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取市位于千葉縣的東北部,距成田機場15公里。2006年,由原佐原市、小見川町、山田町、栗源町一市三町合并而成。佐原因是知名的水鄉地帶,曾經水運繁榮。北部有立根川從西向東流過,該流域是大片的水田。
地面鋪滿液狀化噴出的砂土
輸出功率約2MW的“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就建在這大片水田的中間。近處的與田浦,是因立根川沖積形成沙洲而殘余的湖沼。實際上,建有光伏電站的土地也是湖沼的一部分,是由千葉縣的填湖事業而形成的土地。
這塊由填湖造地事業分配給該市的土地,據稱因四周水田環繞、地基軟弱,所以一直未被利用。一進電站,就可看到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地下水所浸泡,令人不禁想到這里過去是沼澤。(圖2)。
實際上,該電站的建設與東日本大地震有很大關系:電站內干燥的地面上,約有一半鋪著沙子。
沙子是東日本大地震中城鎮等因地面的液狀化而噴出的。恢復施工中排出的沙子有部分運到了這里。據稱是既處理了液狀化的大量砂石,又填了光伏電站的地基,據稱可謂是一石二鳥。
大規模停電、斷水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采用
東日本大地震的災區,東北三縣給人們的印象強烈,但千葉縣也受了災。其中香取市的原佐原地區,以城鎮為中心,地震導致房屋倒塌及地面液狀化而致道路損壞、自來水和下水道阻斷、大規模停電等,受災嚴重。(圖3)。
留有曾經的水鄉情調的城鎮也完全變了樣,因小野川沿岸及街道兩旁的傳統建筑物倒塌等,也大大影響了觀光收益。
香取市的災后重建計劃,以在推進農業、商工業和歷史性街道重建的同時,實現抗災型城市為目標,提出了導入和招攬光伏及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的計劃。
因此,香取市調查了該市利用公共設施和市有地開展光伏發電業務的可能性,決定設置5處。規模最大的就是“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其余4處為學校和垃圾最終處理場舊址等,包括與田浦在內,總輸出功率按電池板容量計算約為4.9MW,并網輸出達到4.25MW。
承擔風險使利潤最大化
香取市的光伏發電業務,以全部為市直營的方式開展為特點。因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實施,很多地方政府都利用公有地開展光伏發電,但大多是將土地出租給民間發電運營商或者采用租賃的方式。
其背景有“地方政府能負擔為天氣所左右的光伏發電的業務風險嗎?”“無法確保百萬光伏電站高達數億日元的建設費預算”等艱難的財政狀況等原因。而出租土地的話,基本不存在業務風險;采用租賃方式,融資由民營企業負責,地方政府每年還可以收租金。
香取市在決定開展光伏發電業務時也比較了多種方式。最終決定由市擔任發電業務主的“直營”方式。因為“什么業務都存在風險,但光伏發電的業務風險相對并不大。而且,直營方式對市來說收益最大,包括20年后的處理在內,自由度很大”。
所有發電站的建設費用總額約為14億日元。其中,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導入支援對策,國家給補貼了10%,其余9成通過發行債券籌集。取得千葉縣的同意后發行了電力業務債券,由金融機構承銷。(圖4)。
售電量高出15%,每年1億日元的售電額
“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建設時的課題是應對松軟的地基。由于地耐力較低,采用了設置了螺旋錨的承臺基礎。鋪了約50cm厚的液狀化沙土,利用振動壓路機壓實。再以數十cm的深度固定模板,現場打混凝土基礎(圖5)。
電池板采用夏普制造的多晶硅型產品(245W/張),以橫置7列×4排的28張為1個陣列(電池板的設置單位),利用前列、后列各5個合計10個基礎固定一個陣列。
EPC(設計、采購及施工)運營商通過公開招標選中了水鄉電設(香取市)。光伏逆變器(PCS)為東芝三菱電機產業系統(TMEIC)制造。香取市還討論過導入獨立型PCS,以在發生災害時獨立運轉為蓄電池等充電,但稱由于與需要設施相距較遠等,性價比不高,因此作為售電業務優先選擇了收益最大化。
O&M(運營及保守)也由水鄉電設負責,據稱實際的除草作業等委托給了當地的居民團體。該團體在毗鄰的空地上種植了大波斯菊等。
按照業務計劃,預計年發電量約為236萬kWh,售電額約為9000萬日元。實際上,自從投入運轉以來,發電量比預測值高出10%以上,年售電額達到約1億日元。預計20年的運營經費約為8億日元,因此利潤可能達到10億日元以上。
采用租賃方式時,這些收益中有相當一部分比例會成為租賃公司的手續費,因是“直營”,利潤全額計入市的財政收入。香取市將光伏發電的售電收入作為基金管理,計劃為學校等設置光伏發電和蓄電池系統,以及普通住宅設置光伏發電系統提供補貼等,用于可再生能源的普及。
地面鋪滿液狀化噴出的砂土
輸出功率約2MW的“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就建在這大片水田的中間。近處的與田浦,是因立根川沖積形成沙洲而殘余的湖沼。實際上,建有光伏電站的土地也是湖沼的一部分,是由千葉縣的填湖事業而形成的土地。
圖1:香取市直接運營的“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攝影:香取市)
這塊由填湖造地事業分配給該市的土地,據稱因四周水田環繞、地基軟弱,所以一直未被利用。一進電站,就可看到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地下水所浸泡,令人不禁想到這里過去是沼澤。(圖2)。
圖2:由于設置在填埋地上,有些地面滲出了地下水(攝影:日經BP社)
實際上,該電站的建設與東日本大地震有很大關系:電站內干燥的地面上,約有一半鋪著沙子。
沙子是東日本大地震中城鎮等因地面的液狀化而噴出的。恢復施工中排出的沙子有部分運到了這里。據稱是既處理了液狀化的大量砂石,又填了光伏電站的地基,據稱可謂是一石二鳥。
大規模停電、斷水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采用
東日本大地震的災區,東北三縣給人們的印象強烈,但千葉縣也受了災。其中香取市的原佐原地區,以城鎮為中心,地震導致房屋倒塌及地面液狀化而致道路損壞、自來水和下水道阻斷、大規模停電等,受災嚴重。(圖3)。
圖3:隆起的窨井和噴出的沙土(出處:香取市災后重建計劃)
留有曾經的水鄉情調的城鎮也完全變了樣,因小野川沿岸及街道兩旁的傳統建筑物倒塌等,也大大影響了觀光收益。
香取市的災后重建計劃,以在推進農業、商工業和歷史性街道重建的同時,實現抗災型城市為目標,提出了導入和招攬光伏及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的計劃。
因此,香取市調查了該市利用公共設施和市有地開展光伏發電業務的可能性,決定設置5處。規模最大的就是“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其余4處為學校和垃圾最終處理場舊址等,包括與田浦在內,總輸出功率按電池板容量計算約為4.9MW,并網輸出達到4.25MW。
承擔風險使利潤最大化
香取市的光伏發電業務,以全部為市直營的方式開展為特點。因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實施,很多地方政府都利用公有地開展光伏發電,但大多是將土地出租給民間發電運營商或者采用租賃的方式。
其背景有“地方政府能負擔為天氣所左右的光伏發電的業務風險嗎?”“無法確保百萬光伏電站高達數億日元的建設費預算”等艱難的財政狀況等原因。而出租土地的話,基本不存在業務風險;采用租賃方式,融資由民營企業負責,地方政府每年還可以收租金。
香取市在決定開展光伏發電業務時也比較了多種方式。最終決定由市擔任發電業務主的“直營”方式。因為“什么業務都存在風險,但光伏發電的業務風險相對并不大。而且,直營方式對市來說收益最大,包括20年后的處理在內,自由度很大”。
所有發電站的建設費用總額約為14億日元。其中,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導入支援對策,國家給補貼了10%,其余9成通過發行債券籌集。取得千葉縣的同意后發行了電力業務債券,由金融機構承銷。(圖4)。
圖4:地基上鋪了液狀化噴出的沙土并壓實(攝影:日經BP社)
售電量高出15%,每年1億日元的售電額
“香取市與田浦光伏電站”建設時的課題是應對松軟的地基。由于地耐力較低,采用了設置了螺旋錨的承臺基礎。鋪了約50cm厚的液狀化沙土,利用振動壓路機壓實。再以數十cm的深度固定模板,現場打混凝土基礎(圖5)。
圖5:現場打混凝土基礎(攝影:日經BP社)
電池板采用夏普制造的多晶硅型產品(245W/張),以橫置7列×4排的28張為1個陣列(電池板的設置單位),利用前列、后列各5個合計10個基礎固定一個陣列。
EPC(設計、采購及施工)運營商通過公開招標選中了水鄉電設(香取市)。光伏逆變器(PCS)為東芝三菱電機產業系統(TMEIC)制造。香取市還討論過導入獨立型PCS,以在發生災害時獨立運轉為蓄電池等充電,但稱由于與需要設施相距較遠等,性價比不高,因此作為售電業務優先選擇了收益最大化。
O&M(運營及保守)也由水鄉電設負責,據稱實際的除草作業等委托給了當地的居民團體。該團體在毗鄰的空地上種植了大波斯菊等。
按照業務計劃,預計年發電量約為236萬kWh,售電額約為9000萬日元。實際上,自從投入運轉以來,發電量比預測值高出10%以上,年售電額達到約1億日元。預計20年的運營經費約為8億日元,因此利潤可能達到10億日元以上。
采用租賃方式時,這些收益中有相當一部分比例會成為租賃公司的手續費,因是“直營”,利潤全額計入市的財政收入。香取市將光伏發電的售電收入作為基金管理,計劃為學校等設置光伏發電和蓄電池系統,以及普通住宅設置光伏發電系統提供補貼等,用于可再生能源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