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日前向江西省林業廳、江西省國土廳發函,請求其協助規范地面光伏電站審批管理工作。
根據江西省能源局發布的信息,今年以來,江西光伏發電應用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大量沒有被列入國家建設計劃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自行開工建設,造成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出現了過熱現象。近期,國家能源局下達江西2016年光伏建設容量40萬千瓦,而江西備案項目容量已達到這一數字的幾十倍。
江西省能源局在函中表示,其正在對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備案、計劃管理、接網審批等工作進行規范,建議江西省林業廳、江西省國土廳在開展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審批時,對未列入省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項目不予辦理相關供地手續,以助推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健康發展。
根據江西省能源局發布的信息,今年以來,江西光伏發電應用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大量沒有被列入國家建設計劃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自行開工建設,造成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出現了過熱現象。近期,國家能源局下達江西2016年光伏建設容量40萬千瓦,而江西備案項目容量已達到這一數字的幾十倍。
江西省能源局在函中表示,其正在對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備案、計劃管理、接網審批等工作進行規范,建議江西省林業廳、江西省國土廳在開展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審批時,對未列入省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項目不予辦理相關供地手續,以助推全省光伏發電應用工作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