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牛市以來,由于股市流通性的好轉,企業融資和投資的步伐越來越快。帶著可再生能源這個充滿前景的概念,以建設光伏電站融資的各類企業越來越多,以至于投資者眼花繚亂,應接不暇。那么,光伏發電產業真的能夠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回報嗎?如果不能,這些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何在呢?
一、近2個月光伏電站融資規模超過160億
根據筆者不完全統計,最近兩個月內,愛康科技、江蘇曠達、航天機電、聯合光伏、江山控股、陽光動力等企業融資額就達到147.42億元。還有其他未統計的企業,累計以光伏電站建設為名的融資規模超過160億元。如果全部資金投入光伏電站建設,按照資本金30%的比例計算,可以建設接近8G瓦的光伏電站。
按照多家上市公司的公告宣稱,這些資金絕大部分都將投入到西北的光伏地面電站和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的地面電站中去,為投資者勾畫了一幅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宏偉藍圖。
二、光伏地面電站運營的實際狀況參差不齊
光伏地面電站大規模的建設始于2011年。那么目前光伏地面電站運營的實際狀況如何呢?
1、2012年前投產的電站運轉良好,補貼基本到位。
凡是2012年以前投產的電站,由于政策及時,補貼到位時間最長為180天,所以都進入了良性循環。除限電以外,這些電站目前其他方面運轉正常。
2、2013年以后投產的電站舉步艱難
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2013年投產的電站尚未拿到第一筆補貼,而更多的2014年投產的電站甚至連補貼目錄都沒有進入,也就是說,是否有補貼都無法確認?
這同時意味著,2015年投產的電站到2017年的這個時候,是拿不到占電站收入三分之二的補貼收入的。這將給光伏電站運行的前兩年帶來巨大困難。
3、限電
除了補貼風險之外,限電越來越成為地面電站的更大危險。本月以來,原來發電情況非常好的青海格爾木,限電比例非常之高,多數時間限電70%以上。使得光伏發電企業損失慘重。而內蒙更是以政府文件規定了限電6%成為常態。至于甘肅,新疆的限電情況也是行業內有目共睹的。
限電的風險使得光伏發電企業原來設計的財務收益面臨嚴重考驗。也使得投資回報根本得不到保障。
4、負現金流
基于補貼嚴重滯后和限電的現狀,2013年投產后的光伏地面電站除非完全不使用財務杠桿,全部采用自有資金以外,電站的資金狀況都將是負現金流。這意味著,如果要償還銀行貸款或者融資費用,企業還要自掏腰包,保證光伏地面電站在補貼到位之前能夠生存下去。這說明,投資光伏地面電站在三年內無法得到收益,還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包袱。
5、競價上網
5月底,光伏限電最厲害的甘肅省進行了光伏地面電站競價上網。雖然最終電價下降僅僅為0.02元。但是此頭一開,意味著地面光伏的標桿電價進入不可控狀態,地面電站的財務模型電價預測將無所適從。其不確定比起限電和補貼滯后更為嚴重。
三、上市公司光伏地面電站頻繁融資的真正意圖
綜上所述,目前投資光伏地面電站其實面臨著企業無法把控的投資風險。那么面對如此風險的投資,為什么上市公司還要頻繁融資呢?筆者認為可能不外乎以下目的。
1、炒股
很多企業基于牛市不炒股,對不起自己的想法,不管不顧之前自己是做什么產業?有什么專業資源?只要能夠在股市上把股價拉高,股市套利就行。因此,在絕大多數投資者對可再生能源尚不了解的情況下,高調宣稱自己進入光伏發電行業,以期拉高股價,方便套利。
2、圈錢
同樣的基于牛市不圈錢,對不起自己的想法,在流通性如此之好的情況下,利用好概念把大量現金拿回來,然后擁錢自重的企業不在少數。圈錢回來之后,至于宣布的項目是否投資?反正到時候說項目不賺錢,所以放棄轉投其他項目的理由多得是,監管層也是無可奈何。
3、降低企業負債率
在以上兩個目的達到之后,大量資金進入上市公司,將大大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使得企業信用更好,從而利用銀行貸款的條件更便利,為企業進一步融資創造條件。
4、套取銀行配套資金
即使是項目在前幾年的現金流為負數,但是由于國家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從股市融到資本金之后,由銀行配套貸款,得到更多的流動資金也是企業融資的重要目的。對于非光伏專業投資企業來說,在不了解光伏發電金融特點的時候,很容易產生從銀行套取建設資金,然后資本金挪作他用的想法。這在實際操作中更將加劇項目投資的巨大風險。
5、變相銷售公司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光伏電站的上游設備和施工企業開始進入下游發電產業。本來這種做法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自身產業或者產品無法吸引到投資的時候,建設光伏電站不僅能夠消化公司產能,還能吸引大量投資,此類企業的融資目的需要高度警惕。
四、監管層應嚴格審查
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最終用途在經濟發展的大潮中,我們不能反對企業為轉型發展到股市融資,但是我們同時也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我建議有關機構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光伏地面電站融資的企業進行監管。
1、審查募資真實項目的存在性
在企業公告融資的光伏地面電站項目中,事實上絕大多數項目還處于備忘錄階段。這些項目的建設也許連省級路條都沒有拿到,何況進入建設期?因此,建議監管機構對此類融資項目的真實性進行征詢。征詢項目所在地的實際立項進展情況,針對尚未列入省級建設規劃的項目應該停止融資。
2、監管募資資金的使用去向
除審查項目真實性以外,監管募集資金的去向更為重要。牛市期間,由于股市套利機會增多,不無可能募資以后投入股市,哄抬股價。對于最終無法真正投入項目的資金,應責令由投資者選擇是否退還或者贖回?
3、審計募資項目的最終建成情況
鑒于很多企業為消化自身產能而建設的項目,監管機構應聘請專業電站檢測企業對電站建設的質量和造價進行審計,以防止募資企業通過電站建設套取銀行貸款和變相轉移利潤。
一、近2個月光伏電站融資規模超過160億
根據筆者不完全統計,最近兩個月內,愛康科技、江蘇曠達、航天機電、聯合光伏、江山控股、陽光動力等企業融資額就達到147.42億元。還有其他未統計的企業,累計以光伏電站建設為名的融資規模超過160億元。如果全部資金投入光伏電站建設,按照資本金30%的比例計算,可以建設接近8G瓦的光伏電站。
按照多家上市公司的公告宣稱,這些資金絕大部分都將投入到西北的光伏地面電站和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的地面電站中去,為投資者勾畫了一幅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宏偉藍圖。
二、光伏地面電站運營的實際狀況參差不齊
光伏地面電站大規模的建設始于2011年。那么目前光伏地面電站運營的實際狀況如何呢?
1、2012年前投產的電站運轉良好,補貼基本到位。
凡是2012年以前投產的電站,由于政策及時,補貼到位時間最長為180天,所以都進入了良性循環。除限電以外,這些電站目前其他方面運轉正常。
2、2013年以后投產的電站舉步艱難
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2013年投產的電站尚未拿到第一筆補貼,而更多的2014年投產的電站甚至連補貼目錄都沒有進入,也就是說,是否有補貼都無法確認?
這同時意味著,2015年投產的電站到2017年的這個時候,是拿不到占電站收入三分之二的補貼收入的。這將給光伏電站運行的前兩年帶來巨大困難。
3、限電
除了補貼風險之外,限電越來越成為地面電站的更大危險。本月以來,原來發電情況非常好的青海格爾木,限電比例非常之高,多數時間限電70%以上。使得光伏發電企業損失慘重。而內蒙更是以政府文件規定了限電6%成為常態。至于甘肅,新疆的限電情況也是行業內有目共睹的。
限電的風險使得光伏發電企業原來設計的財務收益面臨嚴重考驗。也使得投資回報根本得不到保障。
4、負現金流
基于補貼嚴重滯后和限電的現狀,2013年投產后的光伏地面電站除非完全不使用財務杠桿,全部采用自有資金以外,電站的資金狀況都將是負現金流。這意味著,如果要償還銀行貸款或者融資費用,企業還要自掏腰包,保證光伏地面電站在補貼到位之前能夠生存下去。這說明,投資光伏地面電站在三年內無法得到收益,還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包袱。
5、競價上網
5月底,光伏限電最厲害的甘肅省進行了光伏地面電站競價上網。雖然最終電價下降僅僅為0.02元。但是此頭一開,意味著地面光伏的標桿電價進入不可控狀態,地面電站的財務模型電價預測將無所適從。其不確定比起限電和補貼滯后更為嚴重。
三、上市公司光伏地面電站頻繁融資的真正意圖
綜上所述,目前投資光伏地面電站其實面臨著企業無法把控的投資風險。那么面對如此風險的投資,為什么上市公司還要頻繁融資呢?筆者認為可能不外乎以下目的。
1、炒股
很多企業基于牛市不炒股,對不起自己的想法,不管不顧之前自己是做什么產業?有什么專業資源?只要能夠在股市上把股價拉高,股市套利就行。因此,在絕大多數投資者對可再生能源尚不了解的情況下,高調宣稱自己進入光伏發電行業,以期拉高股價,方便套利。
2、圈錢
同樣的基于牛市不圈錢,對不起自己的想法,在流通性如此之好的情況下,利用好概念把大量現金拿回來,然后擁錢自重的企業不在少數。圈錢回來之后,至于宣布的項目是否投資?反正到時候說項目不賺錢,所以放棄轉投其他項目的理由多得是,監管層也是無可奈何。
3、降低企業負債率
在以上兩個目的達到之后,大量資金進入上市公司,將大大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使得企業信用更好,從而利用銀行貸款的條件更便利,為企業進一步融資創造條件。
4、套取銀行配套資金
即使是項目在前幾年的現金流為負數,但是由于國家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從股市融到資本金之后,由銀行配套貸款,得到更多的流動資金也是企業融資的重要目的。對于非光伏專業投資企業來說,在不了解光伏發電金融特點的時候,很容易產生從銀行套取建設資金,然后資本金挪作他用的想法。這在實際操作中更將加劇項目投資的巨大風險。
5、變相銷售公司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光伏電站的上游設備和施工企業開始進入下游發電產業。本來這種做法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自身產業或者產品無法吸引到投資的時候,建設光伏電站不僅能夠消化公司產能,還能吸引大量投資,此類企業的融資目的需要高度警惕。
四、監管層應嚴格審查
上市公司籌集資金的最終用途在經濟發展的大潮中,我們不能反對企業為轉型發展到股市融資,但是我們同時也要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我建議有關機構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光伏地面電站融資的企業進行監管。
1、審查募資真實項目的存在性
在企業公告融資的光伏地面電站項目中,事實上絕大多數項目還處于備忘錄階段。這些項目的建設也許連省級路條都沒有拿到,何況進入建設期?因此,建議監管機構對此類融資項目的真實性進行征詢。征詢項目所在地的實際立項進展情況,針對尚未列入省級建設規劃的項目應該停止融資。
2、監管募資資金的使用去向
除審查項目真實性以外,監管募集資金的去向更為重要。牛市期間,由于股市套利機會增多,不無可能募資以后投入股市,哄抬股價。對于最終無法真正投入項目的資金,應責令由投資者選擇是否退還或者贖回?
3、審計募資項目的最終建成情況
鑒于很多企業為消化自身產能而建設的項目,監管機構應聘請專業電站檢測企業對電站建設的質量和造價進行審計,以防止募資企業通過電站建設套取銀行貸款和變相轉移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