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國土資源部檢查組在省國土資源廳規劃處的陪同下,對長興縣泗安鎮坐落于南湖監獄的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檢查并指導工作,長興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徐鳳根,泗安鎮鎮長沈強男陪同檢查。
經過對該光伏發電的實地考察和聽取當地政府的相關匯報之后,國土資源部檢查組解讀了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光伏發電實施的政策,并進一步明確農業光伏必須按照建設用地來實施,必須符合地類的認定和管理。此次檢查為今后進一步管理光伏發電項目做好了理論指導。
經過對該光伏發電的實地考察和聽取當地政府的相關匯報之后,國土資源部檢查組解讀了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光伏發電實施的政策,并進一步明確農業光伏必須按照建設用地來實施,必須符合地類的認定和管理。此次檢查為今后進一步管理光伏發電項目做好了理論指導。