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申請UL標志包括五個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a).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并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c).生產工廠:產品的制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首先確定您的產品是否屬于UL檢測的范圍,可向UL設在廣州和上海的辦事處咨詢。
(a).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b).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c).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d).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制造廠家的名稱。對于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并注明其UL檔案號碼。
(e).電性能:對于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f).結構圖:對于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g).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2.人根據所提供的產品資料作出決定
當產品資料齊全時,UL的工程師根據資料作出下列決定:實驗所依據的UL標準、測試的工程費用、測試的時間、樣品數量等,以書面方式通知您,并將正式的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寄給貴公司。申請表中注明了費用限額,是UL根據檢測項目而估算的最大工程費用,沒有貴公司的書面授權,該費用限額是不能被超過的。
3.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
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上簽名,并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的說明(如名稱、型號)。申請表及樣品請分開寄送。對于每一個申請項目,UL會指定唯一的項目號碼(Project No.)在匯款、寄樣品及申請表時注明項目號碼、申請公司名稱,以便于UL查收。
4.產品檢測
收到貴公司簽署的申請表、匯款、實驗樣品后,UL將通知您該實驗計劃完成的時間。產品檢測一般在美國的UL實驗室進行,UL也可接受經過審核的參與第三方測試數據。實驗樣品將根據您的要求被寄還或銷毀。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準要求,UL公司會發出檢測合格報告和跟蹤服務細則(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檢測報告將詳述測試情況、樣品達到的指標、產品結構及適合該產品使用的安全標志等。在跟蹤服務細則中包括了對產品的描述和對UL區域檢查員的指導說明。檢測報告的一份副本寄發給申請公司,跟蹤服務細則的一份副本寄發給每個生產工廠。
5、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還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先通知UL,對于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復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UL會就跟蹤檢查服務另寄給您一張發票。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不能達到UL標準要求,UL將通知申請人,說明存在的問題,申請人改進產品設計后,可以重新交驗產品,您應該告訴UL工程師,產品做了哪些改進,以便其決定以上是申請UL認證的步驟。
1.申請人遞交有關公司及產品資料
書面申請:您應以書面方式要求UL公司對貴公司的產品進行檢測。
公司資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單位詳細準確的名稱、地址、聯絡人、郵政編碼、電話及傳真。
(a).申請公司:提出產品檢測申請并負責全部工程服務費用的公司
(b).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種產品目錄列出名稱的公司
(c).生產工廠:產品的制造者和生產者。
產品資料:產品的資料應以英文提供。首先確定您的產品是否屬于UL檢測的范圍,可向UL設在廣州和上海的辦事處咨詢。
(a).產品的名稱:提供產品的全稱。
(b).產品型號:詳列所有需要進行實驗的產品型號、品種或分類號等。
(c).產品預定的用途:例如:家庭、辦公室、工廠、煤礦、船舶等。
(d).零件表:詳列組成產品的零部件及型號(分類號)、額定值、制造廠家的名稱。對于絕緣材料,請提供原材料名稱,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當零部件已獲得UL認證或認或,請證明該零部件的具體型號,并注明其UL檔案號碼。
(e).電性能:對于電子電器類產品。提供電原理圖(線路圖)、電性能表。
(f).結構圖:對于大多數產品,需提供產品的結構圖或爆炸圖、配料表等。
(g).產品的照片、使用說明、安全等項或安裝說明等。
2.人根據所提供的產品資料作出決定
當產品資料齊全時,UL的工程師根據資料作出下列決定:實驗所依據的UL標準、測試的工程費用、測試的時間、樣品數量等,以書面方式通知您,并將正式的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寄給貴公司。申請表中注明了費用限額,是UL根據檢測項目而估算的最大工程費用,沒有貴公司的書面授權,該費用限額是不能被超過的。
3.申請公司匯款、寄回申請表及樣品
申請人在申請表及跟蹤服務協議書上簽名,并將表格寄返UL公司,同時,通過銀行匯款,在郵局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樣品,請對送驗的樣品進行適當的說明(如名稱、型號)。申請表及樣品請分開寄送。對于每一個申請項目,UL會指定唯一的項目號碼(Project No.)在匯款、寄樣品及申請表時注明項目號碼、申請公司名稱,以便于UL查收。
4.產品檢測
收到貴公司簽署的申請表、匯款、實驗樣品后,UL將通知您該實驗計劃完成的時間。產品檢測一般在美國的UL實驗室進行,UL也可接受經過審核的參與第三方測試數據。實驗樣品將根據您的要求被寄還或銷毀。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準要求,UL公司會發出檢測合格報告和跟蹤服務細則(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檢測報告將詳述測試情況、樣品達到的指標、產品結構及適合該產品使用的安全標志等。在跟蹤服務細則中包括了對產品的描述和對UL區域檢查員的指導說明。檢測報告的一份副本寄發給申請公司,跟蹤服務細則的一份副本寄發給每個生產工廠。
5、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在中國的UL區域檢查員聯系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檢查員檢查您們的產品及其零部件在生產線和倉庫存倉的情況,以確認產品結構和零件是否與跟蹤服務細則一致,如果細則中要求,區域檢查員還會進行目擊實驗,當檢查結果符合要求時,申請人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繼IPI后,檢查員會不定期地到工廠檢查,檢查產品結構和進行目擊實驗,檢查的頻率由產品類型和生產量決定,大多數類型的產品每年至少檢查四次,檢查員的檢查是為了確保產品繼續與UL要求相一致,在您計劃改變產品結構或部件之前,請先通知UL,對于變化較小的改動,不需要重復任何實驗,UL可以迅速修改跟蹤服務細則,使檢查員可以接受這種改動。當UL認為產品的改動影響到其安全性能時,需要申請公司重新遞交樣品進行必要的檢測。
跟蹤服務的費用不包括在測試費用中,UL會就跟蹤檢查服務另寄給您一張發票。
如果產品檢測結果不能達到UL標準要求,UL將通知申請人,說明存在的問題,申請人改進產品設計后,可以重新交驗產品,您應該告訴UL工程師,產品做了哪些改進,以便其決定以上是申請UL認證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