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以推動2025非核家園為目標,正式于1月11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借此推動能源轉型。經濟部能源局指出,新法案將推動綠電先行,以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帶動電力市場的重構。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公告,電業法修正有四大重點方向:
1、開放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另允許再生能源采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之形態(如合作社)經營。
2、全面開放用戶購電選擇權,允許所有用戶自由選擇綠電或傳統電能。
3、經濟部下設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及電力可靠度審議會,并指定電業管制機關,以確保民眾用電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以及維持電價穩定。
4、明定于2025 年達成非核家園。
電業法修正案之主要目標為廠、網分離。由于管理措施、法規與市場仍在起步階段,初步將開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可透過代輸、直供、售電業等管道直接銷售給用戶,以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的售電限制為主,推動“新能源先行、多元供給”。待相關配套到位后,再開放其他能源直供。
而根據法案內容,修正案通過后1~2.5年內須開放綠電直接銷售,6~9年內切割臺電為發電公司與輸配售電公司等兩家公司。
電價爭議不斷,政府承諾上半年不漲
電業法修正后是否會造成電價上漲,是臺灣社會爭議最大的問題。對此,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新電價需經過審議委員會討論、訂出新公式之后才會出爐,因此可保證今年上半年不會漲價。他推測,最快要到今年10月才有機會調整電價。
由于綠電成本仍高,各界對于電業法修正后是否帶來電價沖擊看法也有分歧。《中央社》引述幾位專家學者的看法,有學者認為電業自由化帶來的市場競爭,將有助電力品質與價格提升;因地制宜的綠電,也擺脫對國際原料的依賴與浮動價格的影響。但也有專家認為,臺電將失去垂直整合優勢,加上饋線設備的需求,長期來看,電價沒有下降的可能。
而根據法規,政府需設立電價穩定基金以減緩電價波動。公用事業、學校、社福機構也將繼續享有優惠電價。
備用容量限制仍待研擬,太陽能業者反應佳
電業法修正以綠電先行,相當于鼓舞新能源產業,太陽能族群股票在12日早盤立即翻漲。
根據EnergyTrend所了解,多數臺灣太陽能業者對于電業法修正期待已久。法規一旦松綁,將為業者打開更多機會。自2016年起,也已有業者開始規劃布局,包括尋找外商投資、成立太陽能電廠公司(IPP)等。
電業法修正案規定發電業者有備用容量義務,但李世光解釋,目前規劃再生能源發電站比在10%以下時不要求每家業者負擔備用容量,細節仍待安排。而現階段,裝置量在一定規模以下的綠電業者,也可免于備用容量義務;但門檻也還沒有訂出。
此外,發電業者分派盈余時,扣除再生能源發電部分,只要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額的10%,就要提撥超出純益的半數;若超過25%,則須全部提撥。所提撥的資金半數將用于維護機組、降梯污染排放設備之用,另外一半則應用于投資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