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積極落實國發〔2013〕24號文件,支持企業利用未利用地建設光伏電站。克拉瑪依全年平均日照2600小時以上,全年日照率超過60%,屬太陽能資源最豐富的一類地區,具備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的基本條件,開發前景廣闊。為充分發揮克拉瑪依的資源優勢,加快克拉瑪依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文件精神,就如何在新常態下圍繞“穩增長、調結構、促集約、保民生”要求,從新能源產業定位、用地保障、生態保護、政策機制和群眾權益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同時,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為保證光伏項目的順利落地,在全市光伏太陽能項目前期選址中采取了多項措施:
一是提前介入,積極服務。主動與企業對接,通過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為項目選址提供依據。針對企業用地需求與用地政策方面的問題,多次向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溝通、匯報、請示,進一步明確了地類要求和用地標準,積極引導項目選址合法合規,用地節約集約。
二是嚴格把關,規范報批。在光伏項目用地預審階段,市局積極與發改、規劃等部門密切配合,在項目用地規模、建設規模、用地選址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確保項目可行性和預審報批資料的規范性。
2015年至2016年,克拉瑪依市分別為克拉瑪依新特華光發電有限公司、新疆申能投資有限公司的20MWP光伏并網發電項目、50MWP光伏并網發電項目提供了用地。其中,克拉瑪依新特華光發電有限公司光伏項目總面積57.6公頃,投資總額不低于19981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346.84元。新疆申能投資有限公司光伏項目總面積117.65公頃,投資總額不低于52305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444.58元。
由于項目占用的均為國有未利用地,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對上述兩宗光伏發電項目用地按照自治區下放后的權限予以了審批,同時按照優惠政策的相關條款對涉及的部分稅費實施了減免,縮短了用地的審批周期,降低了企業的用地成本,為光伏產業更好更快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一是提前介入,積極服務。主動與企業對接,通過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為項目選址提供依據。針對企業用地需求與用地政策方面的問題,多次向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溝通、匯報、請示,進一步明確了地類要求和用地標準,積極引導項目選址合法合規,用地節約集約。
二是嚴格把關,規范報批。在光伏項目用地預審階段,市局積極與發改、規劃等部門密切配合,在項目用地規模、建設規模、用地選址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確保項目可行性和預審報批資料的規范性。
2015年至2016年,克拉瑪依市分別為克拉瑪依新特華光發電有限公司、新疆申能投資有限公司的20MWP光伏并網發電項目、50MWP光伏并網發電項目提供了用地。其中,克拉瑪依新特華光發電有限公司光伏項目總面積57.6公頃,投資總額不低于19981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346.84元。新疆申能投資有限公司光伏項目總面積117.65公頃,投資總額不低于52305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平方米444.58元。
由于項目占用的均為國有未利用地,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克拉瑪依市國土資源局對上述兩宗光伏發電項目用地按照自治區下放后的權限予以了審批,同時按照優惠政策的相關條款對涉及的部分稅費實施了減免,縮短了用地的審批周期,降低了企業的用地成本,為光伏產業更好更快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