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電力市場準入秩序,按照國家能源局巡視組要求,四川能源監管辦于11月30日下發了《關于加強省調發電企業持證監管的通知》,對21家未持證企業提出了整改要求。為督促整改,四川能源監管辦于12月30日組織召開了未持證省調發電企業整改情況通報會。
會議首先通報了21家未持證省調發電企業整改進度。截至目前,有5家發電企業完成了整改,16家企業尚未完成整改,進度不及預期。涉及的5家水電企業中,小三峽、立洲電廠已完成整改,辦理了電力業務許可證;海涯寨完成資料初審,中壩、打鼓灘電廠提交了初步資料。涉及的16家新能源企業中,三地(梁子鄉)、塘泥灣光伏、彰冠電廠已完成整改,辦理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特里木、竹林坡等9家電廠提交了初步資料;白烏、白烏II期、白烏III期、陳邊電廠尚未提交資料。
會議隨后傳達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按照文件要求,2016年12月8日以前并網的發電企業,必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2016年12月8日以后新并網發電機組,必須在完成啟動試運行時間點后三個月內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將不得發電上網。
會議強調,各相關發電企業應充分認識依法持證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局文件要求,加強與四川能源監管辦業務聯系,加快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四川省電力公司應提前做好發電企業與主網解網相關準備。四川能源監管辦也將組織對新建并網發電廠進行政策宣貫,確保依法持證并網發電。
會后,四川能源辦對參會發電企業進行了一對一的政策解讀和辦證指導。
會議首先通報了21家未持證省調發電企業整改進度。截至目前,有5家發電企業完成了整改,16家企業尚未完成整改,進度不及預期。涉及的5家水電企業中,小三峽、立洲電廠已完成整改,辦理了電力業務許可證;海涯寨完成資料初審,中壩、打鼓灘電廠提交了初步資料。涉及的16家新能源企業中,三地(梁子鄉)、塘泥灣光伏、彰冠電廠已完成整改,辦理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特里木、竹林坡等9家電廠提交了初步資料;白烏、白烏II期、白烏III期、陳邊電廠尚未提交資料。
會議隨后傳達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按照文件要求,2016年12月8日以前并網的發電企業,必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2016年12月8日以后新并網發電機組,必須在完成啟動試運行時間點后三個月內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將不得發電上網。
會議強調,各相關發電企業應充分認識依法持證的重要意義,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局文件要求,加強與四川能源監管辦業務聯系,加快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四川省電力公司應提前做好發電企業與主網解網相關準備。四川能源監管辦也將組織對新建并網發電廠進行政策宣貫,確保依法持證并網發電。
會后,四川能源辦對參會發電企業進行了一對一的政策解讀和辦證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