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業與互聯網結合,風頭最盛的莫過于光伏互聯網金融。它表現在:出現時間早, 2015年1月20日綠能寶問世。現象最廣泛,目前已有綠能寶、國鑫所、愛康寶、光合聯萌、米寶等,淘頂網、光伏云等也都在探討產融結合。
但是,他們當中的一部分很可能還沒出發就錯了。
錯誤在于:早期,個別光伏企業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出發的時候是為別人,但實際結果卻變成為自己的項目融資。當前,許多光伏企業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雖然不再是為自己,但是出發的時候未必想明白能否形成足夠的流量,更未必想明白“足夠的流量”不僅意味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生存需求更意味中國新金融的生態需求。原因在于:既沒有“參透”搭建金融平臺的前提,又沒有“參透”搭建成功互聯網平臺的前提,更沒有“參透”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前提。
搭建金融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為別人服務。搭建成功互聯網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足夠的流量(成交量,數據)。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在前面兩點基礎上的數據處理、信用識別和風險定價能力。
想到、做到前兩條不易,想到、做到后一條則太難了,三條都想到、做到則意味著不僅搭建了一個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同時參與搭建萌芽期的中國新金融信用體系——大數據為基礎的信用體系。
光伏+互聯網,最先出現在互聯網金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是因為2011年中國光伏終端市場出現后,當時最大的“痛點”是兩個:融資難,電站資源獲取難。而解決“痛點”,一定是搭建互聯網平臺的出發點。
伴隨時間的推移,這兩個“痛點”已經不再是光伏產業的關鍵“痛點”,相對其他產業,光伏甚至成為融資最不難的產業。于是,對于已經搭建或者正要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要不要搭建、如何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則到了應該重新思考的時候。
對此,老紅有四個思考角度
第一,潛在的對手和需要的流量。在互聯網企業“只有第一,沒有第二”的背景下,先看光伏企業搭建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競爭對手有哪些?除了業內,還有來自業外那些更強的對手:那些已經大量存在的P2P互聯網金融平臺。如果P2P是適合光伏互聯網金融交易的產品的話,那么在這一市場規范后,他們都將成為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有力競爭對手;再看光伏企業搭建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需要的流量是多少?可以參考的流量(交易量):支付寶成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五年后用戶超過2億人,日交易量達到12億元,2016年支付寶實名用戶已經超過4.5億,“雙十一”一日的交易額就突破500億元。余額寶成立于2013年6月16日。一個月后,用戶達到400萬,日銷售額實現150億元。2017年1月用戶超3億人,余額寶總規模已突破8000億元。在能找到資料的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國鑫所的產品2016年3月24日上線交易, 60天后,業務額突破2億元,平臺獲得了10萬多用戶的關注。八個月后,總業務額實現20億元。“光合聯萌”成立于2015年10月10日,半年后成交量為1.1億余元。
第二,最具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現在并未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在老紅眼中,具有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有:聯合光伏、江山控股、北京君陽、北控新能源等,至少目前未見他們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聯合光伏曾經推出中國最早的“眾籌”產品,但是不久又停止了這一嘗試。北京君陽的彭立斌甚至說過:還沒有想過光伏與互聯網結合的事情!對于在光伏業內大熱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最具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不為所動,更多實業基因的光伏企業卻樂此不彼,實在是個值得思考的現象。
第三,老紅搭建光伏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經歷。為了解決光伏產業融資難問題,2014—2015年,老紅一直在嘗試通過中國能源報社這個獨立第三方,搭建一個為光伏企業進行融資服務的平臺,銷售“眾籌”或“P2P”產品。結果,老紅暫時放棄了。原因是兩個:第一,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是由需求方、供給方、連接雙方的平臺、雙方接受的金融產品四大要素組成的,對于老紅要搭建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供給方在哪里?如何快速聚集海量供給方并產生支持平臺生存的交易量?第二,直到今天,金融監管機關尚未對互聯網金融的債務型融資產品公布游戲規則。
第四,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參考標準。光伏企業可能對于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標準各有不同,可能不認為一定都要達到“數據處理、信用識別和風險定價”的標準。但是老紅以為,因為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屬于金融業務的范疇,金融機構的設立一定是準入制的,所以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標準應當是金融監管機關的認可,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則應當是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努力標準。在這方面:互聯網金融的銀行可以參照阿里金融、騰訊金融、京東金融和新近批準的百度與中信銀行設立的百信銀行;而互聯網金融的P2P平臺就暫時無可參照了,因為銀監會不但尚未出臺相關準入標準,而且前兩天召開的“2017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明確: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繼續推進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加快分類處置和清理規范。
已經出發和正要出發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此時必須想明白的是:一個成功的光伏互聯網金融平臺,“質”的標準是金融監管機關的認可。“量”的標準是“互聯網企業有第一沒第二”、“金融一定是壟斷的”。如果你不能成為第一,就必須成為“第一”的合作者。
對于已經搭建和正要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不想明白就出發是不對的,都想明白再出發也是不對的,好在剛剛出發,還來得及重新想明白。
參考資料:
《光伏“互聯網金融+”他們是這么做的?》
《中國金融業的未來是新寡頭的天下》
《新金融秩序如何應對不確定的金融風險》(新金融秩序 360百科)
《從"李叫獸"背后的流量生意看分布式光伏痛點是什么?》
《國鑫所交易額突破20億元:速度為王,安全為本》
《東方日升子公司光合聯萌隆重舉辦開業儀式》
《邵曉鋒裸奔慶祝支付寶日交易量破12億元》
《16日央視二套播出余額寶滿月吸金150億,用戶數400萬》
《支付寶:2017年1月余額寶總規模已突破8000億元用戶人數超3億》
《阿里巴巴2016財年電商交易額突破3萬億元》
《2016“雙十一”支付寶交易額:突破500億元》
《協鑫集團聚焦供應鏈金融推出互聯網金融平臺“國鑫所”》
《銀監會: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繼續推進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
但是,他們當中的一部分很可能還沒出發就錯了。
錯誤在于:早期,個別光伏企業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出發的時候是為別人,但實際結果卻變成為自己的項目融資。當前,許多光伏企業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雖然不再是為自己,但是出發的時候未必想明白能否形成足夠的流量,更未必想明白“足夠的流量”不僅意味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生存需求更意味中國新金融的生態需求。原因在于:既沒有“參透”搭建金融平臺的前提,又沒有“參透”搭建成功互聯網平臺的前提,更沒有“參透”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前提。
搭建金融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為別人服務。搭建成功互聯網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足夠的流量(成交量,數據)。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前提是什么?是在前面兩點基礎上的數據處理、信用識別和風險定價能力。
想到、做到前兩條不易,想到、做到后一條則太難了,三條都想到、做到則意味著不僅搭建了一個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同時參與搭建萌芽期的中國新金融信用體系——大數據為基礎的信用體系。
光伏+互聯網,最先出現在互聯網金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是因為2011年中國光伏終端市場出現后,當時最大的“痛點”是兩個:融資難,電站資源獲取難。而解決“痛點”,一定是搭建互聯網平臺的出發點。
伴隨時間的推移,這兩個“痛點”已經不再是光伏產業的關鍵“痛點”,相對其他產業,光伏甚至成為融資最不難的產業。于是,對于已經搭建或者正要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要不要搭建、如何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則到了應該重新思考的時候。
對此,老紅有四個思考角度
第一,潛在的對手和需要的流量。在互聯網企業“只有第一,沒有第二”的背景下,先看光伏企業搭建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競爭對手有哪些?除了業內,還有來自業外那些更強的對手:那些已經大量存在的P2P互聯網金融平臺。如果P2P是適合光伏互聯網金融交易的產品的話,那么在這一市場規范后,他們都將成為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有力競爭對手;再看光伏企業搭建成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需要的流量是多少?可以參考的流量(交易量):支付寶成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五年后用戶超過2億人,日交易量達到12億元,2016年支付寶實名用戶已經超過4.5億,“雙十一”一日的交易額就突破500億元。余額寶成立于2013年6月16日。一個月后,用戶達到400萬,日銷售額實現150億元。2017年1月用戶超3億人,余額寶總規模已突破8000億元。在能找到資料的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國鑫所的產品2016年3月24日上線交易, 60天后,業務額突破2億元,平臺獲得了10萬多用戶的關注。八個月后,總業務額實現20億元。“光合聯萌”成立于2015年10月10日,半年后成交量為1.1億余元。
第二,最具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現在并未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在老紅眼中,具有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有:聯合光伏、江山控股、北京君陽、北控新能源等,至少目前未見他們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聯合光伏曾經推出中國最早的“眾籌”產品,但是不久又停止了這一嘗試。北京君陽的彭立斌甚至說過:還沒有想過光伏與互聯網結合的事情!對于在光伏業內大熱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最具金融基因的光伏企業不為所動,更多實業基因的光伏企業卻樂此不彼,實在是個值得思考的現象。
第三,老紅搭建光伏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經歷。為了解決光伏產業融資難問題,2014—2015年,老紅一直在嘗試通過中國能源報社這個獨立第三方,搭建一個為光伏企業進行融資服務的平臺,銷售“眾籌”或“P2P”產品。結果,老紅暫時放棄了。原因是兩個:第一,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是由需求方、供給方、連接雙方的平臺、雙方接受的金融產品四大要素組成的,對于老紅要搭建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供給方在哪里?如何快速聚集海量供給方并產生支持平臺生存的交易量?第二,直到今天,金融監管機關尚未對互聯網金融的債務型融資產品公布游戲規則。
第四,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參考標準。光伏企業可能對于搭建成功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標準各有不同,可能不認為一定都要達到“數據處理、信用識別和風險定價”的標準。但是老紅以為,因為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屬于金融業務的范疇,金融機構的設立一定是準入制的,所以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標準應當是金融監管機關的認可,成功互聯網金融企業則應當是光伏企業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努力標準。在這方面:互聯網金融的銀行可以參照阿里金融、騰訊金融、京東金融和新近批準的百度與中信銀行設立的百信銀行;而互聯網金融的P2P平臺就暫時無可參照了,因為銀監會不但尚未出臺相關準入標準,而且前兩天召開的“2017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明確: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繼續推進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加快分類處置和清理規范。
已經出發和正要出發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此時必須想明白的是:一個成功的光伏互聯網金融平臺,“質”的標準是金融監管機關的認可。“量”的標準是“互聯網企業有第一沒第二”、“金融一定是壟斷的”。如果你不能成為第一,就必須成為“第一”的合作者。
對于已經搭建和正要搭建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光伏企業,不想明白就出發是不對的,都想明白再出發也是不對的,好在剛剛出發,還來得及重新想明白。
參考資料:
《光伏“互聯網金融+”他們是這么做的?》
《中國金融業的未來是新寡頭的天下》
《新金融秩序如何應對不確定的金融風險》(新金融秩序 360百科)
《從"李叫獸"背后的流量生意看分布式光伏痛點是什么?》
《國鑫所交易額突破20億元:速度為王,安全為本》
《東方日升子公司光合聯萌隆重舉辦開業儀式》
《邵曉鋒裸奔慶祝支付寶日交易量破12億元》
《16日央視二套播出余額寶滿月吸金150億,用戶數400萬》
《支付寶:2017年1月余額寶總規模已突破8000億元用戶人數超3億》
《阿里巴巴2016財年電商交易額突破3萬億元》
《2016“雙十一”支付寶交易額:突破500億元》
《協鑫集團聚焦供應鏈金融推出互聯網金融平臺“國鑫所”》
《銀監會: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繼續推進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