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德國漢堡市郊,巨大的風力發電機安靜地矗立在藍天之下,巨大的葉片紋絲不動。在漢堡應用科學大學的一處能源實驗室,漢斯˙舍費爾斯博士對我說,漢堡很多風力發電機經常處于關閉狀態,因為目前風電過剩。
今年5月16日下午兩點,晴朗大風天氣令德國太陽能和風能發電量達到歷史性峰值,并使得可再生能源總發電量在這一瞬間幾乎滿足了全德國的用電需求量。
對正大力推進新能源轉型的德國來說,這個消息真的令人欣慰么?未必。事實上,在能源轉型問題上,德國既是他山之玉,也是前車之鑒。德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諸多怪像:新能源發電量大幅增加,但傳統火電發電量未明顯下降;新能源投資和補貼額不斷增加,但浪費驚人;新能源發電成本在下降,但居民用電成本在升高……
為此,德國政府不得不猛踩新能源發展戰略“剎車”。6月8日,德國政府通過《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規定太陽能、風能年發電量上限以減少產能過剩;停止對新建風電廠、太陽能電廠的固定補貼;逐步取消綠色電力入網價格補貼;限制陸上風電擴建速度。
一些人視之為德國能源轉型戰略“倒退”,而默克爾則稱之為“范式轉換”。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對中國這樣正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國家又有何啟示?
目前,包括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電力)滿足了德國30%的電力需求,而這一比例在2000年時僅為6.3%。按照改革草案,到2025年,德國綠色電力占比將提升至40%-45%。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專家海寧˙埃勒曼評價說,德國制定了全球最具雄心的能源轉型戰略。
為實現這一目標,德國政府實施了大規模補貼措施。自1991年開始,德國政府對綠色電力生產企業提供補貼,目前的年補貼額已超過200億歐元。在補貼帶動下,德國成為全球新能源投資額最大的國家之一。
政府的高額補貼導致德國綠色電力發電量飆升,但電網卻無法吸納這些電力,導致綠色電力過剩。舍費爾斯解釋說,“重建電網平衡”是癥結所在。因為太陽能和風能是不穩定的,極易受季節和天氣影響,因此需要解決不穩定的綠色電力產出和穩定的用電需求之間的矛盾。
可見,綠色電力的過剩不是“絕對過剩”,而是供需不匹配導致的“相對過剩”。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對電網進行大幅改造、開發新的儲能技術,以實現在生產和消費之間進行智能調配。
而問題在于,德國政府對新能源發電的關注和補貼,高于對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的關注和補貼,導致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發展滯后于綠色電力的生產。
因此,值得吸取的教訓是,發電、送電、儲電、用電,應當獲得相對均衡的關注,如果補貼政策過度集中于生產端,將人為導致綠電產出的“相對過剩”,也造成作為公共資源的政府補貼的浪費。同時,由于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發展相較于綠色電力發電的發展更為緩慢,因此政府在進行補貼時,應預先將這種“時間差”考慮在內。
舍費爾斯說,正是由于智能電網和儲能技術發展的滯后,導致德國火電的退出速度較慢,因為為了確保電網平衡,仍必須保留可隨時調節發電量的火電廠。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德國以褐煤為原料的火電發電量基本穩定,新增綠色電力填補的僅是核電退出的部分。也恰是由于這一原因,2015年在綠色電力過剩情況下,德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竟然比2014年高出了1%,這直接導致人們懷疑,德國能源轉型能否有助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在消費端,問題更加嚴重,德國新能源轉型的代價很大程度由德國普通消費者承擔。在歐洲國家里,德國電價高居第二,比鄰國法國高出了近一倍。從2006年至今的十年里,德國電價上漲了47%。電力開支甚至達到了普通家庭年收入的1/10。
為補貼綠色電力生產商,德國規定了綠電采購價,而隨著綠電生產成本不斷降低,成本價和采購價之間的價差越來越大,而這部分價差就由可再生能源附加費來填補。目前的德國電價中,這部分附加費占比高達22.2%,而十年前不到5%。
這意味著,綠電成本降低的好處都由生產商獲得,而代價卻全部由消費者承受。其好處是,生產商的生產激勵越來越高,因此綠色電力產量快速上升;其弊端是,對貧困家庭和中小企業來說,壓力越來越大。
在綠色電力生產過剩的同時,消費者在為越來越貴的電價買單,這不得不說是德國新能源轉型過程中的一大“頑疾”。這也直接影響了這一能源轉型模式在其他國家的可復制性。
因此,《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來得正當其時,德國能源轉型的確需要一次“范式轉換”,尤其是消除由政府補貼和價格管制造成的市場扭曲。政府的戰略規劃和必要補貼在能源轉型中不可或缺,但也須警惕由此造成的市場扭曲,這正是德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教訓之一。
今年5月16日下午兩點,晴朗大風天氣令德國太陽能和風能發電量達到歷史性峰值,并使得可再生能源總發電量在這一瞬間幾乎滿足了全德國的用電需求量。
對正大力推進新能源轉型的德國來說,這個消息真的令人欣慰么?未必。事實上,在能源轉型問題上,德國既是他山之玉,也是前車之鑒。德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諸多怪像:新能源發電量大幅增加,但傳統火電發電量未明顯下降;新能源投資和補貼額不斷增加,但浪費驚人;新能源發電成本在下降,但居民用電成本在升高……
為此,德國政府不得不猛踩新能源發展戰略“剎車”。6月8日,德國政府通過《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規定太陽能、風能年發電量上限以減少產能過剩;停止對新建風電廠、太陽能電廠的固定補貼;逐步取消綠色電力入網價格補貼;限制陸上風電擴建速度。
一些人視之為德國能源轉型戰略“倒退”,而默克爾則稱之為“范式轉換”。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對中國這樣正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國家又有何啟示?
目前,包括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電力)滿足了德國30%的電力需求,而這一比例在2000年時僅為6.3%。按照改革草案,到2025年,德國綠色電力占比將提升至40%-45%。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專家海寧˙埃勒曼評價說,德國制定了全球最具雄心的能源轉型戰略。
為實現這一目標,德國政府實施了大規模補貼措施。自1991年開始,德國政府對綠色電力生產企業提供補貼,目前的年補貼額已超過200億歐元。在補貼帶動下,德國成為全球新能源投資額最大的國家之一。
政府的高額補貼導致德國綠色電力發電量飆升,但電網卻無法吸納這些電力,導致綠色電力過剩。舍費爾斯解釋說,“重建電網平衡”是癥結所在。因為太陽能和風能是不穩定的,極易受季節和天氣影響,因此需要解決不穩定的綠色電力產出和穩定的用電需求之間的矛盾。
可見,綠色電力的過剩不是“絕對過剩”,而是供需不匹配導致的“相對過剩”。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對電網進行大幅改造、開發新的儲能技術,以實現在生產和消費之間進行智能調配。
而問題在于,德國政府對新能源發電的關注和補貼,高于對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的關注和補貼,導致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發展滯后于綠色電力的生產。
因此,值得吸取的教訓是,發電、送電、儲電、用電,應當獲得相對均衡的關注,如果補貼政策過度集中于生產端,將人為導致綠電產出的“相對過剩”,也造成作為公共資源的政府補貼的浪費。同時,由于電網改造和儲能技術發展相較于綠色電力發電的發展更為緩慢,因此政府在進行補貼時,應預先將這種“時間差”考慮在內。
舍費爾斯說,正是由于智能電網和儲能技術發展的滯后,導致德國火電的退出速度較慢,因為為了確保電網平衡,仍必須保留可隨時調節發電量的火電廠。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德國以褐煤為原料的火電發電量基本穩定,新增綠色電力填補的僅是核電退出的部分。也恰是由于這一原因,2015年在綠色電力過剩情況下,德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竟然比2014年高出了1%,這直接導致人們懷疑,德國能源轉型能否有助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在消費端,問題更加嚴重,德國新能源轉型的代價很大程度由德國普通消費者承擔。在歐洲國家里,德國電價高居第二,比鄰國法國高出了近一倍。從2006年至今的十年里,德國電價上漲了47%。電力開支甚至達到了普通家庭年收入的1/10。
為補貼綠色電力生產商,德國規定了綠電采購價,而隨著綠電生產成本不斷降低,成本價和采購價之間的價差越來越大,而這部分價差就由可再生能源附加費來填補。目前的德國電價中,這部分附加費占比高達22.2%,而十年前不到5%。
這意味著,綠電成本降低的好處都由生產商獲得,而代價卻全部由消費者承受。其好處是,生產商的生產激勵越來越高,因此綠色電力產量快速上升;其弊端是,對貧困家庭和中小企業來說,壓力越來越大。
在綠色電力生產過剩的同時,消費者在為越來越貴的電價買單,這不得不說是德國新能源轉型過程中的一大“頑疾”。這也直接影響了這一能源轉型模式在其他國家的可復制性。
因此,《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來得正當其時,德國能源轉型的確需要一次“范式轉換”,尤其是消除由政府補貼和價格管制造成的市場扭曲。政府的戰略規劃和必要補貼在能源轉型中不可或缺,但也須警惕由此造成的市場扭曲,這正是德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教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