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對美國“自行拆除貿易壁壘”的幻想終究還是破滅了。
日前,美國方面相繼對外宣布了其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的“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結果,據《證券日報》記者整理,其中除英利、天合、比亞迪等約19家企業被確認單獨反傾銷稅率為6.12%-12.19%(江蘇永能、晶澳調查期無可審查交易)外,其他所有中國出口商均被裁定適用238.95%的反傾銷普遍稅率。(此后美方又補充披露稱,撤銷晶科、英利兩家的反傾銷行政復審,維持原判)。
而在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中,美國方面稱,根據利益相關方對于初裁結果提交的意見,將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補貼稅率被由初裁時的19.62%,調整為了最終的19.2%。
整體來看,相對2014年底,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二次雙反”認定的傾銷、補貼幅度(終裁傾銷幅度26.71%-165.04%;補貼幅度27.64%-49.79%),此番行政復審的結果似乎更令中國光伏企業尷尬。
但所幸,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結果的披露,讓中國光伏企業認清了美國多晶硅企業的嘴臉。
就在2015年底,美國知名多晶硅企業REC總裁ToreTorvund還曾出口不遜:“盡管中美就光伏電池板貿易的談判已有了巨大進展,但倘若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決措施來協調兩國的多晶硅貿易,那么,這場‘貿易戰’便不會結束。”言外之意,不讓REC的多晶硅賣到中國,中國的光伏電池板就休想賣到美國。
“梳理下近期的很多信息,人們不難看出,美國多晶硅企業提出希望中美光伏和多晶硅同時相互讓步的主張,完全是因為美國多晶硅出口中國受阻而想出來的單方面方案。美國方面不會因為多晶硅企業的訴求放棄對光伏的庇護。也就是說,中國多晶硅企業堅持不妥協的選擇,是非常正確的。”某業界分析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以REC為代表的美國企業
欲迫使中方讓步
根據相關報道,在此番美國方面披露的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反傾銷、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中,天合(含分別的關聯公司)的反傾銷幅度為6.12%;江蘇永能和上海晶澳在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包括比亞迪在內的15家涉案企業的單獨稅率為8.52%;除晶科、英利維持原判外,包括6家未能證明其單獨稅率地位的涉案企業在內的中國出口商均適用238.95%中國普遍稅率。與此同時,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補貼稅率被最終裁定為19.2%。
這一終裁基于2015年2月4日,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發起的雙反行政復審調查,調查期為2013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即便如今,這一行政復審對中國光伏企業的影響仍然不小。”上述業界人士認為,”不過,總體上中國企業通過國內市場、新興市場,還有到東南亞設廠等多條腿走路,面對這一裁決,比以往還是從容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下半年,業界傳聞,中國光伏企業正與美方磋商,其內容大致是中國方面在對美多晶硅反傾銷中做出讓步,以促成美方在對華光伏產品雙反中做出讓步。
2014年1月20日,經過翔實的調查,我國商務部實施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53.3%-57%反傾銷稅”的貿易救濟措施。
也正因為此,總部在挪威,產業卻設于美國的知名多晶硅企業REC總裁ToreTorvund才發表了上述言論。且ToreTorvund認定,“REC被無辜地卷入了中美這場激烈的光伏貿易之爭。”
與此同時,ToreTorvund與REC還打出了“悲情牌”,稱如果對華出口的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仍需繳納高達57%的懲罰性關稅,則REC將不得不關閉位于華盛頓州摩西萊克的廠房,并將現有的720名員工裁至400名。
這似乎并非捏造。在我國商務部“58號文”(禁止以加工貿易進口多晶硅)的落實下,去年8月份,我國自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總量創出了歷史新低,環比大幅下降65.2%。其中按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量僅為25噸,環比大幅減少92.4%,占當月自美國進口總量的12.5%。
“中國擁有全球第一大的光伏應用市場,也是全球第一大光伏制造國。對于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家大型多晶硅企業而言,失去了中國市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彼時某光伏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一次,REC是真的著急了。”
REC、Hemlock欲迫使
SolarWorld撤銷對華光伏雙反訴訟
近日,REC方面在一次電話會議中透露,“SolarWorld可能被迫撤銷訴訟,令美國商務部取消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制造的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
REC寄望于另一多晶硅巨頭Hemlock與美對華光伏“雙反”的始作俑者——SolarWorld間的一場官司,可以扭轉局面,迫使SolarWorld撤銷訴訟,從而影響美國商務部“自行拆除貿易壁壘”,取消對華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正是這家名為SolarWorld的公司分別在2012年在美國、2013年在歐盟、2014年又通過美國商務部,多次對準中國太陽能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控訴,認為中國傾銷補貼后的低價太陽能產品,損害美國與歐洲業者利益。
《證券日報》記者據相關報道整理,在美國多晶硅制造商Hemlock向法院控訴”德商SolarWorld違約,并求償7.7億美金“一案中,Hemlock稱,2013年3月,SolarWorld旗下的硅片子公司DeutscheSolar未履行四筆多晶硅的無條件支付契約(TakeorPay),影響2000萬公斤以上的多晶硅供貨。按原契約,DeutscheSolar不取貨也應支付款項,但DeutscheSolar并未履約,Hemlock因而提出違約控訴,向SolarWorld求償。美國法院在2016年7月初步判定SolarWorld須給付賠償金7.7億元,而此款項足以造成SolarWorld破產。
業界就此分析,Hemlock控告SolarWorld,背后真正的目的是令SolarWorld撤銷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組件產品的“雙反”控訴,借此使美國解除對中國太陽能產品的“雙反”限制,進而促使中國相對解除對歐美多晶硅的關稅壁壘,使Hemlock、REC等歐美業者能銷售多晶硅到中國市場。
“但我覺得這事情根本做不成。首先,雖然美法院已判決solarWorld敗訴,但SolarWorld當時以歐洲總部而不是美國公司與Hemlock簽的多晶硅供貨長單,最后案子還得上訴到歐洲法院,會以反壟斷法不支持Hemlock;二是即使SolarWorld輸了,也不能以自身獲益(Hemlock雖然贏得官司但放棄對SolarWorld索賠),來換取行業利益(如果撤銷美對華光伏二次雙反,在其行業看來,就等于損害了美國電池組件企業的整體利益)。其三,即使SolarWorld同意撤,其他5位匿名申請人也不會撤,他們沒有得到利益。他們很可能是美國的SunPower,FirstSolar之類的光伏大佬,他們更是美國本土企業的代表,他們代表了美國光伏制造業的立場,不會放棄“雙方”而讓中國光伏產品自由進入美國市場”。一位光伏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推測。
SolarWorld方面也認為,Hemlock將無法在德國真正執行任何索賠要求。根據歐盟法律,關于潛在供應合同的效力,存在反壟斷問題。如果美國法院的裁決在德國執行,根據德國民事訴訟法典Sec.722(1),Hemlock將必須在德國法院啟動識別過程。
“退一萬步,即便美國真的在對華光伏上做出了讓步,就中國光伏的產業形勢看,目前也不急在多晶硅反傾銷上做出退讓。”上述光伏業界人士認為,“今非昔比,中國光伏已不是2011年那時候依賴歐美一條路。相反,在多晶硅上,卻是美國歐洲企業都依賴中國光伏企業消化他們的料,沒有中國市場,他們的多晶硅只能停產。而中國多晶硅年產近20萬噸,供應40吉瓦以上光伏電池組件的原料,長期發展原料不求人。換言之,如今再來談和解,已與此前的格局不相同,利益完全不對等。”
日前,美國方面相繼對外宣布了其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的“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結果,據《證券日報》記者整理,其中除英利、天合、比亞迪等約19家企業被確認單獨反傾銷稅率為6.12%-12.19%(江蘇永能、晶澳調查期無可審查交易)外,其他所有中國出口商均被裁定適用238.95%的反傾銷普遍稅率。(此后美方又補充披露稱,撤銷晶科、英利兩家的反傾銷行政復審,維持原判)。
而在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中,美國方面稱,根據利益相關方對于初裁結果提交的意見,將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補貼稅率被由初裁時的19.62%,調整為了最終的19.2%。
整體來看,相對2014年底,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二次雙反”認定的傾銷、補貼幅度(終裁傾銷幅度26.71%-165.04%;補貼幅度27.64%-49.79%),此番行政復審的結果似乎更令中國光伏企業尷尬。
但所幸,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結果的披露,讓中國光伏企業認清了美國多晶硅企業的嘴臉。
就在2015年底,美國知名多晶硅企業REC總裁ToreTorvund還曾出口不遜:“盡管中美就光伏電池板貿易的談判已有了巨大進展,但倘若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決措施來協調兩國的多晶硅貿易,那么,這場‘貿易戰’便不會結束。”言外之意,不讓REC的多晶硅賣到中國,中國的光伏電池板就休想賣到美國。
“梳理下近期的很多信息,人們不難看出,美國多晶硅企業提出希望中美光伏和多晶硅同時相互讓步的主張,完全是因為美國多晶硅出口中國受阻而想出來的單方面方案。美國方面不會因為多晶硅企業的訴求放棄對光伏的庇護。也就是說,中國多晶硅企業堅持不妥協的選擇,是非常正確的。”某業界分析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以REC為代表的美國企業
欲迫使中方讓步
根據相關報道,在此番美國方面披露的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反傾銷、反補貼行政復審終裁中,天合(含分別的關聯公司)的反傾銷幅度為6.12%;江蘇永能和上海晶澳在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包括比亞迪在內的15家涉案企業的單獨稅率為8.52%;除晶科、英利維持原判外,包括6家未能證明其單獨稅率地位的涉案企業在內的中國出口商均適用238.95%中國普遍稅率。與此同時,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補貼稅率被最終裁定為19.2%。
這一終裁基于2015年2月4日,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發起的雙反行政復審調查,調查期為2013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即便如今,這一行政復審對中國光伏企業的影響仍然不小。”上述業界人士認為,”不過,總體上中國企業通過國內市場、新興市場,還有到東南亞設廠等多條腿走路,面對這一裁決,比以往還是從容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下半年,業界傳聞,中國光伏企業正與美方磋商,其內容大致是中國方面在對美多晶硅反傾銷中做出讓步,以促成美方在對華光伏產品雙反中做出讓步。
2014年1月20日,經過翔實的調查,我國商務部實施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53.3%-57%反傾銷稅”的貿易救濟措施。
也正因為此,總部在挪威,產業卻設于美國的知名多晶硅企業REC總裁ToreTorvund才發表了上述言論。且ToreTorvund認定,“REC被無辜地卷入了中美這場激烈的光伏貿易之爭。”
與此同時,ToreTorvund與REC還打出了“悲情牌”,稱如果對華出口的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仍需繳納高達57%的懲罰性關稅,則REC將不得不關閉位于華盛頓州摩西萊克的廠房,并將現有的720名員工裁至400名。
這似乎并非捏造。在我國商務部“58號文”(禁止以加工貿易進口多晶硅)的落實下,去年8月份,我國自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總量創出了歷史新低,環比大幅下降65.2%。其中按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量僅為25噸,環比大幅減少92.4%,占當月自美國進口總量的12.5%。
“中國擁有全球第一大的光伏應用市場,也是全球第一大光伏制造國。對于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家大型多晶硅企業而言,失去了中國市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彼時某光伏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一次,REC是真的著急了。”
REC、Hemlock欲迫使
SolarWorld撤銷對華光伏雙反訴訟
近日,REC方面在一次電話會議中透露,“SolarWorld可能被迫撤銷訴訟,令美國商務部取消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制造的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
REC寄望于另一多晶硅巨頭Hemlock與美對華光伏“雙反”的始作俑者——SolarWorld間的一場官司,可以扭轉局面,迫使SolarWorld撤銷訴訟,從而影響美國商務部“自行拆除貿易壁壘”,取消對華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正是這家名為SolarWorld的公司分別在2012年在美國、2013年在歐盟、2014年又通過美國商務部,多次對準中國太陽能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控訴,認為中國傾銷補貼后的低價太陽能產品,損害美國與歐洲業者利益。
《證券日報》記者據相關報道整理,在美國多晶硅制造商Hemlock向法院控訴”德商SolarWorld違約,并求償7.7億美金“一案中,Hemlock稱,2013年3月,SolarWorld旗下的硅片子公司DeutscheSolar未履行四筆多晶硅的無條件支付契約(TakeorPay),影響2000萬公斤以上的多晶硅供貨。按原契約,DeutscheSolar不取貨也應支付款項,但DeutscheSolar并未履約,Hemlock因而提出違約控訴,向SolarWorld求償。美國法院在2016年7月初步判定SolarWorld須給付賠償金7.7億元,而此款項足以造成SolarWorld破產。
業界就此分析,Hemlock控告SolarWorld,背后真正的目的是令SolarWorld撤銷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組件產品的“雙反”控訴,借此使美國解除對中國太陽能產品的“雙反”限制,進而促使中國相對解除對歐美多晶硅的關稅壁壘,使Hemlock、REC等歐美業者能銷售多晶硅到中國市場。
“但我覺得這事情根本做不成。首先,雖然美法院已判決solarWorld敗訴,但SolarWorld當時以歐洲總部而不是美國公司與Hemlock簽的多晶硅供貨長單,最后案子還得上訴到歐洲法院,會以反壟斷法不支持Hemlock;二是即使SolarWorld輸了,也不能以自身獲益(Hemlock雖然贏得官司但放棄對SolarWorld索賠),來換取行業利益(如果撤銷美對華光伏二次雙反,在其行業看來,就等于損害了美國電池組件企業的整體利益)。其三,即使SolarWorld同意撤,其他5位匿名申請人也不會撤,他們沒有得到利益。他們很可能是美國的SunPower,FirstSolar之類的光伏大佬,他們更是美國本土企業的代表,他們代表了美國光伏制造業的立場,不會放棄“雙方”而讓中國光伏產品自由進入美國市場”。一位光伏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推測。
SolarWorld方面也認為,Hemlock將無法在德國真正執行任何索賠要求。根據歐盟法律,關于潛在供應合同的效力,存在反壟斷問題。如果美國法院的裁決在德國執行,根據德國民事訴訟法典Sec.722(1),Hemlock將必須在德國法院啟動識別過程。
“退一萬步,即便美國真的在對華光伏上做出了讓步,就中國光伏的產業形勢看,目前也不急在多晶硅反傾銷上做出退讓。”上述光伏業界人士認為,“今非昔比,中國光伏已不是2011年那時候依賴歐美一條路。相反,在多晶硅上,卻是美國歐洲企業都依賴中國光伏企業消化他們的料,沒有中國市場,他們的多晶硅只能停產。而中國多晶硅年產近20萬噸,供應40吉瓦以上光伏電池組件的原料,長期發展原料不求人。換言之,如今再來談和解,已與此前的格局不相同,利益完全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