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太陽能公司Q-Cells SE與其供應商之一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 Solar Co.)之間的爭斗進一步升級╋這凸顯出了西方與中國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潛在的法律復雜性。
LDK已獲得中國法院下達的禁令╋禁止一家不知名的德國銀行將2.445億美元的首付款轉給Q-Cells。作為兩家公司2007年達成協議的一部分╋總部位于新余市的LDK將在10年內向Q-Cells供應6千兆瓦硅片。硅片主要用于生產太陽能電池板所需的太陽能模塊。Q-Cells說╋LDK沒有履行其合同條款╋但這家中國公司否認了這一說法。
此案還帶來了棘手的法律問題╋Q-Cells對中國法律的管轄權提出了質疑。
Q-Clls發言人利斯內(Stefan Lissner)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德國銀行擔保的付款金額不應該受到中國等其它司法管轄區法律決定的影響。Q-Cells已經開始了銀行擔保的取款進程╋預計有關款項將在未來幾天內轉走。
他還說╋雙方的合約是按照德國法律在德國簽署的。
LDK發言人兼首席財務長賴坤生(Jack Lai)沒有回復記者的置評要求。
法律專家說╋事實可能不是那么簡單。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Jones Day)律師、哥倫比亞大學對華國際商業交易講師倪有文(Owen D. Nee Jr.)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可能收到中國法院的裁決。
重點研究公司法的霍夫斯特拉大學法學院(Hofstr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副教授科倫坡(Ronald J. Colombo)說╋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在合同糾紛中╋如果合同是在中國領域內簽署╋或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則中國法院擁有管轄權。
科倫坡說╋在本案中╋有非常有力的論據認為訴訟標的物在中國境內。
據雙方公司稱╋本案也可接受位于巴黎的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的仲裁。
科倫坡說╋Q-Cells的一個目標是努力說服中國法院放手╋讓本案接受仲裁。
Yuliya Chern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