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京新能源汽車產業協會發布《關于本市推廣新能源汽車接入安全監控平臺的通知》,要求所有已在京完成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均需按要求接入安全監控平臺。并表示,對于車輛未及時接入本市監控平臺等情形,可能影響企業申請本市地方補助資金。
本市推廣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北京市領導關于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運行五大體系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強本市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監控及預警體系,進一步確保本市車輛安全穩定運行,現要求已在京完成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將在京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接入本市安全監控平臺。具體如下:
一、接入要求
所有已在京完成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均需按要求接入安全監控平臺。
(一)私人領域
所有私人領域推廣的新能源汽車需按照相應規程將運行數據通過企業監控平臺接入至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該平臺由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順義)進行管理。
(二)公共領域
所有在公交、環衛、出租、物流、郵政、共享租賃、客運等公共領域運行的新能源汽車,均需按照相應規程將運行數據通過企業監控平臺接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該中心由北京理工大學進行管理。
二、其他要求
(一)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企業立即對接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與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按照其要求將所有在京推廣車輛盡快接入本市監控平臺。
(二)對于車輛未及時接入本市監控平臺等情形,可能影響企業申請本市地方補助資金。
三、聯系方式
1.北京新能源汽車產業協會
孫國安 13581819051
2.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
王 星 13911415427
3.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
劉 鵬 13401135839
本市推廣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北京市領導關于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運行五大體系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強本市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力度,建立新能源汽車安全監控及預警體系,進一步確保本市車輛安全穩定運行,現要求已在京完成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將在京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接入本市安全監控平臺。具體如下:
一、接入要求
所有已在京完成備案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均需按要求接入安全監控平臺。
(一)私人領域
所有私人領域推廣的新能源汽車需按照相應規程將運行數據通過企業監控平臺接入至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該平臺由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順義)進行管理。
(二)公共領域
所有在公交、環衛、出租、物流、郵政、共享租賃、客運等公共領域運行的新能源汽車,均需按照相應規程將運行數據通過企業監控平臺接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該中心由北京理工大學進行管理。
二、其他要求
(一)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企業立即對接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與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按照其要求將所有在京推廣車輛盡快接入本市監控平臺。
(二)對于車輛未及時接入本市監控平臺等情形,可能影響企業申請本市地方補助資金。
三、聯系方式
1.北京新能源汽車產業協會
孫國安 13581819051
2.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監控平臺
王 星 13911415427
3.北京市新能源汽車運行服務與管理中心
劉 鵬 1340113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