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的2016年可謂輝煌,經歷了“630”搶裝潮,國內光伏發電的新增裝機量繼續領跑全球,達到34.54GW,受此影響,A股光伏上市公司2016年度業績呈現普遍增長趨勢。
伴隨行業的快速發展,光伏在“十三五”的發展方向出現了新的變化:地面集中式或“風光”不再,分布式發展大勢已現,同時,光伏被寫入2017年農業一號文件,將成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助力,而被視為盤活資金,減少補貼缺口的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證(以下簡稱“綠證”)也將在2017年7月實施,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僅僅試行綠證,沒有配套強制政策的實施,將難以起到作用,光伏行業的補貼缺口還將是行業發展的一大難題。
分布式將迎真正爆發
201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到2020年我國太陽能發展目標在110GW以上,其中光伏電站為45GW,分布式光伏為60GW。而在國家能源局發布《2016光伏發電統計信息表》顯示,截至2016年,分布式累計裝機容量僅為10.32GW,距離2020年規劃目標有49.68GW差額,這意味著未來4年,分布式的年均增速將達到100%。
“毋庸置疑,分布式光伏已經成為行業大風口,這一趨勢在2016年下半年已經顯現,”中海陽副總裁、光伏事業部總經理胡磊坦言。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容量4.24GW,比2015年新增裝機容量增長200%,特別是中東部地區分布式光伏有較大增長,新增裝機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別是浙江、山東、江蘇、安徽和江西。
在此背景下,分布式光伏的投資也有望提升。國金證券分析師姚遙認為,考慮到2017年集中式電站標桿電價的大幅度下調、三北地區項目指標發放的縮減和短期內仍難改善的限電情況,分布式項目的相對投資吸引力將大幅度提升。此外,電改在配售電側的推進,尤其是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逐步建立,也將推升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建設需求。
另外,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也將分布式光伏的應用放在重要位置,《規劃》指出,繼續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到2020年建成100個分布式光伏應用示范區,園區內80%的新建建筑屋頂、50%的已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
“領跑者計劃”主導集中式發展
對于地面集中式光伏而言,在“十三五”期間的發展機會較之前要小了不少。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由于西北地區棄風棄光現象嚴重,所以如何盡快解決上述問題成為重中之重,這也意味著西北地區大規模建設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的發展階段已經過去。“中國棄風棄光問題的核心矛盾在于發電與負荷的空間不匹配。西北地區可再生能源稟賦豐富,而用電需求有限,在外送通道仍需發展的情況下,無法大規模消納本地區新能源發電。”林伯強坦言。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底公布的第二批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大部分還沒有招標,這成為2017年為數不多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項目。而光伏“領跑者計劃”也被視為未來集中式光伏電站發展的方向和趨勢。
“光伏發電度電成本下行是大趨勢,度電成本下降的速度越快,其取代傳統能源市場的幾率就越大,從而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比例。同時,領跑者計劃可以體現一家光伏企業的真正實力,淘汰技術落后企業。”胡磊坦言。據了解,中海陽是國內首批光伏“領跑者計劃”中首個項目建設者。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處主任謝宏文也認為,光伏“領跑者”計劃將會繼續下去。“在‘領跑者計劃’項目的帶動下,各省在配置光伏資源時,多數采取了競爭方式,同時提出了明確的產品指標要求,這是很好的帶動效應。此外,上網電價大幅降低,也出乎行業主管部門意料,其影響比產品技術進步的影響還要大,這也是‘領跑者’基地繼續進行下去的重要因素。”
光伏發電與“三農”結合受青睞
光伏的多元化應用近年來與“三農”的結合愈發受到重視,光伏扶貧、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利用形式均得到了大力發展。
近日,新華社播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這份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鎖定“三農”工作,把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新的歷史階段農業農村工作主線。值得注意的是,與2016年文件相對比,2017年一號文件中新增了“實施農村新能源行動,推進光伏發電,逐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清潔型煤供給”的內容。
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總經濟師白建華表示,開拓農村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市場,將是我國光伏發電的重要方向,對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將起到推動作用。“未來服務‘三農’的光伏產業將有萬億規模。如同熱水器在農村市場的推廣應用一樣,光伏產品在農村民居屋頂應用的巨大空間已顯現。伴隨著光伏發電成本不斷降低,以及智能微電網技術的成熟,以及新一輪城鎮化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廣大農村將迎來大量的新民居建設,以及大量的老農居改造,為生態和節能產品的應用推廣留出了巨大發展空間,2017年分布式迎來大發展的同時,與農業相結合的光伏應用模式也將迎來發展良機。”白建華說。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不少行業人士持謹慎態度,浙江合大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候生躍認為,雖然農村光伏未來有較大的發展潛力,但還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目前仍面臨設施不配套、資金缺少等問題。“我國農村地區的光伏主要應用在農業大棚和屋頂光伏,而這二者在我國不同地方的應用情況大不相同。從長遠來看,農村光伏市場的發展速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民的發展積極性。”
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中也強調,在“十三五”期間,要在太陽能資源優良、電網接入消納條件好的農村地區和小城鎮,推進居民屋頂光伏工程,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舊城鎮改造、新農村建設、易地搬遷等統一規劃建設屋頂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鎮、光伏新村。
“綠證”2017年難緩補貼缺口
除了棄風棄電的困擾,國內光伏補貼缺口逐漸擴大也是行業關注的焦點。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在2017年春節后第一天就聯合印發了《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
對于該試行政策出臺的原因,中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綠證制度出臺的大背景是基于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的現狀。首先,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均來自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資金來源單一。近年來補貼資金缺口呈逐年擴大趨勢,截至2016年底累計補貼資金缺口已達到約600億元,若按照現行的補貼模式,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3000億元以上。其次,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隨著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規模化發展,新能源發電工程造價下降趨勢越來越快,參與電力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盈利不確定性顯著增大,迫切需要在電力市場環境下給新能源的補貼部分提供一個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手段。
不過,在多名光伏行業資深人士看來,在2017年,綠證制度還是難以解決補貼缺口的問題。“首先是綠證要到今年下半年才開始試行,在本年度只有極少的時間來試驗實施,其次是自愿認購的原則,如果綠證制度不配合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許多能耗大戶并不會主動來交易清潔能源,從而導致政策難以真正發揮作用,所以綠證帶來效果還要在2018年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特別是強制配額制度后才能顯現。”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坦言。
易躍春也指出,當前我國綠證市場剛剛開始建立,為實現對市場的有效培育,除了對綠色能源消費的宣傳外,還需要配套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例如通過綠色電力認證給予企業榮譽、為認購綠證企業的產品加貼綠電標簽等,提升企業的社會品牌形象,調動企業和個人更廣泛、深入地參與綠證認購的積極性。同時,結合我國“一帶一路”經濟發展戰略,未來可以逐步加強綠證標簽的國際化認可,實現綠電消費企業的國際化通行。
伴隨行業的快速發展,光伏在“十三五”的發展方向出現了新的變化:地面集中式或“風光”不再,分布式發展大勢已現,同時,光伏被寫入2017年農業一號文件,將成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助力,而被視為盤活資金,減少補貼缺口的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證(以下簡稱“綠證”)也將在2017年7月實施,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僅僅試行綠證,沒有配套強制政策的實施,將難以起到作用,光伏行業的補貼缺口還將是行業發展的一大難題。
分布式將迎真正爆發
2016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到2020年我國太陽能發展目標在110GW以上,其中光伏電站為45GW,分布式光伏為60GW。而在國家能源局發布《2016光伏發電統計信息表》顯示,截至2016年,分布式累計裝機容量僅為10.32GW,距離2020年規劃目標有49.68GW差額,這意味著未來4年,分布式的年均增速將達到100%。
“毋庸置疑,分布式光伏已經成為行業大風口,這一趨勢在2016年下半年已經顯現,”中海陽副總裁、光伏事業部總經理胡磊坦言。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容量4.24GW,比2015年新增裝機容量增長200%,特別是中東部地區分布式光伏有較大增長,新增裝機排名前5位的省份分別是浙江、山東、江蘇、安徽和江西。
在此背景下,分布式光伏的投資也有望提升。國金證券分析師姚遙認為,考慮到2017年集中式電站標桿電價的大幅度下調、三北地區項目指標發放的縮減和短期內仍難改善的限電情況,分布式項目的相對投資吸引力將大幅度提升。此外,電改在配售電側的推進,尤其是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逐步建立,也將推升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建設需求。
另外,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也將分布式光伏的應用放在重要位置,《規劃》指出,繼續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到2020年建成100個分布式光伏應用示范區,園區內80%的新建建筑屋頂、50%的已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
“領跑者計劃”主導集中式發展
對于地面集中式光伏而言,在“十三五”期間的發展機會較之前要小了不少。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由于西北地區棄風棄光現象嚴重,所以如何盡快解決上述問題成為重中之重,這也意味著西北地區大規模建設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的發展階段已經過去。“中國棄風棄光問題的核心矛盾在于發電與負荷的空間不匹配。西北地區可再生能源稟賦豐富,而用電需求有限,在外送通道仍需發展的情況下,無法大規模消納本地區新能源發電。”林伯強坦言。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底公布的第二批光伏“領跑者”計劃項目大部分還沒有招標,這成為2017年為數不多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項目。而光伏“領跑者計劃”也被視為未來集中式光伏電站發展的方向和趨勢。
“光伏發電度電成本下行是大趨勢,度電成本下降的速度越快,其取代傳統能源市場的幾率就越大,從而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比例。同時,領跑者計劃可以體現一家光伏企業的真正實力,淘汰技術落后企業。”胡磊坦言。據了解,中海陽是國內首批光伏“領跑者計劃”中首個項目建設者。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新能源處主任謝宏文也認為,光伏“領跑者”計劃將會繼續下去。“在‘領跑者計劃’項目的帶動下,各省在配置光伏資源時,多數采取了競爭方式,同時提出了明確的產品指標要求,這是很好的帶動效應。此外,上網電價大幅降低,也出乎行業主管部門意料,其影響比產品技術進步的影響還要大,這也是‘領跑者’基地繼續進行下去的重要因素。”
光伏發電與“三農”結合受青睞
光伏的多元化應用近年來與“三農”的結合愈發受到重視,光伏扶貧、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利用形式均得到了大力發展。
近日,新華社播發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這份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鎖定“三農”工作,把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新的歷史階段農業農村工作主線。值得注意的是,與2016年文件相對比,2017年一號文件中新增了“實施農村新能源行動,推進光伏發電,逐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清潔型煤供給”的內容。
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總經濟師白建華表示,開拓農村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市場,將是我國光伏發電的重要方向,對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將起到推動作用。“未來服務‘三農’的光伏產業將有萬億規模。如同熱水器在農村市場的推廣應用一樣,光伏產品在農村民居屋頂應用的巨大空間已顯現。伴隨著光伏發電成本不斷降低,以及智能微電網技術的成熟,以及新一輪城鎮化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廣大農村將迎來大量的新民居建設,以及大量的老農居改造,為生態和節能產品的應用推廣留出了巨大發展空間,2017年分布式迎來大發展的同時,與農業相結合的光伏應用模式也將迎來發展良機。”白建華說。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不少行業人士持謹慎態度,浙江合大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候生躍認為,雖然農村光伏未來有較大的發展潛力,但還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目前仍面臨設施不配套、資金缺少等問題。“我國農村地區的光伏主要應用在農業大棚和屋頂光伏,而這二者在我國不同地方的應用情況大不相同。從長遠來看,農村光伏市場的發展速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農民的發展積極性。”
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中也強調,在“十三五”期間,要在太陽能資源優良、電網接入消納條件好的農村地區和小城鎮,推進居民屋頂光伏工程,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舊城鎮改造、新農村建設、易地搬遷等統一規劃建設屋頂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鎮、光伏新村。
“綠證”2017年難緩補貼缺口
除了棄風棄電的困擾,國內光伏補貼缺口逐漸擴大也是行業關注的焦點。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在2017年春節后第一天就聯合印發了《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
對于該試行政策出臺的原因,中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綠證制度出臺的大背景是基于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的現狀。首先,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均來自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資金來源單一。近年來補貼資金缺口呈逐年擴大趨勢,截至2016年底累計補貼資金缺口已達到約600億元,若按照現行的補貼模式,到2020年補貼缺口將擴大到3000億元以上。其次,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隨著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規模化發展,新能源發電工程造價下降趨勢越來越快,參與電力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盈利不確定性顯著增大,迫切需要在電力市場環境下給新能源的補貼部分提供一個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手段。
不過,在多名光伏行業資深人士看來,在2017年,綠證制度還是難以解決補貼缺口的問題。“首先是綠證要到今年下半年才開始試行,在本年度只有極少的時間來試驗實施,其次是自愿認購的原則,如果綠證制度不配合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許多能耗大戶并不會主動來交易清潔能源,從而導致政策難以真正發揮作用,所以綠證帶來效果還要在2018年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特別是強制配額制度后才能顯現。”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坦言。
易躍春也指出,當前我國綠證市場剛剛開始建立,為實現對市場的有效培育,除了對綠色能源消費的宣傳外,還需要配套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例如通過綠色電力認證給予企業榮譽、為認購綠證企業的產品加貼綠電標簽等,提升企業的社會品牌形象,調動企業和個人更廣泛、深入地參與綠證認購的積極性。同時,結合我國“一帶一路”經濟發展戰略,未來可以逐步加強綠證標簽的國際化認可,實現綠電消費企業的國際化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