僅2015年就新增了約150兆瓦的光伏產能。據稱這一市場的潛能是1吉瓦。 《光伏雜志》 四月刊將對土耳其的太陽能光伏市場進行分析,內容包括來自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及其他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見解。
土耳其的無許可證市場一直在推動著該國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發展, 僅2015年就新增了約150兆瓦的光伏產能。據稱這一市場的潛能是1吉瓦。 《光伏雜志》 四月刊將對土耳其的太陽能光伏市場進行分析,內容包括來自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及其他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