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能源轉型之路依然艱巨,在這一過程中困惑也會不斷出現,若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過程出現的問題,就需要直面能源問題的癥結,能源發展戰略的制定也需要和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內的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而在能源發展趨勢約束上,更應該有強有力的執行力。
中國的能源轉型之路由于復雜性、長期性及迫切性等原因顯得異常艱難,從地方政府和國企的實際運作,可以看出對能源供給側改革背后的機遇與挑戰的重視,但從輿論的角度觀察,尚未或較少地對于能源轉型過程中的實質困境進行剖析,筆者認為業內之所以對能源轉型充滿困惑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單維度的解讀能源轉型、轉型方向缺乏約束力、新的經濟模式尚未成熟。
單一維度治標不治本
到目前為止,業內關于能源轉型的討論已經非常多了,可將其劃分為理性和感性兩大類,理性的基本上都能認識到能源轉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以及歷史形成過程的重要因素;感性的基本相對來說多是具體措施派,比如簡單地將能源轉型理解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這兩大類并沒有原則上的對錯之分,角度不同,結果也不同。但是這兩大類多數實際上仍舊是就能源發展本身的單一維度而談能源問題,缺乏從能源轉型所處的經濟環境中思考,很難在根本上解決能源發展問題。
觀察能源轉型的經濟環境,一方面要從能源本身的經濟模式觀察,另一方面也要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從能源本身出發,中國的能源發展可以劃分為幾個階段,能源緊缺、能源平衡、能源過剩,能源緊缺和能源過剩最為對抗的兩個概念,都可以理解為能源的供需失衡,還需要搞清楚的是這種供需失衡是否受限于政府制定的行業競爭規則。在能源緊缺時代,對于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實際上就是一種對于自然掠奪的準入制,由于人們消費的內在需要促使能源形成粗放式“盈利”模式,這一時期能源在所處的整體經濟環境中的“盈利”效果十分明顯,而在能源供給局部相對過剩的時代,隨著地產等其他經濟的日益高漲,資本流通的更加便捷,逐利性的屬性就使得資本在能源和地產等其他領域間進行一個選擇,從這個角度講,談論能源轉型就不能撇開整個國家經濟的大背景,而在設計能源轉型方案和具體的實施措施上,也需要考量國家的宏觀經濟。
因此,理解能源轉型需要把能源作為整個經濟環境里的一個元素來對待,不能將其孤立為一個系統,而還應該從整個經濟對于能源的促進或掣肘等多維度分析與設計。僅從能源的角度解決能源問題,短期內可能效果明顯,但長期看顯然解決不了問題的根本,在煤炭去過剩產能過程中這一問題已經有所表現。
綠色和低碳尚無有效標準
G20杭州峰會前夕,中美兩國率先批準《巴黎協定》,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共同作出了努力。對于全球而言,無疑是可以讓G20杭州峰會載入史冊的大事;對于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世界建設也是有利的;而對于中國的能源轉型的現實問題就是,綠色和低碳將成為中國能源轉型過程中結構調整的趨勢指導方向。
中國主要是以化石能源(主要以煤為主)所形成的龐大的能源體系。而我們今天討論能源區域性過剩的問題很容易忽略一個事實,就是中國長期以來對化石能源的補貼政策,由于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競爭,導致今天對化石能源的能效衡量標準上出現了問題,同時也增加了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競爭序列的難度,或者不得不采取更加過激的補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從長遠的角度看,對于能源的補貼會逐步取消,但短期內難以實現。在難以改變原有的能源競爭的背后,通過適當的增加標準性的規則也有可取之處。
從世界能源的發展趨勢看,綠色與低碳將成為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中國在能源發展政策選擇上和世界能源的發展趨勢是一致的。但問題在于并沒有一個有效的具有執行力的標準規范來約束能源發展,能源過剩局面下火電卻逆勢建設,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不斷被閑置,能源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博弈不斷被加碼,這些都和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準則息息相關。能源趨向于綠色與低碳的發展之路不可逆轉,主觀上緣于人類環保意識的覺醒以及對于生存環境的擔憂,客觀上講這是從能源利用本身出發的自我革新,傳統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間會隨著評價標準的不同,在能源利用效益方面,會有一個交點,這個交點就是二者在一定的合理約束條件下具有相同的能效,而之后,可再生能源的優勢將逐步凸顯,傳統化石能源會進入一個衰落期。這是能源轉型的必然趨勢,正確的行政手段只是加速了這種趨勢的到來。
能源發展新模式尚未顯現
我們今天多數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能源本身,而基于能源的金融、服務、信息等產業的討論依然停留在舊的技術條件下。
能源領域新的經濟模式將具有綠色環保、民主平等特征。能源的綠色環保就是走能源低碳之路,追求的是綠色能源及能源的高效利用,高耗能、高碳排放量顯然已經不符合能源的發展趨勢,但也不宜過于將綠色環保解讀為高強度削減化石能源比例、大手筆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二者協調發展,結構比例逐步調整才符合能源發展規律。民主平等就是說未來的能源經濟模式群眾的參與度會提高,能源的供給側和需求側的對話會增多,用戶的話語權會增多,目前政策倡導能源的供給側改革,為什么沒有提需求側改革,原因可能在于由于能源體制的作用,供給側改革更是一種主動性的行動派改革,這些都會在能源新經濟模式中體現出來。
總之,中國的能源轉型之路依然艱巨,在這一過程中困惑也會不斷出現,若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過程出現的問題,就需要直面能源問題的癥結,能源發展戰略的制定也需要和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內的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而在能源發展趨勢約束上,更應該有強有力的執行力,對于能源領域的新的經濟模式,我們應該抱有包容的態度,但也需要確切地明白就能源行業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短期內新的經濟模式不易落地,要避免新瓶裝舊酒,其有志從業者當有打持久戰的心態。
中國的能源轉型之路由于復雜性、長期性及迫切性等原因顯得異常艱難,從地方政府和國企的實際運作,可以看出對能源供給側改革背后的機遇與挑戰的重視,但從輿論的角度觀察,尚未或較少地對于能源轉型過程中的實質困境進行剖析,筆者認為業內之所以對能源轉型充滿困惑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單維度的解讀能源轉型、轉型方向缺乏約束力、新的經濟模式尚未成熟。
單一維度治標不治本
到目前為止,業內關于能源轉型的討論已經非常多了,可將其劃分為理性和感性兩大類,理性的基本上都能認識到能源轉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以及歷史形成過程的重要因素;感性的基本相對來說多是具體措施派,比如簡單地將能源轉型理解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這兩大類并沒有原則上的對錯之分,角度不同,結果也不同。但是這兩大類多數實際上仍舊是就能源發展本身的單一維度而談能源問題,缺乏從能源轉型所處的經濟環境中思考,很難在根本上解決能源發展問題。
觀察能源轉型的經濟環境,一方面要從能源本身的經濟模式觀察,另一方面也要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從能源本身出發,中國的能源發展可以劃分為幾個階段,能源緊缺、能源平衡、能源過剩,能源緊缺和能源過剩最為對抗的兩個概念,都可以理解為能源的供需失衡,還需要搞清楚的是這種供需失衡是否受限于政府制定的行業競爭規則。在能源緊缺時代,對于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實際上就是一種對于自然掠奪的準入制,由于人們消費的內在需要促使能源形成粗放式“盈利”模式,這一時期能源在所處的整體經濟環境中的“盈利”效果十分明顯,而在能源供給局部相對過剩的時代,隨著地產等其他經濟的日益高漲,資本流通的更加便捷,逐利性的屬性就使得資本在能源和地產等其他領域間進行一個選擇,從這個角度講,談論能源轉型就不能撇開整個國家經濟的大背景,而在設計能源轉型方案和具體的實施措施上,也需要考量國家的宏觀經濟。
因此,理解能源轉型需要把能源作為整個經濟環境里的一個元素來對待,不能將其孤立為一個系統,而還應該從整個經濟對于能源的促進或掣肘等多維度分析與設計。僅從能源的角度解決能源問題,短期內可能效果明顯,但長期看顯然解決不了問題的根本,在煤炭去過剩產能過程中這一問題已經有所表現。
綠色和低碳尚無有效標準
G20杭州峰會前夕,中美兩國率先批準《巴黎協定》,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共同作出了努力。對于全球而言,無疑是可以讓G20杭州峰會載入史冊的大事;對于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世界建設也是有利的;而對于中國的能源轉型的現實問題就是,綠色和低碳將成為中國能源轉型過程中結構調整的趨勢指導方向。
中國主要是以化石能源(主要以煤為主)所形成的龐大的能源體系。而我們今天討論能源區域性過剩的問題很容易忽略一個事實,就是中國長期以來對化石能源的補貼政策,由于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競爭,導致今天對化石能源的能效衡量標準上出現了問題,同時也增加了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競爭序列的難度,或者不得不采取更加過激的補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從長遠的角度看,對于能源的補貼會逐步取消,但短期內難以實現。在難以改變原有的能源競爭的背后,通過適當的增加標準性的規則也有可取之處。
從世界能源的發展趨勢看,綠色與低碳將成為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中國在能源發展政策選擇上和世界能源的發展趨勢是一致的。但問題在于并沒有一個有效的具有執行力的標準規范來約束能源發展,能源過剩局面下火電卻逆勢建設,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不斷被閑置,能源結構調整過程中的博弈不斷被加碼,這些都和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準則息息相關。能源趨向于綠色與低碳的發展之路不可逆轉,主觀上緣于人類環保意識的覺醒以及對于生存環境的擔憂,客觀上講這是從能源利用本身出發的自我革新,傳統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間會隨著評價標準的不同,在能源利用效益方面,會有一個交點,這個交點就是二者在一定的合理約束條件下具有相同的能效,而之后,可再生能源的優勢將逐步凸顯,傳統化石能源會進入一個衰落期。這是能源轉型的必然趨勢,正確的行政手段只是加速了這種趨勢的到來。
能源發展新模式尚未顯現
我們今天多數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能源本身,而基于能源的金融、服務、信息等產業的討論依然停留在舊的技術條件下。
能源領域新的經濟模式將具有綠色環保、民主平等特征。能源的綠色環保就是走能源低碳之路,追求的是綠色能源及能源的高效利用,高耗能、高碳排放量顯然已經不符合能源的發展趨勢,但也不宜過于將綠色環保解讀為高強度削減化石能源比例、大手筆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二者協調發展,結構比例逐步調整才符合能源發展規律。民主平等就是說未來的能源經濟模式群眾的參與度會提高,能源的供給側和需求側的對話會增多,用戶的話語權會增多,目前政策倡導能源的供給側改革,為什么沒有提需求側改革,原因可能在于由于能源體制的作用,供給側改革更是一種主動性的行動派改革,這些都會在能源新經濟模式中體現出來。
總之,中國的能源轉型之路依然艱巨,在這一過程中困惑也會不斷出現,若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過程出現的問題,就需要直面能源問題的癥結,能源發展戰略的制定也需要和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內的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而在能源發展趨勢約束上,更應該有強有力的執行力,對于能源領域的新的經濟模式,我們應該抱有包容的態度,但也需要確切地明白就能源行業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短期內新的經濟模式不易落地,要避免新瓶裝舊酒,其有志從業者當有打持久戰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