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臺了《淮北市加快光伏發電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意見》(淮政辦〔2016〕10號)(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市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先進高效光伏產業聚集,創新發展模式,實現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現將文件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意見》的出臺背景
太陽能光伏發電是我國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光伏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了光伏產業快速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提供的規模發展指標,到2020年底,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5億千瓦。可以預見,“十三五”期間,我國光伏產業仍會保持一個高速的發展狀態。西部地區由于存在棄光限電現象,目前,光伏電站建設的重點從西部地區向中東部地區轉移。土地的局限也使得東部地區建設光伏電站受到限制,水面光伏應運而生。省市能源主管部門搶抓機遇,通過多方協調,共同努力,編制了《兩淮采煤沉陷區水面光伏發電規劃》,并通過評審上報國家能源局,我市采煤沉陷區規劃容量為85萬千瓦,為充分發揮淮北資源優勢,推廣光伏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加快我市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出臺了《意見》。
二、關于《意見》的起草思路
《意見》起草主要思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發展的文件政策精神,制定促進我市光伏應用和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二是學習合肥等市推進光伏產業快速發展的做法,借鑒其中行之有效的舉措;三是基于抓住新一輪能源轉型的機遇,實現我市能源轉型的跨越式發展;四是推動發揮資源優勢,健全光伏應用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機制。
三、關于《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發展思路和目標、發展原則、光伏發電、光伏產業、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六個部分。
(一)理清思路,明確目標
發展思路:堅持“兩手抓”,一手抓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工程,一手抓產業發展,光伏應用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
發展目標:培育一批具有創新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制造商、系統集成商和運營服務商,力爭將我市建成先進光伏制造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
(二)堅持原則,統籌發展
一是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光伏行業;二是政府引導,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分工配合,不斷完善產業配套政策支撐體系;三是整合資源,合理規劃光伏電站開發布局和建設時序,由市政府光伏領導小組統籌資源,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配置,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加快推進光伏發電的措施
一是推進分布式光伏屋頂建設,新建屋頂可利用面積超過800平方米的非居住類建筑要設置光伏系統,已建廠房等屋頂要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對屋頂戶用光伏發電實行一站式并網接入;二是推進光伏地面電站建設;三是推進光伏照明建設,公共照明優先采用光伏、LED照明系統;四是推進魚光互補、農光互補光伏項目,美麗鄉村示范點項目要同步規劃建設光伏發電;五是推進示范項目建設,20MW以上的光伏電站,列入全市重大項目進行調度。
(四)加快集聚光伏產業的路徑
一是統籌資源,大力招商;二是推動合作,做強做優,三是創新服務,融資支持。通過大規模光伏電站建設,使我市光伏電站配套建設配套廠商實現對接。支持高效晶硅電池、先進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等先進制造企業入駐我市,并列入重點項目進行跟蹤招商服務。通過產業聚集、優勢互補、配套協作形成完整的光伏產業格局。
(五)加快推進光伏產業的政策
一是支持光伏發電項目的補貼政策,在我市投資5000萬元以上光伏產業項目,或70%以上使用由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產品的光伏發電項目,由受益財政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運營企業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標準按照項目達到盈虧平衡的原則進行調整(補貼資金主要來源于匹配的光伏產業等制造業上繳的稅收,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不享受度電補貼政策);二是扶貧專項資金每年安排500萬元,實施“光伏扶貧”工程。三是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的獎勵政策,我市光伏企業當年國內銷售達到200兆瓦的電池組件、電池片、逆變器等生產企業,銷量每增加1瓦給予光伏組件或電池片0.03元、逆變器0.01元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晶硅電池、鋰電池、鈉硫電池等蓄能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在1億元以下或1億元以上的,在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基礎上,由受益財政再分別給予50萬元或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加快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二是明確職責分工,圍繞光伏應用中屋頂、地面、水面資源、技術標準、項目備案、規劃建設以及促進產業發展等方面內容,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一、關于《意見》的出臺背景
太陽能光伏發電是我國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光伏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了光伏產業快速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提供的規模發展指標,到2020年底,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5億千瓦。可以預見,“十三五”期間,我國光伏產業仍會保持一個高速的發展狀態。西部地區由于存在棄光限電現象,目前,光伏電站建設的重點從西部地區向中東部地區轉移。土地的局限也使得東部地區建設光伏電站受到限制,水面光伏應運而生。省市能源主管部門搶抓機遇,通過多方協調,共同努力,編制了《兩淮采煤沉陷區水面光伏發電規劃》,并通過評審上報國家能源局,我市采煤沉陷區規劃容量為85萬千瓦,為充分發揮淮北資源優勢,推廣光伏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加快我市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出臺了《意見》。
二、關于《意見》的起草思路
《意見》起草主要思路,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行業發展的文件政策精神,制定促進我市光伏應用和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二是學習合肥等市推進光伏產業快速發展的做法,借鑒其中行之有效的舉措;三是基于抓住新一輪能源轉型的機遇,實現我市能源轉型的跨越式發展;四是推動發揮資源優勢,健全光伏應用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機制。
三、關于《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發展思路和目標、發展原則、光伏發電、光伏產業、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六個部分。
(一)理清思路,明確目標
發展思路:堅持“兩手抓”,一手抓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工程,一手抓產業發展,光伏應用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
發展目標:培育一批具有創新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制造商、系統集成商和運營服務商,力爭將我市建成先進光伏制造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
(二)堅持原則,統籌發展
一是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光伏行業;二是政府引導,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分工配合,不斷完善產業配套政策支撐體系;三是整合資源,合理規劃光伏電站開發布局和建設時序,由市政府光伏領導小組統籌資源,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配置,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加快推進光伏發電的措施
一是推進分布式光伏屋頂建設,新建屋頂可利用面積超過800平方米的非居住類建筑要設置光伏系統,已建廠房等屋頂要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對屋頂戶用光伏發電實行一站式并網接入;二是推進光伏地面電站建設;三是推進光伏照明建設,公共照明優先采用光伏、LED照明系統;四是推進魚光互補、農光互補光伏項目,美麗鄉村示范點項目要同步規劃建設光伏發電;五是推進示范項目建設,20MW以上的光伏電站,列入全市重大項目進行調度。
(四)加快集聚光伏產業的路徑
一是統籌資源,大力招商;二是推動合作,做強做優,三是創新服務,融資支持。通過大規模光伏電站建設,使我市光伏電站配套建設配套廠商實現對接。支持高效晶硅電池、先進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等先進制造企業入駐我市,并列入重點項目進行跟蹤招商服務。通過產業聚集、優勢互補、配套協作形成完整的光伏產業格局。
(五)加快推進光伏產業的政策
一是支持光伏發電項目的補貼政策,在我市投資5000萬元以上光伏產業項目,或70%以上使用由我市企業生產的光伏產品的光伏發電項目,由受益財政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運營企業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標準按照項目達到盈虧平衡的原則進行調整(補貼資金主要來源于匹配的光伏產業等制造業上繳的稅收,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不享受度電補貼政策);二是扶貧專項資金每年安排500萬元,實施“光伏扶貧”工程。三是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的獎勵政策,我市光伏企業當年國內銷售達到200兆瓦的電池組件、電池片、逆變器等生產企業,銷量每增加1瓦給予光伏組件或電池片0.03元、逆變器0.01元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的晶硅電池、鋰電池、鈉硫電池等蓄能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在1億元以下或1億元以上的,在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基礎上,由受益財政再分別給予50萬元或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加快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二是明確職責分工,圍繞光伏應用中屋頂、地面、水面資源、技術標準、項目備案、規劃建設以及促進產業發展等方面內容,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