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農村家庭總體能源消費結構效率低下,城鄉用能品種結構差異大,各區域用能狀況不盡相同,能源貧困與低效浪費現象共存。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結合城鎮化進程高效化和清潔化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結構。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化,農村居民的消費方式將發生從溫飽型至享樂型的轉變,而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總量也將持續增加。高效的能源消費結構是經濟發展的持久動力,反之,低效的能源消費結構則將束縛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如何評價當前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結構與模式,以及如何進一步優化和轉型現有能源消費結構,成為當前亟需認識清楚的問題。
在不同時期,我國農村家庭能源的消費結構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城鎮化的深入將電力、液化氣、燃氣等商品能源逐漸引入鄉鎮地區,為農村家庭的能源消費提供了更多選擇。與此同時,隨著近年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國農村家庭對能源消費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在能源市場價格、消費者特性、能源品種獲取便捷性等多因素的綜合考慮下,商品能源與非商品能源在眾多農村家庭的消費籃子中并存,電力也成為其主要消費的商品能源。
筆者所在的中國人民大學能源經濟系團隊自2013年起,每年在全國范圍內城鎮鄉村地區進行家庭能源消費調查,以農村為著眼點,對農村地區的家庭能源消費習慣和現狀進行了全面、詳細的調查研究。現如今,我國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結構存在如下特征和問題:
一是我國城鄉能源消費結構有較大差距,農村能源消費效率相對低下。根據2014-2015年中國家庭能源消費調查結果顯示,城鎮家庭在電力、集中供暖和管道氣方面的使用量較大,而農村家庭使用量最大的能源種類則為生物質能(秸稈、薪柴、雜草樹葉、動物糞便等)、煤炭和電力。以每個家庭分能源消費比例均值衡量,農村家庭煤炭的使用量占比為8.58%,生物質能使用量占比為23.42%;而對于城鎮家庭,相同比例分別為0.7%和2.74%。城鄉能源消費組成大不相同。這種差異的產生與農村能源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缺乏及能源品種的可獲得性有很大關系。生物質能由于極低使用成本和較高可獲取性,在經濟欠發達區域得到廣泛使用,且多以燃料形式用于烹飪供暖等家庭活動。然而,相對于一般商品能源,生物質能熱值低,加熱耗時長,能源效率差,造成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總體效用低下。
二是由于經濟實力、資源稟賦、能源獲得性的不同,不同區域的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結構亦有明顯區別。在我國農村家庭以生物質能為主要能源的大背景下,以東中西部地區分類,東部地區農村家庭能源使用種類相對多元化,生物質能、煤炭、液化氣、電力均為該區域重要使用能源;中部地區以生物質能為主,煤炭、液化氣、電力等商品能源為輔;西部地區則以生物質能為主導,煤炭和電力等商品能源使用較為少量。超高的生物質能使用比例進一步加劇西部農村家庭用能效率的低下。除東中西差別外,我國南北方的能源消費結構亦大不相同,生物質能地區使用份額差異不大,最大區別在于煤炭的使用量,北方明顯多于南方,其占比分別為25%和4%。這與北方取暖用能需求相對更大有關,僅取暖用能就占北方家庭能源消耗總量的63%,而南方該占比僅為27%。這是由氣候條件和生活習慣所導致的地區用能結構差異。
三是整體上來看,我國城鎮和農村在家庭用能支出方面存在差異,農村家庭能源支出負擔相對較重。我國城鎮用能支出明顯高于農村地區,調查顯示,2013年農村家庭能源總支出僅為1501元,而2012年,城鎮家庭能源支出則已達到2977元,約為農村區域的2倍。盡管城鎮人均能源總支出絕對數值更高,但農村人均能源總支出占比卻比城鎮高出5%,即農村居民在能源支出上的負擔比城鎮更重。分地區觀察,在能源消耗多元化的東部地區,農村家庭人均能源消費支出為546.8元/年;而以商品用能為輔的中部地區為452.8元/年,以生物質能為主導的西部地區僅為350.3元/年。由于當前農村居民的能源支出負擔相對較重,且受收入水平所限,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的農村居民只好尋求成本更低的薪柴、桔梗等生物質能,以減少家庭能源支出上的壓力,這又進一步降低了農村能源消費效率。
四是我國農村家庭能源“貧困”與“浪費”的矛盾現象并存。由于家庭收入水平的差異與限制,在不同能源品種選擇下,農村居民具有一定消費彈性,高收入水平家庭能夠購買更高效方便的商品能源,而低收入家庭往往為節省能源支出,甚至因為難以支付商品能源的費用,而選擇使用成本幾近于零的生物質能。2013年,我國12個地區平均消費可再生能源家庭的比例為63.1%,使用薪柴的家庭比例為55.3%,因此,我國農村對可再生能源消耗大多是建立在生物質能的基礎上,大部分偏遠農村家庭仍停留在以生物質能為重要能源來源的“能源貧困”階段。但與此同時,我國因低能效而引發的“能源浪費”現象也不容忽視。農村低能效來自兩方面,一是將生物質能直接作為燃料使用而導致的低效率;二是使用較多過時或高耗能的家用炊具、供暖設備及其他家電產品。這些均造成隱形的能耗損失與能源浪費,是未來在鼓勵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的同時,實現農村節能的潛力來源。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農村家庭總體能源消費結構效率低下,城鄉用能品種結構差異大,各區域用能狀況不盡相同,能源貧困與低效浪費現象共存。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結合城鎮化進程高效化和清潔化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結構。此外,為應對更大的農村能源消費需求,在鼓勵農村居民增加商品能源的消費的同時,也可實現農村能源節約,二者實際并不矛盾。
一是與我國城鎮化進程相結合,將農村地區的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至更高效清潔的階段。即在城鎮化過程中,調整能源消費組合,增加農村地區高效清潔能源的可獲得性,并提高能源使用的便捷性。在經濟、財政、地理、人口等條件容許的鄉鎮農村過渡地帶,可計劃鋪設能源管道等基礎設施,進一步推廣商品能源的使用。在城鎮化過程中,利用新建筑群的涌現機遇,發展新能源。以能源消費結構的高效化趨勢,解放城鎮化過程因能源低效而引起的資源時間等成本約束,以清潔高效驅動發展,實現新型城鎮化。同時,在快速變化的城鎮化階段,不僅要注重農村能源存量的優化,還更應在城鄉人口動態流動調整中實現能源結構的優化。
二是以地區能源稟賦為基礎,因地制宜發展適合農村特色能源品種消費。現階段,可將重點放在生物質能高效清潔化利用上,構建農村生物質能試驗基地,提供設備維修等配套服務,并向當地農村居民傳授沼氣、秸稈高效顆粒物等新技術。譬如在圈養業種植業發達的農村地區,依據農戶間距離的不同,以村、組或戶為基本單位,統一建設沼氣池或秸稈高效顆粒物設備,收購或集中處理農戶生產活動所產生的動物糞便和廢棄枝葉,使其轉化為電氣等高效能源形式供給入戶。此外,在部分有特殊資源優勢的地區,要充分發揮地區優勢,拓展、促進清潔能源的使用。如在風能太陽能等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用能較多的家庭可考慮引入分布式新能源;在接近氣源的農村地帶,可通過構建燃氣管道類基礎設施或集中供暖設施,增加炊事供暖等家庭活動的便捷性。
三是著眼于農村家庭相對收入而非絕對收入的提高,改善農村家庭對商品能源的可支付能力和相對購買力。由于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能源支出負擔較大,商品能源使用率不高,生物質能是農村家庭的重要能源消費組成。但生物質能用能效率之低下及搜集時間機會成本之高,在一定程度遏制了農村居民生活質量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再者,兒童與青少年作為薪柴枝葉收集者,其受教育時間未能得到保障,這也影響其未來長遠發展。農村后代甚至很可能陷入“收入低下—用能效率低下”的惡性循環。政府需通過有針對性的扶貧項目增加能源支出的補貼,定位收入水平低下的家庭,將補貼放入商品能源價格中,鼓勵其增加商品能源的使用,打破惡性循環。至于此部分支出如何補貼到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則需將現有對農村能源的補貼政策和專項費用,與扶貧機制的資源相結合,實現精準扶貧的同時改善家庭能源消費結構,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四是在鼓勵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的同時,通過普及更高效、更節能的燃具炊具等家用設備,從耗能終端減少能源浪費的現象,使消費與節能不再矛盾。近年,家電下鄉項目一定程度鼓勵了農村家庭的電力消費;在未來家用電器更新換代的節點,可將太陽能熱水器等更高效能的家用電器和更節能的家用炊具納入家電下鄉設備列表,同時提高家電下鄉規定的節能標準,并借助“以舊換新”的方式逐步淘汰能效極低的家用設備。此外,還需增強居民的節能意識,通過綜合成本比較的方式,鼓勵居民選擇高效能的家用設備。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化,農村居民的消費方式將發生從溫飽型至享樂型的轉變,而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總量也將持續增加。高效的能源消費結構是經濟發展的持久動力,反之,低效的能源消費結構則將束縛經濟的持續發展。因此,如何評價當前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結構與模式,以及如何進一步優化和轉型現有能源消費結構,成為當前亟需認識清楚的問題。
在不同時期,我國農村家庭能源的消費結構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城鎮化的深入將電力、液化氣、燃氣等商品能源逐漸引入鄉鎮地區,為農村家庭的能源消費提供了更多選擇。與此同時,隨著近年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國農村家庭對能源消費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在能源市場價格、消費者特性、能源品種獲取便捷性等多因素的綜合考慮下,商品能源與非商品能源在眾多農村家庭的消費籃子中并存,電力也成為其主要消費的商品能源。
筆者所在的中國人民大學能源經濟系團隊自2013年起,每年在全國范圍內城鎮鄉村地區進行家庭能源消費調查,以農村為著眼點,對農村地區的家庭能源消費習慣和現狀進行了全面、詳細的調查研究。現如今,我國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結構存在如下特征和問題:
一是我國城鄉能源消費結構有較大差距,農村能源消費效率相對低下。根據2014-2015年中國家庭能源消費調查結果顯示,城鎮家庭在電力、集中供暖和管道氣方面的使用量較大,而農村家庭使用量最大的能源種類則為生物質能(秸稈、薪柴、雜草樹葉、動物糞便等)、煤炭和電力。以每個家庭分能源消費比例均值衡量,農村家庭煤炭的使用量占比為8.58%,生物質能使用量占比為23.42%;而對于城鎮家庭,相同比例分別為0.7%和2.74%。城鄉能源消費組成大不相同。這種差異的產生與農村能源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缺乏及能源品種的可獲得性有很大關系。生物質能由于極低使用成本和較高可獲取性,在經濟欠發達區域得到廣泛使用,且多以燃料形式用于烹飪供暖等家庭活動。然而,相對于一般商品能源,生物質能熱值低,加熱耗時長,能源效率差,造成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總體效用低下。
二是由于經濟實力、資源稟賦、能源獲得性的不同,不同區域的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結構亦有明顯區別。在我國農村家庭以生物質能為主要能源的大背景下,以東中西部地區分類,東部地區農村家庭能源使用種類相對多元化,生物質能、煤炭、液化氣、電力均為該區域重要使用能源;中部地區以生物質能為主,煤炭、液化氣、電力等商品能源為輔;西部地區則以生物質能為主導,煤炭和電力等商品能源使用較為少量。超高的生物質能使用比例進一步加劇西部農村家庭用能效率的低下。除東中西差別外,我國南北方的能源消費結構亦大不相同,生物質能地區使用份額差異不大,最大區別在于煤炭的使用量,北方明顯多于南方,其占比分別為25%和4%。這與北方取暖用能需求相對更大有關,僅取暖用能就占北方家庭能源消耗總量的63%,而南方該占比僅為27%。這是由氣候條件和生活習慣所導致的地區用能結構差異。
三是整體上來看,我國城鎮和農村在家庭用能支出方面存在差異,農村家庭能源支出負擔相對較重。我國城鎮用能支出明顯高于農村地區,調查顯示,2013年農村家庭能源總支出僅為1501元,而2012年,城鎮家庭能源支出則已達到2977元,約為農村區域的2倍。盡管城鎮人均能源總支出絕對數值更高,但農村人均能源總支出占比卻比城鎮高出5%,即農村居民在能源支出上的負擔比城鎮更重。分地區觀察,在能源消耗多元化的東部地區,農村家庭人均能源消費支出為546.8元/年;而以商品用能為輔的中部地區為452.8元/年,以生物質能為主導的西部地區僅為350.3元/年。由于當前農村居民的能源支出負擔相對較重,且受收入水平所限,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的農村居民只好尋求成本更低的薪柴、桔梗等生物質能,以減少家庭能源支出上的壓力,這又進一步降低了農村能源消費效率。
四是我國農村家庭能源“貧困”與“浪費”的矛盾現象并存。由于家庭收入水平的差異與限制,在不同能源品種選擇下,農村居民具有一定消費彈性,高收入水平家庭能夠購買更高效方便的商品能源,而低收入家庭往往為節省能源支出,甚至因為難以支付商品能源的費用,而選擇使用成本幾近于零的生物質能。2013年,我國12個地區平均消費可再生能源家庭的比例為63.1%,使用薪柴的家庭比例為55.3%,因此,我國農村對可再生能源消耗大多是建立在生物質能的基礎上,大部分偏遠農村家庭仍停留在以生物質能為重要能源來源的“能源貧困”階段。但與此同時,我國因低能效而引發的“能源浪費”現象也不容忽視。農村低能效來自兩方面,一是將生物質能直接作為燃料使用而導致的低效率;二是使用較多過時或高耗能的家用炊具、供暖設備及其他家電產品。這些均造成隱形的能耗損失與能源浪費,是未來在鼓勵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的同時,實現農村節能的潛力來源。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農村家庭總體能源消費結構效率低下,城鄉用能品種結構差異大,各區域用能狀況不盡相同,能源貧困與低效浪費現象共存。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結合城鎮化進程高效化和清潔化我國農村能源消費結構。此外,為應對更大的農村能源消費需求,在鼓勵農村居民增加商品能源的消費的同時,也可實現農村能源節約,二者實際并不矛盾。
一是與我國城鎮化進程相結合,將農村地區的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至更高效清潔的階段。即在城鎮化過程中,調整能源消費組合,增加農村地區高效清潔能源的可獲得性,并提高能源使用的便捷性。在經濟、財政、地理、人口等條件容許的鄉鎮農村過渡地帶,可計劃鋪設能源管道等基礎設施,進一步推廣商品能源的使用。在城鎮化過程中,利用新建筑群的涌現機遇,發展新能源。以能源消費結構的高效化趨勢,解放城鎮化過程因能源低效而引起的資源時間等成本約束,以清潔高效驅動發展,實現新型城鎮化。同時,在快速變化的城鎮化階段,不僅要注重農村能源存量的優化,還更應在城鄉人口動態流動調整中實現能源結構的優化。
二是以地區能源稟賦為基礎,因地制宜發展適合農村特色能源品種消費。現階段,可將重點放在生物質能高效清潔化利用上,構建農村生物質能試驗基地,提供設備維修等配套服務,并向當地農村居民傳授沼氣、秸稈高效顆粒物等新技術。譬如在圈養業種植業發達的農村地區,依據農戶間距離的不同,以村、組或戶為基本單位,統一建設沼氣池或秸稈高效顆粒物設備,收購或集中處理農戶生產活動所產生的動物糞便和廢棄枝葉,使其轉化為電氣等高效能源形式供給入戶。此外,在部分有特殊資源優勢的地區,要充分發揮地區優勢,拓展、促進清潔能源的使用。如在風能太陽能等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用能較多的家庭可考慮引入分布式新能源;在接近氣源的農村地帶,可通過構建燃氣管道類基礎設施或集中供暖設施,增加炊事供暖等家庭活動的便捷性。
三是著眼于農村家庭相對收入而非絕對收入的提高,改善農村家庭對商品能源的可支付能力和相對購買力。由于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能源支出負擔較大,商品能源使用率不高,生物質能是農村家庭的重要能源消費組成。但生物質能用能效率之低下及搜集時間機會成本之高,在一定程度遏制了農村居民生活質量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再者,兒童與青少年作為薪柴枝葉收集者,其受教育時間未能得到保障,這也影響其未來長遠發展。農村后代甚至很可能陷入“收入低下—用能效率低下”的惡性循環。政府需通過有針對性的扶貧項目增加能源支出的補貼,定位收入水平低下的家庭,將補貼放入商品能源價格中,鼓勵其增加商品能源的使用,打破惡性循環。至于此部分支出如何補貼到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則需將現有對農村能源的補貼政策和專項費用,與扶貧機制的資源相結合,實現精準扶貧的同時改善家庭能源消費結構,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四是在鼓勵農村家庭能源消費的同時,通過普及更高效、更節能的燃具炊具等家用設備,從耗能終端減少能源浪費的現象,使消費與節能不再矛盾。近年,家電下鄉項目一定程度鼓勵了農村家庭的電力消費;在未來家用電器更新換代的節點,可將太陽能熱水器等更高效能的家用電器和更節能的家用炊具納入家電下鄉設備列表,同時提高家電下鄉規定的節能標準,并借助“以舊換新”的方式逐步淘汰能效極低的家用設備。此外,還需增強居民的節能意識,通過綜合成本比較的方式,鼓勵居民選擇高效能的家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