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業界熱議的15家國企聯名反對云南省降低光伏、風電上網電價一事,云南省方面做出了最新回應!
“若不能及時調整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大規模棄風棄光將難以避免!”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云南省物價局如此回應道!
云南方面稱:調整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有足夠政策依據,既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相關規定,也符合電力市場化改革方向,同時也是減輕社會用電負擔的客觀需要。調整新能源上網電價主要是為了利用價格信號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擴大用電,減少薪柴砍伐和煤炭等一次能源消耗,進一步釋放電力體制改革紅利。
面對云南省的這番回應,不知道反對降價者會作何回復!價格和棄風棄光,這兩個新能源行業的最大痛點,如何解決?如何平衡?
在這背后,更是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你死我活的生存空間之爭!云南降價事件,撕開了一道血的口子!
爭議:光伏、風電上網電價該看誰的臉色?
7月末,近日,一份名為《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的反饋》(以下簡稱“反饋意見”)的影印文件在業內廣泛流傳,15家國企蓋上的大紅印章甚是扎眼!
事件的起因,是7月14日云南省物價局召開會議,就“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省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政策征求意見,包括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廣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在內的8家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參加。
“反饋意見”正是對云南省物價局的回復,稱此舉是變相降低風電、光伏上網電價。“反饋意見”態度明確,言辭激烈,“不予認同”“嚴重錯誤解讀”等字眼出現其中。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相關規定,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由常規能源發電上網電價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兩部分構成。爭議雙方的焦點問題在于對風電、光伏上網電價參照物“常規能源”的理解上。
云南物價局認為,云南省應該參照的常規能源是水電,因為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水電裝機占全省發電裝機比例達73%,發電量超過80%。按照這一理解,云南省的光伏風電上網電價將要下調,云南水電豐富,電價較低。
反對的15家國企則認為,不能從云南一省而應參照全國的電源結構,火電才是我國常規能源,同時指出國家紅頭文件規定,風電、光伏享受20年不變標桿電價。
擔憂:說好的補貼都靠不住啦?
針對外界的質疑,云南省物價局的回應可概括為三點:一不違反法律法規,二不違背改革方向,三不違逆社會用電者利益。云南省的最新回應,可謂是滴水不漏、言詞周全。
面對這一回答,業界人士和新能源企業將作何感受?
孰對孰錯,從不同立場出發會得出不同結論,云南的做法部分可以得到理解,新能源企業更加擔心的是:云南事件會不會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各地方政府在對光伏、風電的扶持政策上會不會說話不算數?
對此,業內專家王淑娟直呼:“契約精神呢?國家信譽呢?”她的觀點基本代表了新能源企業內心的聲音(華夏能源網摘錄如下),此事件對于新能源行業的影響不可小覷。
未來,不僅未建成項目要進行競價上網,標桿電價不斷下降對于建成項目,原來說好的20年不變的標桿電價,可能也要下調了!
當初,國家紅頭文件、白紙黑字承諾的,風電、光伏享受20年不變標桿電價!而如今,標桿電價中的兩部分:地方承擔的脫硫煤標桿電價、國家承擔的補貼部分,都出現了問題。
由于電改,地方想降低脫硫煤標桿電價部分;由于可再生能源附加不夠用,國家拖欠補貼部分3年以上。
難題:新能源和常規能源誰該讓路?
實際上,云南省降電價背后,也有著“難言之隱”。云南物價局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加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風電、光伏發電的平均購電成本為每千瓦時0.604元。而同期,以水電為主的發電企業平均成交價為每千瓦時0.206元,兩者價差兩倍多。
相反,云南棄風棄光現象不嚴重,反倒是水電被棄問題嚴峻。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某些時段云南全省持續日棄水電量達3.3億千瓦時,以當時水電的平均上網電價3毛錢來計算,這相當于云南一天白白流失近1億元人民幣。
是保水電還是保光伏、風電?如果不下調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大規模棄風棄光將難以避免,面對這個二選一的題目,新能源企業又該怎么選?反正無論如何,利益都將受損,剩下的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考量了!
云南事件,具有標志性的意義,撕開了光伏風電與水電、火電爭奪生存空間的口子。在電力整體過剩的大背景下,風電、水電、火電之間的矛盾與沖突不可避免,類似這樣的爭議難題還會有。
據公開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3969小時,同比降低349小時,是1978年以來的最低水平。全國火電機組過剩1.3億-2億千瓦,以4000元/千瓦造價為基準,過剩投資額在5200億-8000億元之間。與此同時,火電投資還在加碼,各地瘋狂上項目根本剎不住車。
而中國政府已經向世界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5%左右,到2030年達到20%左右。但在眾多地區,光伏和風電也在出現過剩,棄風棄光率高攀不下。
面對此種困局,沒有企業愿意主動放棄,放棄就意味著丟掉了未來的發展空間和生存的機會。光伏、風電、水電、火電的未來生存空間之爭,誰將勝出?政策的天平將偏向何方?最終的裁量只能是在國家能源局或者更高一級的政策、法律制定部門了!
“若不能及時調整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大規模棄風棄光將難以避免!”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云南省物價局如此回應道!
云南方面稱:調整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有足夠政策依據,既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相關規定,也符合電力市場化改革方向,同時也是減輕社會用電負擔的客觀需要。調整新能源上網電價主要是為了利用價格信號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擴大用電,減少薪柴砍伐和煤炭等一次能源消耗,進一步釋放電力體制改革紅利。
面對云南省的這番回應,不知道反對降價者會作何回復!價格和棄風棄光,這兩個新能源行業的最大痛點,如何解決?如何平衡?
在這背后,更是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你死我活的生存空間之爭!云南降價事件,撕開了一道血的口子!
爭議:光伏、風電上網電價該看誰的臉色?
7月末,近日,一份名為《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的反饋》(以下簡稱“反饋意見”)的影印文件在業內廣泛流傳,15家國企蓋上的大紅印章甚是扎眼!
事件的起因,是7月14日云南省物價局召開會議,就“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省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政策征求意見,包括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廣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在內的8家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參加。
“反饋意見”正是對云南省物價局的回復,稱此舉是變相降低風電、光伏上網電價。“反饋意見”態度明確,言辭激烈,“不予認同”“嚴重錯誤解讀”等字眼出現其中。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相關規定,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由常規能源發電上網電價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兩部分構成。爭議雙方的焦點問題在于對風電、光伏上網電價參照物“常規能源”的理解上。
云南物價局認為,云南省應該參照的常規能源是水電,因為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水電裝機占全省發電裝機比例達73%,發電量超過80%。按照這一理解,云南省的光伏風電上網電價將要下調,云南水電豐富,電價較低。
反對的15家國企則認為,不能從云南一省而應參照全國的電源結構,火電才是我國常規能源,同時指出國家紅頭文件規定,風電、光伏享受20年不變標桿電價。
擔憂:說好的補貼都靠不住啦?
針對外界的質疑,云南省物價局的回應可概括為三點:一不違反法律法規,二不違背改革方向,三不違逆社會用電者利益。云南省的最新回應,可謂是滴水不漏、言詞周全。
面對這一回答,業界人士和新能源企業將作何感受?
孰對孰錯,從不同立場出發會得出不同結論,云南的做法部分可以得到理解,新能源企業更加擔心的是:云南事件會不會引起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各地方政府在對光伏、風電的扶持政策上會不會說話不算數?
對此,業內專家王淑娟直呼:“契約精神呢?國家信譽呢?”她的觀點基本代表了新能源企業內心的聲音(華夏能源網摘錄如下),此事件對于新能源行業的影響不可小覷。
未來,不僅未建成項目要進行競價上網,標桿電價不斷下降對于建成項目,原來說好的20年不變的標桿電價,可能也要下調了!
當初,國家紅頭文件、白紙黑字承諾的,風電、光伏享受20年不變標桿電價!而如今,標桿電價中的兩部分:地方承擔的脫硫煤標桿電價、國家承擔的補貼部分,都出現了問題。
由于電改,地方想降低脫硫煤標桿電價部分;由于可再生能源附加不夠用,國家拖欠補貼部分3年以上。
難題:新能源和常規能源誰該讓路?
實際上,云南省降電價背后,也有著“難言之隱”。云南物價局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加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風電、光伏發電的平均購電成本為每千瓦時0.604元。而同期,以水電為主的發電企業平均成交價為每千瓦時0.206元,兩者價差兩倍多。
相反,云南棄風棄光現象不嚴重,反倒是水電被棄問題嚴峻。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某些時段云南全省持續日棄水電量達3.3億千瓦時,以當時水電的平均上網電價3毛錢來計算,這相當于云南一天白白流失近1億元人民幣。
是保水電還是保光伏、風電?如果不下調風電、光伏發電結算電價,大規模棄風棄光將難以避免,面對這個二選一的題目,新能源企業又該怎么選?反正無論如何,利益都將受損,剩下的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考量了!
云南事件,具有標志性的意義,撕開了光伏風電與水電、火電爭奪生存空間的口子。在電力整體過剩的大背景下,風電、水電、火電之間的矛盾與沖突不可避免,類似這樣的爭議難題還會有。
據公開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為3969小時,同比降低349小時,是1978年以來的最低水平。全國火電機組過剩1.3億-2億千瓦,以4000元/千瓦造價為基準,過剩投資額在5200億-8000億元之間。與此同時,火電投資還在加碼,各地瘋狂上項目根本剎不住車。
而中國政府已經向世界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5%左右,到2030年達到20%左右。但在眾多地區,光伏和風電也在出現過剩,棄風棄光率高攀不下。
面對此種困局,沒有企業愿意主動放棄,放棄就意味著丟掉了未來的發展空間和生存的機會。光伏、風電、水電、火電的未來生存空間之爭,誰將勝出?政策的天平將偏向何方?最終的裁量只能是在國家能源局或者更高一級的政策、法律制定部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