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2016年第3批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陜西等13個省、直轄市52家企業生產的52批次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NB/T32004-2013《光伏發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接觸電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額定輸入輸出、轉換效率、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其中5批次“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2批次“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NB/T32004-2013《光伏發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接觸電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額定輸入輸出、轉換效率、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其中5批次“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2批次“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不合格。
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不合格)
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