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通榆縣作為國家級重點扶貧縣,被確定為光伏扶貧重點開展的縣市之一。按照國家關于建設村級扶貧電站的工作要求,結合全縣脫貧攻堅的工作實際,吉林通榆縣決定在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啟動村級分布式光伏發電扶貧項目。通過實施村級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在全縣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分兩期建設90個300千瓦+200千瓦的村級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
項目兩期同時開工建設,全部建成后,每個貧困村可完成建設規模500千瓦,可獲得20年穩定收益。90個貧困村可完成總投資27000萬元,總裝機規模可達到45000千瓦,年有效發電小時數按照1500小時計算,年發電量可達到6750萬千瓦時,按照0.88元/千瓦時計算,年電量銷售收入可達到5940萬元。按照國家2016年光伏補貼標準計算,一個500千瓦光伏+農業收益項目,光伏發電平均年收入約66萬元,扣除每年等額還本付息、運維等費用36萬元,每年創造村級扶貧收益30萬元左右,90個貧困村的村級扶貧電站,年總收益為2700萬元。
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白城市通榆縣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協調中標單位辦理。由“光伏扶貧產業基金”為村級光伏扶貧項目提供20%的資本金,三大政策性銀行提供80%的扶貧貸款。項目按照“誰投資、誰擁有、誰受益”的產權界定原則,由縣級政府指定的投融資主體與商業化投資企業合資建設的村級扶貧電站,項目資產共有,收益按股份分成。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計劃每個村建設500千瓦光伏+農業扶貧項目,占用土地面積約1公頃。項目建設按照“智能光伏+科技農業”的創新項目,光伏項目樁距跨度8米以上、組件高度4米以上,滿足農業機械化操作,光伏組件單板安裝,滿足農作物達到70%的陽光日照等基本條件,實現光伏+農業的收益扶貧。
脫貧前,電站收益首先帶動貧困戶50戶,每戶每年不低于3000元標準,每年支出扶貧資金15萬元,扶貧資金由縣扶貧辦按建檔立卡貧困戶統一分配;其次用于支付貸款、稅金、運營維護、土地租賃等費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發展項目所在貧困村集體經濟。脫貧后,電站收益扣除稅金、運維費用等必要支出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貸款全部清償后,發電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費用外,由縣扶貧部門或指定的經營公司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統一發放扶貧收益,用于脫貧成果鞏固或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目前,已完成全縣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備案工作,近期將完成EPC總承包合同,2017年3月末完成項目選址并全部開工建設。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設,并網發電,投產達效。
項目兩期同時開工建設,全部建成后,每個貧困村可完成建設規模500千瓦,可獲得20年穩定收益。90個貧困村可完成總投資27000萬元,總裝機規模可達到45000千瓦,年有效發電小時數按照1500小時計算,年發電量可達到6750萬千瓦時,按照0.88元/千瓦時計算,年電量銷售收入可達到5940萬元。按照國家2016年光伏補貼標準計算,一個500千瓦光伏+農業收益項目,光伏發電平均年收入約66萬元,扣除每年等額還本付息、運維等費用36萬元,每年創造村級扶貧收益30萬元左右,90個貧困村的村級扶貧電站,年總收益為2700萬元。
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白城市通榆縣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協調中標單位辦理。由“光伏扶貧產業基金”為村級光伏扶貧項目提供20%的資本金,三大政策性銀行提供80%的扶貧貸款。項目按照“誰投資、誰擁有、誰受益”的產權界定原則,由縣級政府指定的投融資主體與商業化投資企業合資建設的村級扶貧電站,項目資產共有,收益按股份分成。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計劃每個村建設500千瓦光伏+農業扶貧項目,占用土地面積約1公頃。項目建設按照“智能光伏+科技農業”的創新項目,光伏項目樁距跨度8米以上、組件高度4米以上,滿足農業機械化操作,光伏組件單板安裝,滿足農作物達到70%的陽光日照等基本條件,實現光伏+農業的收益扶貧。
脫貧前,電站收益首先帶動貧困戶50戶,每戶每年不低于3000元標準,每年支出扶貧資金15萬元,扶貧資金由縣扶貧辦按建檔立卡貧困戶統一分配;其次用于支付貸款、稅金、運營維護、土地租賃等費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發展項目所在貧困村集體經濟。脫貧后,電站收益扣除稅金、運維費用等必要支出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貸款全部清償后,發電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費用外,由縣扶貧部門或指定的經營公司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統一發放扶貧收益,用于脫貧成果鞏固或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目前,已完成全縣9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備案工作,近期將完成EPC總承包合同,2017年3月末完成項目選址并全部開工建設。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設,并網發電,投產達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