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發布《關于下達本市2016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的通知》,通知顯示第八批節能減排資金將下發至市環保局。以下為通知主要內容:
市環保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環保防[2016]322、332號、滬環??俒2016]279、280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4項,計劃下達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8985.335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能源[2014]87號),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6年度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補貼資金5226.77萬元。
2、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市交通委等六部門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標車和老舊車輛環保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23號)、《關于調整本市老舊車輛提前淘汰補貼政策的通知》(滬交科[2015]1409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6第十一批1859輛老舊汽車淘汰補貼資金1722.7萬元。
3、根據《上海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專項扶持操作辦法》(滬環保防[2015]325號)和《上海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專項扶持操作辦法實施細則》(滬環保防[2016]112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第一、二批5家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補貼資金29.865萬元。
4、根據《上海市“十二五”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超量減排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滬環保規[2012]443號)和《上海市燃煤電廠脫硝設施超量減排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滬發改環資[2013]121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5年度15家電廠41臺機組的脫硫設施運行超量減排補貼9314萬元,2015年度10家電廠24臺機組脫硝設施運行超量減排補貼12692萬元,共計共22006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0月24日
附表:上海市2016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
市環保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環保防[2016]322、332號、滬環??俒2016]279、280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4項,計劃下達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8985.335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能源[2014]87號),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6年度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補貼資金5226.77萬元。
2、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市交通委等六部門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黃標車和老舊車輛環保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23號)、《關于調整本市老舊車輛提前淘汰補貼政策的通知》(滬交科[2015]1409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6第十一批1859輛老舊汽車淘汰補貼資金1722.7萬元。
3、根據《上海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專項扶持操作辦法》(滬環保防[2015]325號)和《上海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專項扶持操作辦法實施細則》(滬環保防[2016]112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第一、二批5家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企業補貼資金29.865萬元。
4、根據《上海市“十二五”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超量減排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滬環保規[2012]443號)和《上海市燃煤電廠脫硝設施超量減排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滬發改環資[2013]121號)等有關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15年度15家電廠41臺機組的脫硫設施運行超量減排補貼9314萬元,2015年度10家電廠24臺機組脫硝設施運行超量減排補貼12692萬元,共計共22006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0月24日
附表:上海市2016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