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
2016年10月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發展基礎及面臨的形勢
一、“十二五”發展情況
二、面臨形勢和主要問題
第二章 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第三章 主要任務
一、優化能源結構和電源布局
二、建設堅強智能電網
三、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
四、加強能源儲運能力建設
五、積極推進電力、油氣體制改革
六、加強能源產業區域合作
七、加快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第四章 節能環保
一、堅決淘汰落后產能
二、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三、全面提升煤炭清潔利用水平
四、全方位節約利用能源資源
五、加強環境保護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做好能源行業管理和協調
二、完善財稅金融政策
三、健全能源市場體系
四、加強能源科技創新驅動
五、抓好規劃實施管理
前 言
“十三五”是福建省全面落實中央支持福建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部署、加快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關鍵時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編制和實施《福建省“十三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對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保障體系,建成我國東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再上一個新臺階,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劃依據《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三五”能源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規劃〔2014〕294號)編制,分析了我省能源發展的現狀及面臨的形勢,明確了“十三五”我省能源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未來五年我省能源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是制訂我省能源相關政策、行業規劃和安排重點項目建設與投資的基本依據。
本規劃的基期為2015年,規劃期為2016—2020年。
第一章 發展基礎及面臨的形勢
一、“十二五”發展情況
“十二五”期間,福建依托良好的港口條件,加強對外合作,能源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能源結構更加優化,為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能源保障能力顯著增強。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12180萬噸標準煤,“十二五”年均增長5.8%。成品油加工能力快速提升,煉油能力由2010年的1200萬噸提高到2015年的2600萬噸。天然氣消費量從2010年29億立方米提高到2015年的45.4億立方米。“十二五”電力裝機新增1450萬千瓦,總規模達4930萬千瓦;全社會用電量、用電最高負荷年均分別增長7.1%和7.3%。
(二)能源建設取得重大突破。寧德、福清核電相繼建成投產,實現了核電零的突破;電網形成“全省環網、沿海雙廊”500千伏超高壓骨干網架;建成福州—浙北特高壓工程,實現電壓等級從500千伏超高壓向1000千伏特高壓跨越;首座抽水蓄能電站、首座百萬千瓦單機容量火電廠建成投產。
(三)能源結構不斷優化。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2015年風電裝機176萬千瓦,比2010年增長141%;清潔能源裝機比重為49.7%,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清潔能源比重從2010年的19.8%提高到2015年的24.9%。
(四)節能減排成效進一步凸顯。2015年單位GDP能耗0.531噸標煤/萬元(2010年可比價,下同),比2010年下降了20.2%。累計關停小火電276萬千瓦。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電廠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33.79萬噸,比2010年下降14.09%;氮氧化物排放量37.91萬噸,比2010年下降15.3%。
(五)居民用能條件顯著改善。全部解決了我省有人居住島嶼的供電問題,全面實現了縣域至少雙回110千伏線路與主網聯絡,農村“低電壓”狀況得到根本扭轉。管道天然氣供應全面覆蓋沿海5個地級市中心城區,并向內陸延伸。
專欄一:“十二五”福建省能源發展主要成就 | |||||
類別 | 指 標 | 單 位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長 或提高 |
能源消費總量及結構 | 一次能源消費總量 | 萬噸標煤 | 9189 | 12180 | 5.8% |
其中:煤 炭 | 萬噸 | 6481 | 7660 | 3.4% | |
石 油 | 萬噸 | 1575 | 2112 | 6.0% | |
天然氣 | 億立方米 | 29 | 45.4 | 9.3% | |
清潔能源比重 | % | 19.8 | 24.9 | [5.1] | |
非化石能源比重 | % | 15.6 | 19.9 | [4.3] | |
全社會用電量 | 億千瓦時 | 1315 | 1852 | 7.1% | |
用電最高負荷 | 萬千瓦 | 2218 | 3150 | 7.3% | |
人均綜合用電量 | 千瓦時 | 3598 | 4825 | [34.1%] | |
電力裝機 | 總裝機規模 | 萬千瓦 | 3480 | 4930 | 7.2% |
其中:煤電 | 萬千瓦 | 1902 | 2478 | [30.3%] | |
氣電 | 萬千瓦 | 386 | 386 | / | |
水電 | 萬千瓦 | 1110 | 1180 | [6.3%] | |
抽水蓄能 | 萬千瓦 | 0 | 120 | / | |
核電 | 萬千瓦 | 0 | 545 | / | |
風電 | 萬千瓦 | 73 | 176 | [141%] | |
生物質發電 | 萬千瓦 | 9 | 30 | [233%] | |
太陽能光伏發電 | 萬千瓦 | 0 | 15 | / | |
清潔能源發電比重 | % | 45.3 | 49.7 | [4.4] | |
人均電力裝機 | 千瓦 | 0.95 | 1.28 | [34.7%] | |
節能 環保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666 | 0.531 | [-20.2%] |
煤電供電煤耗 | 克/千瓦時 | 327 | 325 | [-0.6%] | |
全社會電網 綜合線損率 |
% | 6.7 | 6.6 | [-0.1] |
注:[ ]為五年累計數,下同。
二、面臨形勢和主要問題
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深入實施,自貿試驗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的全面推進,有利于構建互聯互通、互利共贏的能源基礎設施大通道;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孕育著巨大發展潛能,有利于拓展能源發展新空間。但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傳統要素優勢正在減弱,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經濟運行潛在風險加大,資源和生態環境約束趨緊,對能源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我省能源發展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迫切需要加以解決,主要是:
(一)火電利用小時顯著下降。2015年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僅3872小時(全國平均4329小時),較2014年下降953小時,較2010年下降約420小時,存在階段性的火電產能富余。
(二)農村電網薄弱環節有待加強。通過“十二五”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全省農網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較2010年有顯著提升,但由于歷史欠賬較多,農網與新型城鎮化和現代農業發展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部分縣域的農村中低壓線路供電距離較長,配變容量不足,因制茶、春節返鄉等季節性負荷造成過載問題,“低電壓”問題仍然存在;部分區域農網缺乏系統改造,未形成“改造一片,完善一片”“改造一個村,達標一個村”的效果。
(三)“北電南送”壓力有待緩解。我省已建及在建骨干電源主要集中在北部,已投產裝機占全省裝機接近60%,而近60%的用電負荷在南部,“北電南送”壓力較大,電源布局需進一步合理優化。
(四)能源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我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石油、水電、天然氣、風電、核電比重從2010年的55.4︰24.8︰15.2︰4.2︰0.4︰0發展到2015年的50.5︰24.6︰11.6︰5.0︰1.1︰7.2。能源品種增加、清潔能源比重上升,但“十三五”期間我省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化石能源消費仍占我省能源結構主體地位。大力發展集約高效的能源利用形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優化能源結構,仍是今后須著力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
(五)節能環保壓力日益凸顯。盡管我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十三五”期間我省一批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將推動能源需求持續較快增長,能源生產及消費所帶來的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難度加大。
第二章 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革命、一個合作”戰略思想(即推動能源消費、供給、技術、體制革命,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和電源布局,著力解決能源發展薄弱環節,著力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努力構建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東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再上一個新臺階,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保障需求、開放發展。著眼更大范圍的能源平衡和區域布局,建立多元化和多極化的能源供應渠道,加快能源儲備基地和大通道建設,完善能源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提高對周邊地區的吞吐和輻射能力,保障能源供給安全。
(二)堅持優化結構、清潔發展。清潔高效發展煤電,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和投產時序,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集中供熱,推進清潔替代和電能替代,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斷提高清潔能源比重,優化能源結構。
(三)堅持市場引導、創新發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市場需求為目標,更大范圍優化配置能源資源;加強創新驅動,提升能源科技應用水平,增強發展活力。
(四)堅持節能優先、協調發展。貫徹系統節能、協調發展思路,把能源節約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健全市場調節與行政考核相結合的節能體制機制,完善能源統計制度,推動城鄉用能方式變革,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五)堅持惠民利民、共享發展。適應人民群眾生活條件改善要求,著力解決能源發展薄弱環節,大力推進城鄉配電網升級改造,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滿足現代農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促進城鄉一體共享發展。
三、發展目標
圍繞打造東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全面考慮資源、環境、安全、技術、經濟等因素,結合各能源行業的需求預測和供應能力預測,“十三五”我省能源發展主要目標是:
——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2020年一次能源消費量控制在1.42億~1.62億噸標煤,年均增長3.1~5.8%。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從2015年的50.5%下降到41.2%,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1.6%,清潔能源比重從24.9%提高到28.3%。2020年福建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為煤炭41.2%、石油30.5%、水電7.1%、核電11.0%、天然氣6.7%、其他能源3.5%(含風電、生物質、太陽能)。
——電源結構進一步合理。考慮到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2020年全省用電量2500億~2785億千瓦時,年均增長6.2~8.5%;用電最高負荷4420萬~4850萬千瓦,年均增長7~9%。人均綜合用電7000千瓦時,其中人均生活用電1600千瓦時。預計到2020年,全省電力裝機達6500萬~7000萬千瓦。其中:火電4154萬千瓦(氣電386萬千瓦),占59.4%,“十三五”新增1300萬千瓦左右;水電1180萬千瓦,占16.8%,與“十二五”基本持平;核電871萬千瓦,占12.4%,新增326萬千瓦;抽水蓄能155萬千瓦,占2.2%,新增35萬千瓦;風電500萬千瓦,占7.1%,新增324萬千瓦;光伏90萬千瓦,占1.29%,新增75萬千瓦;生物質50萬千瓦,占0.71%,新增20萬千瓦。清潔能源裝機比重占46.2%。
——電網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完善“省內環網、沿海雙廊”的500千伏電網,建成具有自動化、信息化、互動化特征的堅強智能電網。至2020年,電網智能化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其中福州、廈門中心城區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全省110千伏及以上輸電網變電總容量和線路總長度分別達到24300萬千伏安和46650公里;城網、農網供電可靠率分別達99.975%、99.930%。
——節能減排力度進一步加大。淘汰單機容量15萬千瓦及以下的小火電機組71.2萬千瓦。2020年,單位GDP能源消耗控制在國家下達指標內。煤電平均供電煤耗小于310克/千瓦時,綜合廠用電率小于5%;新建煤電脫硫效率達95%以上,脫硝效率達80%以上;現役煤電改造后的脫硫效率達95%以上,綜合脫硝效率達70%以上;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專欄二:“十三五”能源發展主要目標 | ||||||
類別 | 指 標 | 單 位 | 2015年 | 2020年 目標值 |
年均增長 或提高 |
屬性 |
能源消費總量及結構 | 一次能源消費 總量 |
萬噸標煤 | 12180 | 14200~16150 | 3.1%~5.8% | 預期性 |
其中:煤炭 | 萬噸 | 7660 | 9287 | 3.9% | 預期性 | |
石 油 | 萬噸 | 2112 | 3445 | 10.3% | 預期性 | |
天然氣 | 億立方米 | 45.4 | 92.3 | 15.3% | 預期性 | |
清潔能源比重 | % | 24.9 | 28.3 | [3.4] | 預期性 | |
非化石能源比重 | % | 19.9 | 21.6 | [1.7] | 預期性 | |
全社會用電量 | 億千瓦時 | 1852 | 2500~2785 | 6.2%~8.5% | 預期性 | |
用電最高負荷 | 萬千瓦 | 3150 | 4420~4850 | 7%~9% | 預期性 | |
人均綜合用電量 | 千瓦時 | 4825 | 7000 | [44.4%] | 預期性 | |
電力生產 | 總裝機規模 | 萬千瓦 | 4930 | 6500~7000 | 5.7%~7.4% | 預期性 |
其中:煤電 | 萬千瓦 | 2478 | 3768 | [52.1%] | 預期性 | |
氣電 | 萬千瓦 | 386 | 386 | / | 預期性 | |
水電 | 萬千瓦 | 1180 | 1180 | / | 預期性 | |
抽水蓄能 | 萬千瓦 | 120 | 155 | [29.2%] | 預期性 | |
核電 | 萬千瓦 | 545 | 871 | [59.8%] | 預期性 | |
風電 | 萬千瓦 | 176 | 500 | [184%] | 預期性 | |
生物質發電 | 萬千瓦 | 30 | 50 | [67%] | 預期性 | |
太陽能 光伏發電 |
萬千瓦 | 15 | 90 | [500%] | 預期性 | |
人均電力裝機 | 千瓦 | 1.28 | 1.76 | [37.8%] | 預期性 | |
節能環保 | 單位GDP能耗 | 噸標煤/萬元 | 0.531 | 控制在 國家下達 指標內 |
約束性 | |
火電供電煤耗 | 克/千瓦時 | 325 | 310 | [-4.6%] | 預期性 | |
全社會電網 綜合線損率 |
% | 6.6 | <6.0 | [-0.6] | 預期性 |
注:能源消費總量、全社會用電量、用電最高負荷、電力裝機等指標設置為一個幅度區間,目標高值主要考慮與中央支持福建加快發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相銜接,爭取主動,積極推動一批項目前期工作開展;目標低值主要考慮與“十三五”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結構性改革過程中存在的發展不確定性、消化產能等因素相適應。
第三章 主要任務
一、優化能源結構和電源布局
立足低碳、清潔、高效,合理安排在建電源投產時序和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優化電源布局和提高清潔能源比重。
(一)安全穩妥發展核電
在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穩妥推進核電建設,提高核電裝機及發電量比重。加快推進在建的寧德核電4#機組(108.9萬千瓦)、福清核電3~6#機組(2×108.9萬千瓦+2×115萬千瓦),開工建設漳州核電一期(4×125萬千瓦)、寧德核電5~6#機組(2×115萬千瓦)和霞浦核電,并做好其他核電廠址的保護與論證,力爭“十三五”末在寧德核電1~4#機組、福清核電1~4#機組全部投產的基礎上再有1~2臺機組并網。
(二)適當控制發展煤電
除已批的大型煤電和熱電聯產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建設新的煤電項目。充分考慮煤電發電利用小時數,合理安排在建的神華羅源灣電廠(2×100萬千瓦)、國投湄洲灣第二發電廠(2×100萬千瓦)、華能羅源電廠(2×66萬千瓦)、華電邵武三期(2×60萬千瓦)、華電可門三期(2×100萬千瓦)等項目建設進度;結合工業園區熱負荷增長需求,推進華潤泉惠熱電(2×60萬千瓦)、華能古雷熱電(2×60萬千瓦)、國電江陰熱電二期(2×60萬千瓦)、神華晉江熱電(2×30萬千瓦)、大唐沙縣熱電(2×30萬千瓦)等項目前期和建設。做好漳州漳浦、湄洲灣新擴建電廠、漳州詔安、莆田石門澳等項目的論證與廠址保護。
(三)加快建設抽水蓄能電站
配合大規模核電及新能源建成投產后的調峰需求,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發揮特高壓省外聯網作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資源。開工建設廈門(4×35萬千瓦)、永泰(4×30萬千瓦)、周寧(4×30萬千瓦)等抽水蓄能電站。積極推進漳州(4×30萬千瓦)、仙游二期(4×30萬千瓦)、龍巖(4×30萬千瓦)、三明(4×30萬千瓦)、南平(20萬千瓦)等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前期工作,推動核電與抽水蓄能電站一體化規劃建設。力爭“十三五”末投運1~2臺機組,2020年前后建成布局合理、容量充足、結構優化的調峰電源。
二、建設堅強智能電網
加強省內主干輸電網架結構,積極推進福建與周邊省份聯網工程前期和建設;針對農村電網薄弱環節,大力推進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加快智能配電網建設,全面提升電網防災減災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壓電網和500千伏超高壓電網為主干、各級電網協調發展的堅強智能電網。
(一)加快農村電網建設
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扶貧搬遷等,積極適應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新型產業發展以及農民消費升級的用電需求,推進新型小城鎮和中心村電網改造升級。“十三五”期間重點通過建設35千伏變電站和改造中壓網絡,有效縮短中壓供電半徑,消除供電超過15公里的中壓長線路,全面解決農網季節性負荷供電“卡脖子”等問題;加強低壓配電網建設,合理規劃臺區布點,加強集中改造,有效提高農網戶均配變容量,全面提升農村電網“最后一公里”供電質量,系統解決整個區域配網低電壓、供電可靠性低、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等問題。
結合新能源扶貧工程和微電網建設,提高農村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的能力。在完善農村電網結構、縮短供電服務半徑、提高戶均配變容量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農村電網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縮小城鄉供電服務差距,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生活質量改善提供更好的電力保障。“十三五”期間農村電網投資達到410億元。
(二)積極推進省外聯網
推進福建與廣東、江西等省外聯網工程前期工作,爭取開工建設福建與廣東聯網等工程,實現多通道大容量的跨省聯網。增強電網在更大區域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的能力,提高電網“防災減災”能力,保障電力能源的供應安全。
(三)完善主干輸電網架結構
1.提升主干網架輸電能力
著力解決“北電南送”問題,進一步改造提升500千伏“沿海雙廊”輸電通道送電能力,對晉江—東崗線路、東臺—大園線路、大園—泉州線路進行升溫改造。加強沿海至閩西北部的500千伏“東電西送”通道輸電能力,建設北部的福州特—三陽500千伏線路與南部的漳州—漳州北—卓然500千伏第2回路等工程。對福州—廈門特高壓輸變電工程建設進一步論證,考慮初期降壓運行,廈門特高壓站根據需要適時建設。
2.結合大型電源點建設配套送出工程。為配合漳州核電、廈門抽水蓄能電站、羅源灣南岸火電等電源并網需要,配套建設漳州核電—漳州北、漳州核電—漳州南、廈門抽水蓄能—廈門、羅源灣南岸火電—連江等相應的電源送出工程。
3.加強地區受端電網,完善分層分區供電
建設霞浦變、長樂變、惠安變、集美變、永安變、石獅變、南安變、漳浦變、福鼎變等9座500千伏變電站,擴建南平變、龍巖變、三明變、寧德變、莆田變、莆田北變、廈門變、海滄變、漳州北變、漳州變、漳州南變、洋中變等12座變電站,提高各地區500千伏電網的供電能力,構筑堅強的受端電網,滿足各地區電力負荷發展的需要。
按照“分區互補、區內多環”的發展目標,完善地區220千伏受端電網。至2020年,全省將全面形成以500千伏變電站和本地220千伏電源為支撐的區域環網、區間聯絡的受端主干網架。
(四)加快建設智能配電網
提升配網發展理念,實現城鄉和各級電網協調發展,加快構筑“結構合理、技術先進、靈活可靠、經濟高效”的配電網。加強配電網絡結構,實現110、35千伏電網N-1通過率100%,10千伏N-1通過率中心城區和城鎮100%、農村93%。增加配電網電源布點,大幅提升戶均配變容量,2020年中心城區、城鎮、農村分別達6、5、3.5千伏安,偏遠自然村臺區不低于2千伏安;進一步縮短臺區低壓供電半徑,2020年基本消除超過500米的臺區;加強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電能替代工程的配套電網建設,保障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多元負荷無障礙接入需要。提高電網裝備水平,優化設備序列,簡化設備類型,全面淘汰S7及以下高損耗配變;推進配電自動化全覆蓋,實現配電網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
“十三五”福建省110千伏及以下配電網總投資600億元,新擴建110千伏變電容量2804萬千伏安,110千伏線路6750千米;新擴建35千伏變電容量167.5萬千伏安,35千伏線路2846千米;新增10千伏公用配變容量1173.8萬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線路37267千米。
(五)加快構建電動汽車充換電網絡
加強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優化布局和建設,滿足2020年推廣10萬輛以上新能源汽車的需求。至2020年,規劃建設近200座城際快充站,全面覆蓋福建境內的高速公路干支線、地區環線服務區,并配套電動公交、出租、環衛物流等專用車輛的全面推廣,建設150座左右的專用車輛集中式充換電站及約4500個分散式直流樁,在各設區市、縣布局建設42~55座城市公共充電站,引導和推進社區、企業、社會停車場所配建9萬~12萬個充電樁。至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三、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
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堅持清潔、低碳的發展方向,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清潔能源發展強省,構建能源開發與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的示范省份。
(一)有序發展風電
穩步推動陸上風電開發和管理,“十三五”投產陸上風電裝機150萬千瓦左右,至2020年全省陸上風電裝機目標達300萬千瓦以上。積極推動海上風電建設,重點推進莆田平海灣、福州興化灣、平潭島周邊等資源較好地區的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十三五”建成海上風電200萬千瓦以上。同時,形成適應省情的成熟海上工程裝備和施工技術,為進一步開發海上風電資源打好基礎。
(二)規范水能資源開發
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為主兼顧發電的水資源開發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建水電站。對區域生態影響大的小水電,實行有序關停退出。鼓勵不改變生態環境、不增加水庫庫區淹沒、不改變水庫主要特性的水電站進行技改增效,促進水能資源進一步得到科學、充分的利用。
(三)科學開發生物質能
依據資源條件,科學有序布局生物質發電項目,因地制宜發展林業和農業剩余物、垃圾直(混)燃和氣化發電,以及大型沼氣發電等生物質發電項目。至2020年全省生物質發電裝機達50萬千瓦。新增沼氣生產能力2億立方米以上,2020年累計達到6億立方米。推進燃料乙醇項目工業化生產。推進以木本油料植物果實、廢棄油脂、海洋藻類為原料的生物柴油產業化開發。
(四)穩步發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支持戶用和工業園區、機場等屋頂太陽能光伏分布式發電,積極發展光照資源較好地區的農光互補光伏系統和建筑一體化技術,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管理,至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90萬千瓦。新增光熱利用45萬平方米,2020年累計保有量達145萬平方米。結合旅游開發,綜合利用地熱能源資源,推進漳州地熱發電示范項目前期工作。
四、加強能源儲運能力建設
(一)夯實煤炭供應基礎
加強煤炭儲備中轉基地建設。加快建設羅源灣、湄洲灣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在湄洲灣一期1500萬噸/年基礎上,規劃建設湄洲灣二期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周轉能力達3000萬噸/年)。進一步完善煤炭儲備體系,拓展煤炭下游產業鏈,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統籌謀劃儲運通道建設,增強對內陸省份的服務與輻射能力。
嚴格控制煤炭產能。原則上不再新建煤礦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以及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推進企業改革重組,“十三五”壓縮產能600萬噸以上。推進既有煤炭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對開采完畢或剩余開采價值低的煤礦強制要求做好植被恢復工作。加強煤礦重大災害和職業危害防治,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到“十三五”末,煤礦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7人/年以內,原煤生產百萬噸死亡率降至0.5以內,比“十二五”末下降17%;煤礦職業病發病率下降20%。
(二)加強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公平準入、設施公用;海陸并進、引入競爭;互聯互通、保障安全”的要求,多渠道引入氣源,加強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莆田秀嶼LNG接收站5、6號罐和海西天然氣管網二期建設,新開工建設漳州LNG接收站、福清LNG接收站、海西管網三期、西三線閩粵支干線工程和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贛閩浙支線等項目,推進閩寧合作莆田哈納斯以及平潭、泉州等LNG接收站前期工作。加大城鎮燃氣管道和LNG衛星站建設力度,提高城鎮燃氣應急氣源儲備能力,到“十三五”末期,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99%以上,縣城及小城鎮的燃氣普及率達到96%以上。引導主干管網之間、主干網與城市管網在建設運營等方面相協調,力爭到2020年建成長輸管線2400公里,全省實現天然氣“縣縣通”。
拓展非發電用燃氣市場,進一步延伸LNG產業鏈,推進分布式燃氣能源站、汽車加氣站項目和橡膠粉碎、丁基橡膠、冷能空分、干冰、冷庫等LNG冷能產業園區建設,促進民用、交通、工業領域的天然氣消費比重顯著提高。
(三)提升石油加工儲運能力
結合石化工業發展的布局要求,推進湄洲灣、古雷港大型石油儲備基地的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儲備建設,支持企業增加儲備,鼓勵發展商業儲備,支持企業在我省沿海布局建設國家級儲油及管線設施。
依托重大煉化項目建設我國東南沿海國家級石化基地,推進中化泉州乙烯及煉油改擴建項目、漳州古雷煉化一體化項目建設,在全省輸油管網規劃基礎上推進“連通兩洲、輻射內陸”石油管網建設,滿足我省及周邊省份清潔油品消費、儲備及輸送需求。
五、積極推進電力、油氣體制改革
深化能源體制改革,落實國家關于電力體制改革、油氣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分離自然壟斷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切實放開電力、油氣領域的競爭性環節,進一步構筑市場競爭結構。把電網、油氣管網打造成公平服務于上下游產業、優化資源配置的公共平臺,推動形成更加開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運行機制,帶動服務改善,保障用戶權益。
(一)全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
按照國家“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架構,結合我省實際統籌推進,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強化政府監管,建設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改革紅利。積極拓展省外市場,擴大電力外送規模,促進電力工業科學發展。以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和大用戶直接交易升級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電力體制改革路徑、體制和機制,取得相關經驗后向全省推廣。
(二)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落實完善油氣價格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促進油氣管網和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公平開放。
(三)推進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背壓熱電聯產、分布式燃氣能源站、配售電、油氣管網基礎設施等能源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切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
六、加強能源產業區域合作
發揮我省港口資源及區位優勢,推進與東南亞、大洋洲地區的油氣、煤炭等能源合作。加強優質煤炭進口,引入穩定、互惠的國際天然氣資源,利用好自貿區政策,打造我國海上絲綢之路中對接西太平洋的天然氣、優質煤炭進口中轉基地。條件成熟時推動省內能源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穩步擴展亞太地區能源權益資源。
推進海峽兩岸能源合作。支持兩岸企業合作開發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開展福建向金門、馬祖供電方案及相關投資、運營、管理方案前期研究工作。推動臺灣海峽油氣資源的合作勘探開發。研究兩岸天然氣管道互聯互通。支持兩岸合作開展原油、成品油以及天然氣加工與貿易業務等項目的投資與運營管理。
七、加快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加快國家級海上風電研發中心建設,加強技術攻關,完善綜合配套,著力打造東南沿海抗臺風海上風機及零配件制造的風電產業基地,發展專業施工安裝及船舶維護、海底電纜制造等產業,形成具有完全自主創新能力、產業設施配套齊全、綜合競爭力強的產業鏈。
支持省內有實力企業聯合中核、中廣核設立核電產業研發平臺,積極爭取建立核電裝備制造產業基地,推進寧德、福清、漳州等核電設備或配套零部件制造本地化。鼓勵企業強化自主研發和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等產業做大做強。建立健全能源裝備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提高能源裝備設計、制造和系統集成能力。
第四章 節能環保
一、堅決淘汰落后產能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淘汰落后產能。“十三五”期間淘汰單機容量15萬千瓦及以下的小火電機組70萬千瓦以上;關停淘汰規模小、技術落后、安全無保障的小煤礦,年產量9萬噸及以下小煤礦全部關停;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提高新建、改擴建工程的耗能準入標準,加快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
二、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一)深入推進節能降耗
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單位產品能耗標準等約束。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節能,實施節能改造、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點工程,大力推廣高效節能低碳技術和產品。
健全能源監管體系,推進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建立地區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監測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對節能指標完成值與目標值有差距的,限時整改或暫緩受理新上項目。
(二)主動控制碳排放
有效控制電力等能源行業碳排放。支持福州、廈門、泉州中心城區等優化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推進廈門、南平國家低碳城市、三明生態新城國家低碳城(鎮)試點,以及低碳工業園區、社區試點建設。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助力低碳交通發展。
(三)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
加快智能電網建設,提升電網雙向互動能力。完善電價對電網企業和電力用戶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激勵機制,利用經濟杠桿調節電力需求。推廣運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微網等用戶側儲能設施,實施移峰填谷。加強電網調度,不斷提高用電效率。
三、全面提升煤炭清潔利用水平
(一)加強煤炭節能開采
加快綠色礦山建設,發展綠色礦業。至2020年,中小型煤礦礦井的資源回收率達到65%,礦井采區回采率達到85%以上。通過規模化和集約化生產降低各個生產環節的能耗。加快更新改造高耗能設備,采用變頻調速等節能技術改造煤礦風機、水泵、提升機、空氣壓縮機等四大類設備。
(二)積極推進煤炭分級分質梯級利用
鼓勵煤矸石等劣質煤就地清潔轉化利用。加強進口煤炭質量監管,禁止進口高灰分、高硫分煤炭。鼓勵農村地區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
(三)顯著提升煤炭集約高效轉化水平
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冷熱電聯供,在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原則上不再建設自備電廠。通過建設背壓機組、大容量高效抽凝機組,或者對現有煤電機組進行供熱改造,提升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水平。大幅減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燒,終端煤炭消費中發電用煤比重提高至60%以上。
(四)全面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
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均低于每千瓦時310克標準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濃度均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平均供電煤耗低于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達到超低排放水平。
四、全方位節約利用能源資源
(一)持續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進一步推進重化工業項目余熱、余壓、余能、副產煤氣以及LNG接收站冷能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新建項目的資源綜合回收利用部分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
加強產業園區及能源項目的循環化改造,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積極推行垃圾分類收集,實現產業能量梯級互補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
在漳州古雷、泉州泉惠等工業園區,以及具備條件的規劃城鎮新區、商貿園區,統籌規劃電力、燃氣、熱力、供冷等基礎設施,推進實施供能設施一體化工程建設,構建高效潔凈、無縫互補的智慧能源系統。
(二)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組織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嚴格限制高耗能產業與產能過剩產業擴張,對高耗能產業與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產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產能能效要求限期達標,新增產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實施工業電機、內燃機、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計劃,加快淘汰低效設備,加大節能技術產品推廣應用。積極發展高效鍋爐與電機,推進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提升與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
(三)加強電力生產和輸配節能
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和低能耗機組發電,最大限度地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合理配置調峰電源,減少火電深度調峰,降低煤耗。加強配電網建設,全面消除高損變壓器、線路,降低電網損耗。
(四)加強建筑節能監管和制度建設
加強建筑用能規劃,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加快綠色建筑建設和既有建筑改造,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額和綠色建筑評級與標識制度,大力推廣節能電器和綠色照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實現2018年全省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30%、至2020年達50%的目標。
(五)實行綠色交通行動計劃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推廣公共交通與現代物流集約配送。加快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建設;鼓勵出租車每年更換高效尾氣凈化裝置;開展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專用車輛先期啟動,逐步推廣。
(六)推動城鄉用能方式變革
實施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推動制定城鎮綜合能源規劃,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加快農村用能方式變革。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發電、小水電、生物沼氣等農村可再生能源,推動非商品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開展全民節能行動。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大力提倡綠色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科學合理用能。積極推進實施“煤改電”“燃煤鍋爐改為電鍋爐”等電能替代措施。
五、加強環境保護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和治理,強化污染排放標準約束和源頭防控,新、擴建能源項目均嚴格執行最新的節能環保標準,所有火電廠均安裝主要污染物在線監控裝置。積極推廣使用低碳技術,通過科技創新,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能源生產、使用全過程中的碳排放。
認真做好核電、水電等其他能源的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做好能源行業管理和協調
(一)加強能源產業運行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托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的統計、預測、預警體系,跟蹤監測并及時調控各地區和高耗能行業各項能源消費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
(二)強化要素資源保障。強化項目用地、用海、用林等要素保障,堅持節約集約,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注重用創新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破解融資難題,積極吸引社會投資,拓寬融資渠道。
(三)推進跨省能源調度協調。協調各相關利益方,在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前提下,堅持市場化原則,推動簽訂省際之間的運營調度協議。
二、完善財稅金融政策
(一)落實一次能源資源稅改革。將從量定額征收改為從價定率征收。
(二)適當運用財政補助引導需求側科學合理用能。對一些重大節能工程項目和重大節能技術開發、示范項目繼續給予資金補助或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
(三)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推進生態產品市場化建設,全面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序推進節能量、水權、碳排放權交易。
三、健全能源市場體系
進一步完善能源管理市場化調節機制,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提高能源配置效率,更好地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一)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建設。改革自然壟斷行業監管辦法,強化壟斷環節監管。健全登記注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能源市場監管機制,完善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建立公平競爭保障機制,維護市場統一開放。
(二)強化能源供應安全運行和可靠供應。從制度設計上充分考慮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認真做好應對預案,確保能源穩定供應,人民生活不受影響。
(三)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減少政府對價格形成的干預,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放開電力、石油、天然氣競爭性環節價格。完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逐步推進競價上網市場化改革。完善居民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以及差別化電價和超限額能耗懲罰性電價制度。加快建立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四)建立用能權、碳排放權等節能減排市場體系。按照國家部署,有序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探索將節能量交易調整為基于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下的用能權交易。加快構建適應省情、制度健全、管理規范、運作良好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體系,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探索推進林業碳匯交易模式,擴大參與碳排放權交易行業范圍,設立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實現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效對接。
四、加強能源科技創新驅動
(一)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
提高機械化采煤覆蓋面,增加入洗煤量,綜合利用煤矸石。加快應用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等先進發電技術。對各種燃煤工業爐窯進行循環流化床及其他高效環保的潔凈煤燃燒技術改造。
(二)加速電網智能化建設
全面建成電網一體化智能調度體系,實現輸變電設備智能巡檢。加快建設適應分布式電源高滲透率接入以及電動汽車、儲能裝置靈活充放電需求的“三網融合”現代智能配電網。推進新能源發電調度運行與控制技術支持系統100%覆蓋全省,實現電網對新能源的全消納。
(三)推廣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規模開發利用
積極推進微小型燃氣輪機、新型熱力循環、小型風光互補系統等終端能源轉換、儲能、熱電冷系統綜合技術及分布式電源并網技術的研究、應用。推廣大型風電機組、農林生物質發電、沼氣發電、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制備關鍵技術等。
(四)積極發展交通燃油替代
積極跟蹤、發展工業海洋微生物產品等先進生物質能技術的開發利用,積極開展微藻制備生物柴油等技術研發和示范。同時加快發展推廣純電動、混合動力、天然氣等新能源汽車與船舶,在公交、環衛、出租等行業和政府機關率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五)加強能源前沿技術研究
確立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和海洋高新產業五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我省能源相關科技創新戰略方向與重點。積極引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和節能減排與污染控制等重點領域創新技術的投入。積極參與快中子堆、高溫氣冷堆等國家核電前沿技術的研發與示范。
(六)打造體系健全的科技研發平臺
鼓勵能源企業與高校、科研及設計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中心等。積極爭取設立國家級新一代核電工程技術研發中心、海上風電裝備研發中心,加強工程裝備技術攻關能力。積極爭取設立海峽兩岸新能源合作研發中心。借助互聯網技術,建設網絡虛擬與實體展示相結合的能源行業技術研發基地。依托“6?18”平臺,加速企業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步伐,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能源行業技術創新體系。
五、抓好規劃實施管理
(一)加強項目管理。落實重點項目分級管理和目標責任機制,加強項目動態管理。提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水平,嚴格項目建設程序,規范招投標管理,強化安全質量監管。落實“五個一批”項目工作機制,推動形成重大項目滾動實施、有效接續的良好發展態勢。
(二)加強規劃銜接。將能源及各相關專項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一實施,編制各項能源設施布局專項規劃,要與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海洋功能區劃以及生態和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
(三)加強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切實落實好本規劃涉及本地區、本領域的各項目標任務。對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點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健全協調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能源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善規劃監測評估制度,省直有關部門要在規劃實施中期和終期階段組織開展全面評估,強化對規劃實施效果的檢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