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4年,南昌將推廣26760輛新能源汽車。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印發《2016-2020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5年推廣31280輛新能源汽車
根據方案,2016-2020年,全市累計推廣應用3128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2016年4520輛,2017年5060輛,2018年5320輛,2019年7540輛,2020年8840輛。
同時,我市將按照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的原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到2017年底,全市建設專用充電樁260根,公用充電樁達8630根,城市充電站18座,城際充電站22座。2020年底,全市專用充電樁達1110根,公用充電樁達28060根,城市充電站50座,城際充電站30座。
在公共服務領域重點推廣
根據方案,我市將重點加大私人和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力度,公共服務領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環衛、物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公交客車按照相關規定,2016-2019年,每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客車的比重要達到35%、45%、55%、65%。
在乘用車方面,私人乘用、公務用車、出租車、租賃公司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乘用車27060輛,以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為主。在專用車方面,警用巡邏、郵政快遞、市政環衛、城市物流、電力、電信、燃氣、水業等城市服務相關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專用車2220輛,以純電動專用車為主。
重點扶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
我市將積極采取市場手段,創新推廣應用的新模式。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在個人使用領域探索分時租賃、車輛共享、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車等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銷售、運營、租賃等服務領域,大力發展4S店、充電設施服務點等各類售后服務機構。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推動動力電池無害化處理。
同時,我市還將加強“產、學、研”結合,鼓勵我市有關企業和國內知名科研機構開展協同創新。對重大科技攻關等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優先推薦申請和安排國家、省各類科技創新專項資金。
建立完善的充電服務網絡
根據方案,我市將建立完善充電服務網絡,編制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并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明確現有場地的充電設施建設要求,完善用電價格,建設布局合理、方便易用的充電網絡。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停車場按不少于規劃停車位數10%配建充電設施,在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區、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停車場通過改造、加裝等方式建設充電設施。
另外,我市還將加強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監測,加強對全市新能源汽車的運行數據采集,重點監測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等運行狀態,考核和驗證車輛實際運行情況,加強新能源汽車運行效果評估,不斷改進產品技術性能。全市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須全部安裝車輛運行技術狀態實時監控裝置,并接入江西省新能源汽車監控平臺,加強運行監測和管理。
5年推廣31280輛新能源汽車
根據方案,2016-2020年,全市累計推廣應用3128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2016年4520輛,2017年5060輛,2018年5320輛,2019年7540輛,2020年8840輛。
同時,我市將按照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的原則,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到2017年底,全市建設專用充電樁260根,公用充電樁達8630根,城市充電站18座,城際充電站22座。2020年底,全市專用充電樁達1110根,公用充電樁達28060根,城市充電站50座,城際充電站30座。
在公共服務領域重點推廣
根據方案,我市將重點加大私人和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力度,公共服務領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務、環衛、物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公交客車按照相關規定,2016-2019年,每年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客車的比重要達到35%、45%、55%、65%。
在乘用車方面,私人乘用、公務用車、出租車、租賃公司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乘用車27060輛,以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為主。在專用車方面,警用巡邏、郵政快遞、市政環衛、城市物流、電力、電信、燃氣、水業等城市服務相關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專用車2220輛,以純電動專用車為主。
重點扶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
我市將積極采取市場手段,創新推廣應用的新模式。在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公交車、出租車、公務用車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在個人使用領域探索分時租賃、車輛共享、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車等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銷售、運營、租賃等服務領域,大力發展4S店、充電設施服務點等各類售后服務機構。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推動動力電池無害化處理。
同時,我市還將加強“產、學、研”結合,鼓勵我市有關企業和國內知名科研機構開展協同創新。對重大科技攻關等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優先推薦申請和安排國家、省各類科技創新專項資金。
建立完善的充電服務網絡
根據方案,我市將建立完善充電服務網絡,編制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并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明確現有場地的充電設施建設要求,完善用電價格,建設布局合理、方便易用的充電網絡。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停車場按不少于規劃停車位數10%配建充電設施,在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區、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停車場通過改造、加裝等方式建設充電設施。
另外,我市還將加強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監測,加強對全市新能源汽車的運行數據采集,重點監測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充電設施等運行狀態,考核和驗證車輛實際運行情況,加強新能源汽車運行效果評估,不斷改進產品技術性能。全市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須全部安裝車輛運行技術狀態實時監控裝置,并接入江西省新能源汽車監控平臺,加強運行監測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