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各當事方提出的撤銷申請,決定部分取消對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的反傾銷行政復審,取消對包括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Jinko Solar Co., Ltd.)、晶科能源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Jinko Solar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晶科能源國際有限公司(Jinko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英利綠色能源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Yingli 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Zhejiang Jinko Solar Co., Ltd.)5家涉案企業(yè)的反傾銷行政復審。
2012年12月7日,美國商務部開始正式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征收反傾銷稅。2015年12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有關利害關系方可以書面申請行政復審立案。2016年2月9日,美國商務部啟動本次行政復審,開始對44家公司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涉案產(chǎn)品海關編碼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和8501.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