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光伏電站的企業大致分為兩種:
一種是做BT(Build Transfer)的投資商,建成后出售從而獲得利潤;一種是長期持有的投資商。
另外,還有一些掮客,利用自己一些獨特的資源獲得項目備案,再介紹給前兩種投資商進行開發。
然而,無論你是上述哪一種,下面這幾個省份的地面電站項目,最好不要碰。如果做備案或建成后轉讓的,可能很難轉讓出手;如果是長期持有的投資商,項目收益可能很難達到預期。
第一類:“大批項目排隊,很難拿到備案文件”型
在現行的管理辦法下,拿到省內的年度規模指標,是進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使項目未來獲得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的基本條件;
如果進入不了補貼目錄,則項目只能拿到所在地的脫硫煤標桿電價,遠低于光伏的標桿電價。在目前條件下,項目肯定是無法實現盈利的。
江西、安徽、河南、湖北等省份,都有大量已建、在建項目在排隊拿省內的指標,排隊項目的規模,很可能已經超過2020年之前該省可能獲得指標的總規模。
1、江西省
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向光伏發電企業進行風險警示的緊急通知》,明確告知光伏電站開發企業:
全省違規在建或擬新開工項目遠遠超過未來幾年國家可能安排給我省的光伏電站建設計劃。大部分項目即便參與競價,也無法及時獲得國家建設計劃,項目存在嚴重虧損的風險。請你們立即要求所有無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一律立即停止建設,擬新開工項目不得開工。自行新開工或繼續建設的項目,其風險由企業自行承擔。
因此,如果江西省的項目現在才開始開展前期工作,估計很難拿到規模指標,即項目未來拿不到國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
2、安徽省
10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了《我省先建先得光伏電站建設形勢分析報告》,介紹了安徽省的光伏地面電站開發情況。
截止2016年8月底,全省已備案20兆瓦及以下先建先得光伏電站項目344個,裝機6622兆瓦。其中,并網項目66個,裝機1304兆瓦,占全省并網光伏電站裝機54%;在建項目64個、裝機1250兆瓦。并網項目中,有53個項目、裝機1024兆瓦確認了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約占已建成并網裝機規模的80%。
表1:安徽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
安徽省能源局的介紹非常明確:
已經并網的項目,還有280MW未獲得指標;在建項目,還有1250MW未獲得指標。累計已經1530MW了!也就是說,安徽省已經有153萬kW的項目開始一段時間可能只能拿到脫硫煤電價了。
再加上正在排隊的、已備案的6622MW項目,就是815.2萬kW的項目了。雖然無法預測未來能源局每年能給安徽多少的規模指標,但不出意外到2020年之前,肯定不會超過400萬kW。也就是說,即使是現有備案的項目,也有一半以上到2020年之前也拿不到規模指標。
3、河南省
11月3日,河南省《2016年三季度河南省光伏電站建設情況》,介紹了河南省2016年前三季度的光伏電站建設情況:
(一)建成項目。截至9月份,全省光伏電站新增并網規模191萬kW,累計裝機規模達到213萬kW。
(二)在建項目。截至9月份,各市(縣)上報、在建光伏電站總規模預計368萬kW,其中,6月30日至9月份新增并網規模32萬kW;主體工程已完工、近期擬并網規模26萬kW;其他在建規模310萬kW。各市(縣)上報情況見附件。
(三)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使用情況。國家批復我省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50萬kW。6月30日前已并網且通過第三方評審和公示的14個項目,規模29.3萬kW,按并網時序直接納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從2016年6月30日至9月底,根據省電力公司提供數據,全省又新增并網32萬kW。我委正對該批項目依照并網時序、逐一進行容量核實,核實后對其中全額并網項目進行公示,公示后列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直至2016年規模用完為止。
表2:河南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
可以看出,
河南省1~6月并網159萬kW,7~9月并網32萬kW,累計191萬kW。其中,159萬kW中有29.3萬kW使用了2016年的規模指標(129.7萬kW應該是2014、2015年的規模指標),所以要從32萬kW項目中再選20.7萬kW的項目進入2016年的規模指標名單,則會有11.3萬kW已經并網的項目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
再考慮336萬kW的在建項目,正常情況下年底前可建完,也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也就是說,2017年河南將有347萬kW的建成項目排隊等規模指標!正常情況下,到2020年,河南估計也拿不到347萬kW的指標!
4、湖北省
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發布了《湖北省2016年光伏電站競爭比選結果公示》,126個備選項目的總規模達到532萬kW!
國家給湖北2016年普通光伏項目的指標為60萬kW,而僅排名前60的項目,總容量就超過了250萬kW,是國家規模指標的4倍還多!
因此,湖北省已經有472萬kW項目在排2017年以后的規模指標了!同樣,正常情況下2020年之前,估計國家給湖北省的規模不會超過400萬kW!
第二類:收益不靠譜型
1、新疆、甘肅
前幾天,南方能源觀察發表了一篇《棄風率44%,棄光率32%,有了特高壓,新疆新能源困局為何仍無解?》的文章中介紹:
2016年上半年,西北五省(區)新增風電并網容量40.1萬kW,累計并網容量3742.8萬kW,占全網總裝機的18.7%;風電發電量244億kWh,占全網總發電量的8.2%;利用小時數688小時,棄風電量155.3億kWh,棄風率38.9%。
西北五省(區)中,甘肅、新疆、寧夏風電運行形勢最為嚴峻,棄風率依次為46.6%、44.2%和20.9%。光伏的棄光電量也達到32.8億kWh,棄光率達到19.7%,新疆、甘肅的棄光率高達32.4%和32.1%。
新疆省內對風電、光伏的消納已經到達極限;由于種種原因,特高壓并沒有很好的解決電力外送的問題。因此,當地的很多企業認為“新疆的問題,近兩三年內不會解決,甘肅也一樣”。
同時,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出通知,將進一步收緊此前已經納入規劃但還未正式開工的煤電基地項目,包括:
新疆準東煤電基地準東至華東、寧夏寧東煤電基地寧東至浙江、內蒙古鄂爾多斯煤電基地上海廟至山東、陜西陜北煤電基地榆橫至山東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的投產規模以及內蒙古錫盟煤電基地,錫盟至山東、錫盟至江蘇輸電通道配套煤電項目。
一方面,與煤炭基地配套的光伏項目規模將被取消,如準東基地就規劃了2.5GW的光伏項目;更大的影響在于,隨著煤電基地建設的放緩,與其配套的特高壓電網項目的建設是否也會放緩或者說送出容量變小,這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一些地區的“棄光限電”。
新疆、甘肅的限電問題短期內“無解”命題,這就決定了光伏項目的收益測算都是不靠譜的!
2、云南
7月15日,華能云南分公司等15家云南企業聯合發文,堅決反對云南省物價局之前發布的《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據悉,云南省物價局此前發出征求意見稿稱:
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
這是什么意思呢?
光伏標桿電價=脫硫煤標桿電價+國家補貼
0.88元/kWh=0.3358+0.5442
那“云南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是多少呢?
2013年12月,云南省物價局下發了《云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豐枯分時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將38個水電站上網電價統一調整規范為0.27元/kWh,其中中小水電站上網電價統一調整為0.235元/kWh。該電價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預計云南省的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可以下降到0.2元/kWh以內(目前,魯布革、以禮河、綠水河、六朗洞等廠網分離水電站的價格都在0.18元/kWh以內)。
把“脫硫煤標桿電價”換成“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這就意味著云南省電網公司承擔的0.3358元/kWh這部分,要下降到0.2元/kWh以內。每度電的電價下降0.13元/kWh以上。
這相當于是降低了“存量電站”的電價!
然而,15家企業的聯名抗議并沒有取得效果,該文件還是被執行了!
因此,云南之前所有項目的財務測算都要推倒重來,收益率將大大降低!
除此之外,云南省對光伏項目并不是特別歡迎,今年拒絕了普通地面光伏電的指標。之前跟云南項目業主了解:他們2015年底并網的電站,由于沒能拿到2016年的指標,現在只能拿脫硫煤標桿電價,否則就曬太陽。
第三類:土地陷阱型
1、北京、上海、天津
前兩天,國土資源部向天津市國土局回復《關于光伏發電用地有關事項的函》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文件中強調:
對于使用農用地新建光伏發電項目的,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規劃、計劃、轉用、征收、供應手續,其中農用地的類型按照土地調查成果認定,光伏方陣的面積按照《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國土資規[2015]11號)核定。
對于寸土寸金的京津滬,去哪里尋找“未利用地”?而且大面積的、能夠用來建設光伏項目的“未利用地”!
光伏項目廠區的用地,基本都是按照未改變土地性質來操作的,但按照國土的文件,應該是“建設用地”!一旦變為建設用地,那項目的土地費用增加的可不是一星半點的。
有句話叫:我可以不追究你,但是保留追究你的權利!
國土局雖然現在沒追究,但不代表以后不追究……
結語
光伏電站項目投資期長達25年,會面臨各種不可以測風險!同時,光伏項目又是個利潤不高的行業,只有8%。因此,經不起太多的風云變幻。而另一方面,光伏行業依靠補貼,任何政策的風吹草動都會引起大的變化。每年的“搶裝”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如此變化莫測的環境下,投資這個脆弱的行業,大家投資還是要小心謹慎,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