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三五”開始,中國光伏發展的重中之重是如何解決大規模發電并網。首先需要找到“能夠并網”的方法。其次是需要確定“必須并網”的制度。政府需要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對各級發電、售電公司引入更市場化的配額機制,通過市場化電價傳遞環境成本與消納成本,從制度上更有效地確保光伏并網
經過近十年的快速發展,太陽能光伏不再是全新的概念,光伏發電已成為世界包括中國在內的重要發電品種之一;而且由于太陽能的普遍性和靈活性,未來光伏發電成為世界主流能源的可能性很大。經過近10年努力,中國已成為最大的光伏制造與光伏應用國。在光伏發電發展上,可以說是世界看中國;中國的光伏市場和光伏政策對世界影響舉足輕重。
從裝機規模上,2012年全球光伏累計裝機突破100GW,2015年底達到約250GW。2012年以前,以德國、意大利、西班牙三國為代表的歐洲區域是全球光伏發展的核心地區,占全球總裝機規模的70%以上。而2013年以后,中國、日本、美國三國成為光伏主要增長區域。截至2015年底,中國、德國、日本、美國四個國家累計裝機都超過了20GW。
從2011年中國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出臺開始,中國的國內裝機量開始飛速提升。2012年中國年裝機量為4.5GW,僅次于德國的7.6GW居世界第二位;2013至2015年,中國新增光伏裝機10.95GW、10.60GW與15.13GW,增長連續排名世界第一,占全球新增裝機的約四分之一。按照中國2030年之前達到碳排放峰值,且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2020年中國光伏裝機總量需要達到100GW,意味著“十三五”期間光伏裝機將保持每年10~15GW的發展速度。
從發電量與發電比例上看,德國已率先實現了光伏發電大規模并網應用。2015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合計為32.5%,超過了其他電源,其中光伏發電比例為6.5%。而2015年中國光伏并網發電量雖然增長率很高,但比例仍然微小,僅占總發電量的0.7%。無論如何,基于中國世界第一的能源與電力消費總量,中國光伏裝機都有著極大發展空間。
從發電成本上看,按照學習曲線預測,如果以中國2020年1億~1.5億千瓦光伏裝機的目標進行估算,屆時中國西部地區發電成本可降至0.42~0.45元/kWh,東部地區可降至0.60~0.65元/kWh。按現在的發展速度,中國光伏發電有可能在2025年前達到平價上網的水平。
從產業規模上看,以光伏組件計,中國一直是最大的生產國,占全球產量約一半。在目前行業產能過剩壓力下,中國光伏組件產量仍處于增長態勢,2015的年產量為43GW,內銷比例已超40%。中國光伏產業集中度較高,2014年全球前十大光伏企業中,中國占有6席,且前5名均為中國企業。中國光伏行業經過多年積累,在全產業鏈條上,如材料、設備、生產、應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提升和規模化成就,目前是全球光伏制造業產業化技術應用最廣泛、配套能力最完善、價格最具備競爭力的。
然而,中國光伏發展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兩方面差距:一是隨著發電量的增長,光伏發電大規模并網應用仍未出現妥善的解決方案。直接影響中國光伏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從發電小時數上看,2012~2015年,中國光伏利用小時數為1423、1342、1235、1133小時,呈每年遞減約5%的趨勢。2015年中國光伏發電比例為0.7%,棄光比例超過10%,西北部分地區棄光率甚至超過30%。而同期德國光伏發電比例為6.5%且將棄光比限制在1%左右。
與中國相比,德國的可再生能源并網存在幾個方面的優勢:電網規模相對小,且與歐洲大電網相連;國家面積小,可再生資源稟賦較易預測;分布式占主要比例;有市場化電力市場和電價作為支撐;環境與碳排放等各類約束政策實施較好。然而,德國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網并不是沒有代價的,2015年德國電價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為6.35歐分/千瓦時(其中2.63歐分分配給太陽能光伏),比2012年提高了75%,這導致德國成為歐盟能源費用第二高的國家,僅僅德國的電力附加費就超過了中國許多地區的電力價格。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需要保持電價相對穩定與相對低廉,因此,中國需要在電價約束下尋找解決并網問題,比如說儲能與分布式結合應用技術。
二是中國的光伏政策需要改進。世界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政策與配額政策。上網電價通過直接標價方式使可再生能源投資者獲得可預期的穩定收益,配額制通過政府主導強制電力企業消納一部分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前者強調“有利潤”,后者強調“有市場”,組合起來可以很好地支持光伏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從2011年起實施,至今已被市場與社會接受;而在配額制方面,主要以政府制定國家或省市各地區的裝機計劃。裝機計劃雖然適合我國國情,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行政手段加大了市場扭曲;二是國外配額制的核心是基于售電側市場,可以通過價格將光伏建設和消納成本疏導至消費終端,而裝機計劃的價格機制更多停留在地方政府與投資者層面,電網需要獨自承擔消納成本,自然影響其接納的積極性。
從“十三五”開始,中國光伏發展的重中之重是如何解決大規模發電并網。首先需要找到“能夠并網”的方法。對近年來的光伏發電效率下降應引起足夠重視,在學習國外先進經驗的同時,大力推進儲能技術的發展與儲能和分布式結合的應用,搶占儲能技術領先位置,早日制定對儲能行業的扶持政策以及針對光伏與儲能結合的專門補貼政策。其次是需要確定“必須并網”的制度。此前中國政府曾對國家電網三令五申必須全額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然而現實結果不盡如人意。接下來,政府需要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對各級發電、售電公司引入更市場化的配額機制,通過市場化電價傳遞環境成本與消納成本,從制度上更有效地確保光伏并網。
經過近十年的快速發展,太陽能光伏不再是全新的概念,光伏發電已成為世界包括中國在內的重要發電品種之一;而且由于太陽能的普遍性和靈活性,未來光伏發電成為世界主流能源的可能性很大。經過近10年努力,中國已成為最大的光伏制造與光伏應用國。在光伏發電發展上,可以說是世界看中國;中國的光伏市場和光伏政策對世界影響舉足輕重。
從裝機規模上,2012年全球光伏累計裝機突破100GW,2015年底達到約250GW。2012年以前,以德國、意大利、西班牙三國為代表的歐洲區域是全球光伏發展的核心地區,占全球總裝機規模的70%以上。而2013年以后,中國、日本、美國三國成為光伏主要增長區域。截至2015年底,中國、德國、日本、美國四個國家累計裝機都超過了20GW。
從2011年中國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出臺開始,中國的國內裝機量開始飛速提升。2012年中國年裝機量為4.5GW,僅次于德國的7.6GW居世界第二位;2013至2015年,中國新增光伏裝機10.95GW、10.60GW與15.13GW,增長連續排名世界第一,占全球新增裝機的約四分之一。按照中國2030年之前達到碳排放峰值,且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2020年中國光伏裝機總量需要達到100GW,意味著“十三五”期間光伏裝機將保持每年10~15GW的發展速度。
從發電量與發電比例上看,德國已率先實現了光伏發電大規模并網應用。2015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合計為32.5%,超過了其他電源,其中光伏發電比例為6.5%。而2015年中國光伏并網發電量雖然增長率很高,但比例仍然微小,僅占總發電量的0.7%。無論如何,基于中國世界第一的能源與電力消費總量,中國光伏裝機都有著極大發展空間。
從發電成本上看,按照學習曲線預測,如果以中國2020年1億~1.5億千瓦光伏裝機的目標進行估算,屆時中國西部地區發電成本可降至0.42~0.45元/kWh,東部地區可降至0.60~0.65元/kWh。按現在的發展速度,中國光伏發電有可能在2025年前達到平價上網的水平。
從產業規模上看,以光伏組件計,中國一直是最大的生產國,占全球產量約一半。在目前行業產能過剩壓力下,中國光伏組件產量仍處于增長態勢,2015的年產量為43GW,內銷比例已超40%。中國光伏產業集中度較高,2014年全球前十大光伏企業中,中國占有6席,且前5名均為中國企業。中國光伏行業經過多年積累,在全產業鏈條上,如材料、設備、生產、應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提升和規模化成就,目前是全球光伏制造業產業化技術應用最廣泛、配套能力最完善、價格最具備競爭力的。
然而,中國光伏發展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還存在兩方面差距:一是隨著發電量的增長,光伏發電大規模并網應用仍未出現妥善的解決方案。直接影響中國光伏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從發電小時數上看,2012~2015年,中國光伏利用小時數為1423、1342、1235、1133小時,呈每年遞減約5%的趨勢。2015年中國光伏發電比例為0.7%,棄光比例超過10%,西北部分地區棄光率甚至超過30%。而同期德國光伏發電比例為6.5%且將棄光比限制在1%左右。
與中國相比,德國的可再生能源并網存在幾個方面的優勢:電網規模相對小,且與歐洲大電網相連;國家面積小,可再生資源稟賦較易預測;分布式占主要比例;有市場化電力市場和電價作為支撐;環境與碳排放等各類約束政策實施較好。然而,德國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網并不是沒有代價的,2015年德國電價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為6.35歐分/千瓦時(其中2.63歐分分配給太陽能光伏),比2012年提高了75%,這導致德國成為歐盟能源費用第二高的國家,僅僅德國的電力附加費就超過了中國許多地區的電力價格。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需要保持電價相對穩定與相對低廉,因此,中國需要在電價約束下尋找解決并網問題,比如說儲能與分布式結合應用技術。
二是中國的光伏政策需要改進。世界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政策與配額政策。上網電價通過直接標價方式使可再生能源投資者獲得可預期的穩定收益,配額制通過政府主導強制電力企業消納一部分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前者強調“有利潤”,后者強調“有市場”,組合起來可以很好地支持光伏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從2011年起實施,至今已被市場與社會接受;而在配額制方面,主要以政府制定國家或省市各地區的裝機計劃。裝機計劃雖然適合我國國情,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行政手段加大了市場扭曲;二是國外配額制的核心是基于售電側市場,可以通過價格將光伏建設和消納成本疏導至消費終端,而裝機計劃的價格機制更多停留在地方政府與投資者層面,電網需要獨自承擔消納成本,自然影響其接納的積極性。
從“十三五”開始,中國光伏發展的重中之重是如何解決大規模發電并網。首先需要找到“能夠并網”的方法。對近年來的光伏發電效率下降應引起足夠重視,在學習國外先進經驗的同時,大力推進儲能技術的發展與儲能和分布式結合的應用,搶占儲能技術領先位置,早日制定對儲能行業的扶持政策以及針對光伏與儲能結合的專門補貼政策。其次是需要確定“必須并網”的制度。此前中國政府曾對國家電網三令五申必須全額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然而現實結果不盡如人意。接下來,政府需要通過電力市場化改革,對各級發電、售電公司引入更市場化的配額機制,通過市場化電價傳遞環境成本與消納成本,從制度上更有效地確保光伏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