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A股喜“紅”不同,債券中有一種綠色債近來備受關注。就目前央行、發改委、滬深交易所的推動力度來看,綠色債券很快也要“紅”了。
綠色債券作為一個新興品種,可以通俗理解為一種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的債券。比如公司債可用于置換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但綠色公司債的募集資金需要專項用于綠色項目建設。
它真正的加速發展期是今年上半年。去年12月22日,央行在銀行間市場率先推出綠色金融債券;隨后,發改委發布《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推出綠色企業債;今年上半年,滬深交易所相繼發布《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開辟了受理及審核“綠色通道”。
雖然央行、發改委、交易所對于綠色債發行主體定義有所區分,但募集資金都是用于支持綠色產業。不過目前看來,對于“綠色”的認證要求尚存在一些差異。
央行鼓勵發行人提交專業評估或認證機構出具的評估或認證意見,按年度對募投項目發展及其環境效益等持續跟蹤評估;發改委沒有明確指出需要綠色認證文件或第三方評估認證;滬深交易所鼓勵發行人提交獨立的專業評估或認證機構就募投項目屬于綠色產業出具的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
《中國綠色債券項目支持名錄》列舉了六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節能、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清潔能源、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
對發行人而言,發行綠色債券的好處至少有兩點:首先,是融資成本比較低,因其特有的“綠色”標簽受到國際資本的青睞,利率往往低于普通債券,加上個別省份如浙江省還擬出臺針對綠色債的專項財政補貼。其次,審核進度也會更快。比如公司債的審核約定在3個月之內,實際時間一般在1個月左右,而綠色債的審核進度會更快,通常在1個月之內。發改委也對綠色企業債實施加快和簡化審核。
不過這也意味著,綠色公司債的資金用途受到限制,其募集資金不能補充流動資金,相比普通公司債資金使用靈活度低;一般綠色產業項目周期較長,目前監管層尚未對臨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安排做出明確規定,資金使用成本較高。
隨著配套制度的完善,綠色債要“紅”不是沒有可能。首單綠色公司債的承銷商浙商證券對發展綠色債就提出四點建議:
一、針對綠色債券的特性,需要繼續完善綠色債券項目評估及選擇、第三方認證、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具體細則。
二、增加綠色債發行的增信方式。除目前常規的保證擔保、抵質押擔保等增信方式以外,可針對綠色債券增設政府基金擔保、商業保險等創新型增信機制;也可以為綠色債券的發行建立一個由政府支持的單一險種保險實體,也可達到增信效果。針對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特殊綠色資產,一方面可加強二級市場交易活躍度,完善市場定價機制,另一方面還應加快培養更為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更為合理地評估其價值,才能使碳排放權、排污權等收益權質押擔保增信真正發揮作用。
三、建議加快構建綠色企業識別系統、綠色企業環境信息數據庫、綠色項目環境效益評價系統等,并進一步開發出具備強適用性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
四、建議出臺投資激勵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漸培養國內投資者對綠色債券的投資偏好。比如,可以對國內機構投資者購買綠色債券所獲得的利息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予以減免。
綠色債券作為一個新興品種,可以通俗理解為一種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的債券。比如公司債可用于置換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但綠色公司債的募集資金需要專項用于綠色項目建設。
它真正的加速發展期是今年上半年。去年12月22日,央行在銀行間市場率先推出綠色金融債券;隨后,發改委發布《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推出綠色企業債;今年上半年,滬深交易所相繼發布《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開辟了受理及審核“綠色通道”。
雖然央行、發改委、交易所對于綠色債發行主體定義有所區分,但募集資金都是用于支持綠色產業。不過目前看來,對于“綠色”的認證要求尚存在一些差異。
央行鼓勵發行人提交專業評估或認證機構出具的評估或認證意見,按年度對募投項目發展及其環境效益等持續跟蹤評估;發改委沒有明確指出需要綠色認證文件或第三方評估認證;滬深交易所鼓勵發行人提交獨立的專業評估或認證機構就募投項目屬于綠色產業出具的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
《中國綠色債券項目支持名錄》列舉了六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包括但不限于):節能、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清潔能源、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
對發行人而言,發行綠色債券的好處至少有兩點:首先,是融資成本比較低,因其特有的“綠色”標簽受到國際資本的青睞,利率往往低于普通債券,加上個別省份如浙江省還擬出臺針對綠色債的專項財政補貼。其次,審核進度也會更快。比如公司債的審核約定在3個月之內,實際時間一般在1個月左右,而綠色債的審核進度會更快,通常在1個月之內。發改委也對綠色企業債實施加快和簡化審核。
不過這也意味著,綠色公司債的資金用途受到限制,其募集資金不能補充流動資金,相比普通公司債資金使用靈活度低;一般綠色產業項目周期較長,目前監管層尚未對臨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安排做出明確規定,資金使用成本較高。
隨著配套制度的完善,綠色債要“紅”不是沒有可能。首單綠色公司債的承銷商浙商證券對發展綠色債就提出四點建議:
一、針對綠色債券的特性,需要繼續完善綠色債券項目評估及選擇、第三方認證、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具體細則。
二、增加綠色債發行的增信方式。除目前常規的保證擔保、抵質押擔保等增信方式以外,可針對綠色債券增設政府基金擔保、商業保險等創新型增信機制;也可以為綠色債券的發行建立一個由政府支持的單一險種保險實體,也可達到增信效果。針對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特殊綠色資產,一方面可加強二級市場交易活躍度,完善市場定價機制,另一方面還應加快培養更為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更為合理地評估其價值,才能使碳排放權、排污權等收益權質押擔保增信真正發揮作用。
三、建議加快構建綠色企業識別系統、綠色企業環境信息數據庫、綠色項目環境效益評價系統等,并進一步開發出具備強適用性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
四、建議出臺投資激勵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漸培養國內投資者對綠色債券的投資偏好。比如,可以對國內機構投資者購買綠色債券所獲得的利息須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予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