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推進湖州市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
作為浙江省地級市中出臺的首個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專項政策,湖州市的《實施意見》彌補了湖州市市級層面在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實施意見》明確了到2020年末全市家庭屋頂光伏建設10萬戶,總裝機規模30萬千瓦左右的總目標。《實施意見》指出對市區居民屋頂實行光伏度電補貼,每度電補貼0.18元(市區各承擔50%),補貼時限為發電之日起5年(之前并網發電的自該政策執行之日起5年);對80%以上采用市區生產光伏組件等關鍵設備的項目,實行每瓦0.3元的裝機補貼(市區各承擔50%),每個項目最高2000元;2021年及以后新并網發電的項目不享受上述政策。家庭屋頂光伏裝置選用設備必須是經過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且達標的產品,鼓勵優先采用達到國家光伏“領跑者”計劃技術指標要求的產品,光伏組件和逆變器質保期不低于10年。
原文件如下:
作為浙江省地級市中出臺的首個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專項政策,湖州市的《實施意見》彌補了湖州市市級層面在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實施意見》明確了到2020年末全市家庭屋頂光伏建設10萬戶,總裝機規模30萬千瓦左右的總目標。《實施意見》指出對市區居民屋頂實行光伏度電補貼,每度電補貼0.18元(市區各承擔50%),補貼時限為發電之日起5年(之前并網發電的自該政策執行之日起5年);對80%以上采用市區生產光伏組件等關鍵設備的項目,實行每瓦0.3元的裝機補貼(市區各承擔50%),每個項目最高2000元;2021年及以后新并網發電的項目不享受上述政策。家庭屋頂光伏裝置選用設備必須是經過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且達標的產品,鼓勵優先采用達到國家光伏“領跑者”計劃技術指標要求的產品,光伏組件和逆變器質保期不低于10年。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